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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瑜:应妥善处理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

时间:2012-8-28 8:39:40  作者:   点击:

吕梁市政协委员、民进吕梁市直文艺支部主委梁瑜反映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民族人口流动日益频繁,特别是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人口加快向东部沿海地区和中部省市流动。位居承东启西地位的山西省也开始逐渐成为了少数民族人口的流入大省。

当前,少数民族人口向我省流动为山西带来劳动力、带来西部文化,同时也为西部带回财富和市场经济的种种新观念,增加了各民族相互学习、了解的机会。但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也会发生一些社会问题,比如我省一些地方可能会出现带有民族因素的矛盾和纠纷,加大城市社会管理、民族宗教工作的难度,甚至有一些极端思想和势力会借机向我省渗透。

针对此情况,为确保民族关系融洽和谐,减少和妥善化解各类涉及少数民族人口的矛盾纠纷,特建议对来我省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实行“落地就管”的原则,以人为本,适应需求、真情服务、依法管理,为外来务工经商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政策法律保障。

一、实行落地就管、纵横到底的管理办法,依法保护少数民族群众权益。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建立服务管理工作网络,形成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工作网络,将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把他们的社会活动引入到城市现有的社团、社区中来,防止形成体制外的“民族社区”、“民族团体”。

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多的当地政府要出台政策,从劳动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障、法律援助等方面逐步实现流入人口的市民待遇,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照顾他们的合理要求。同时也要加强法律、政策的宣传教育和依法管理,不能消极应付、放任自流,不能对违法行为采取“息事宁人”态度,不能允许任何人以“民族”身份躲避或抗拒法律的实施

三、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输入地可以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纳入区、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有条件的城市,应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输出地加强联系,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行前培训,加强协调服务,必要时派出干部配合输出地政府的工作。

(网络编辑:贺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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