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政协委员、民进吕梁市直文艺支部主委梁瑜反映:长期以来,作为一些国企负责人腐败的重灾区,违规职务消费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诟病。比如:豪华装修办公室,用公款为亲属和子女支付各种费用等违规消费已经涉嫌消极腐败。国家禁令文件再三下发,问题无法彻底解决,一些地区似乎有愈演愈烈之势。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职务消费界定模糊,亦缺乏专门的研究。为规范国企高管职务消费,特建议:
一、明确界限,预防为主。必须明确正常职务消费与违规违纪消费间的界限,明确违纪消费的项目类型和行为特征,从制度设计上预防漏洞,避免各项禁令的执行偏离预定轨道。
二、及时公开,接受单位内部和社会监督。国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金额、用途、监管结果等等项目,应在规定时间内定期向单位员工公开,积极引入职工民主监督,制约国企高管滥用职务消费;鉴于国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来源于公共财政,其消费项目理应接受民众的监督,因此应更进一步确定消费资金公开的范围,面向社会,面向公众,以此加强对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的全面监督。
三、国企高管职务消费行为中,一些违纪消费应当适用刑法等法律规定。国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既关涉公共利益,也关系到国企的发展,理应受到严厉惩罚。因此,对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的处理,要有公开透明且可监督的实施细则,避免某些构成犯罪的行为以纪律处罚从轻了结,以致对违规消费起不到应有的惩罚和震慑作用,使监督制度失去应有的效果。
(网络编辑:贺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