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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瑜:建议充分发挥非公企业党组织的职能

时间:2012-10-25 15:50:02  作者:   点击:

吕梁市政协委员、民进吕梁市直文艺支部主委梁瑜认为:在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是中央高瞻远瞩,根据国情、社情的不断变化而作出的一项英明决策,对于创新新时期社会管理,建设长治久安的和谐社会,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各级地方的实践中,由于非公企业经济制度的特性,以及个别企业主狭隘的资本观念,企业或明或暗地抵制党组织建设。尤其是非公领域党组织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一些非公企业党组织效率低下、软弱无力甚至名存实亡。也有个别地方以大干快上搞运动的方式发展非公党组织,导致组建草率、职能空虚、工作乏力,作用迟迟得不到发挥。

因此建议:对非公企业党组织,不能一建了之,放任不管,而要扶上马,送一程,组织和帮助非公企业基层党组织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确保这些基层组织坚强有力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选派好党组织班子成员。坚持通过内部选举、双向选择、公开招聘、推荐选派等办法,选优配强非公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对于党员身份的企业主,经过群众测评和上级考察,确实具有政治素质的,可以选配为基层党组织书记。对于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任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的,要出台具体考核管理办法,加强监督管理。

二、明确非公企业党组织的职能定位。科学定位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功能,要看到党组织所处的环境,把握非公企业自身的特点及工作主线,引导企业和出资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优秀建设者,保证企业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

三、把握工作重点,处理好三种关系。非公企业党组班子成员既是企业的员工,应履行员工应有的职责和义务,又是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肩负企业党建工作,要认真处理好与非公企业发展的关系,与非公企业业主的关系,以及与非公企业员工的关系。坚持充分尊重、广泛联系、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在企业发展中主动作为、主动服务,争取员工、业主对党组织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四、积极探索工作的途径和方法。遵循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努力探索党组织工作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相结合的途径和方法。具体来说,要做好三个方面的结合。一是与组织发展相结合;二是与文化建设相结合;三是与群众工作相结合。党组织要采取灵活的活动方式,参与企业文化建设,主动联系和帮助职工群众,把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融为一体,积极倡导向上的组织精神,不断提升组织形象,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网络编辑:贺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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