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立会为公参政为民
发布时间:2010-10-15 作者:蔡达峰
对于参政党组织来说,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要在复杂的社会现象和现实的利益关系中,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建设的本质要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领导人民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共和国,确立人民利益在国家与社会、政权与政党生活中的核心地位。人民根本利益包含个体与全体全面可持续发展的本质需要,是社会主义中国物质、政治和精神文明的基本内涵,也是国家协调利益关系,维护公共秩序,抵御外来侵犯,实现共同利益的依据。
中国正在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与法制,为人民利益而发展生产力和创造能力、保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实现共同富裕与社会和谐的根本目标,迫切需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和努力。社会转型时期,特别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支撑,特别需要各民主党派和团体清醒地认识自身对人民、社会和国家的责任与使命。
各民主党派和团体对自身价值的认识,必然先要明确与人民利益的关系,这也是参政党思想建设的基本任务。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信念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干。我国的参政党是与社会各界人士联系广泛的政治联盟,是致力于促进人民利益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这就构成了围绕人民利益的多党合作制度和爱国力量。民进有坚持“立会为公”的优良传统,即以人民利益为大为公,不以谋求私利为宗旨,即“参政为民”,从人民利益出发建言献策,超越自身,不因小损大、以私损公。
参政党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它通过团结成员,服务大众,升华自己,与中国共产党一起谋求全社会共同发展。而团结与服务的思想根基是人民性,否则无以发挥民主党派广泛性与进步性相结合的作用。随着民主党派组织规模的扩大,履职机会的增加,民主党派组织要更加重视理想信念的教育,坚决反对利己主义,团结和服务大众,为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发挥更多人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贡献智慧和力量。社会环境越是复杂,民主党派成员越要严格自律,学习前辈的高尚风范,提高思想境界和政治素养,不断反思自身意愿和行为的价值取向,正确对待个体的名利得失,保持组织的进步性,共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作者系民进上海市委主委)
(网络编辑:贺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