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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瑜:建议将现代医学科技运用到办理未成年人司法案件中

时间:2016-6-26 9:46:33  作者:梁瑜   点击:

吕梁市政协委员、民进吕梁市委委员、骨干信息员梁瑜反映:近年来随着留守儿童的增多,伴随着家庭教育的缺失、学校教育和管理的不完善、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以及自身思想观念的不成熟,全国未成年人犯罪总量呈增长趋势、刑事犯罪比率呈上升趋势、犯罪人员呈低龄化趋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已经成为一个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而由于种种客观因素制约,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治理成效不尽如人意,预防、处罚环节均存在一定缺失,尤其是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取证难、审讯难长期存在,导致未成年人犯罪往往得不到制裁,形不成良好的惩戒效果。

针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审讯现状,结合现代医学科技发展,借鉴国内先进地区司法经验,可将现代心理学技术及医疗技术设备运用司法审讯实践中,对涉嫌犯罪未成年人进行针对性侦讯,确保案件处理取得良好效果。因此建议:

一、在司法审讯实践中,运用心理测评办法和佩戴传感仪办法。在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时,运用心理测评办法,给犯罪嫌疑人佩戴传感仪,观测心理监护仪显示屏上的心电图,看犯罪嫌疑人心理的变动情况。如发现讯问某个问题时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动较大,则说明犯罪嫌疑人在这个问题比较敏感,有可能会有隐瞒或者作出撒谎的回答。据此而做出审讯重点的取舍,对取得案件调查良好效果具有很大的作用。

二、在司法审讯实践中,引入对涉罪未成年人、被害人未成年人开展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疏导机制。通过心理测评,迅速帮助办案人员查找案件的事实和客观真相,推动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在司法审讯实践中,引入身心保护仪,对未成年人进行一定的身心状态监控和心理疏导。这样的措施,可对涉嫌犯罪的各方进行良好的身心状态把控,防止出现对未成年人的进一步伤害,并充分保障工作人员在全面知悉和客观把握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气质特征、情绪状态下,对未成年人作科学决策,制定有利帮教措施,落实有效合理的教育方式。

网络编辑:车芳芳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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