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重要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通过政协的专门渠道汇集、分析,向党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反映重要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领导机关分析判断形势、进行有效决策,已经成为政协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有效形式,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人民政协拓宽履职渠道、丰富履职实践、增强工作活力和实效,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挥了积极作用。实践证明,做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可以充分发挥各界人士建言献策的重要作用,能够广泛表达和反映各种意见和主张,推进党和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使协商更加切实,监督更有力度,参政议政更富成效。
但是,当前我们的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存在“三不够”,需要高度重视,科学破解。
一是重视程度还不够。各级政协对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重视程度与政协例会、提案、调研、视察等工作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没有放到同等地位、真正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存在“两多两少”问题。即日常工作强度重要性多,布置任务多,科学指导少,有序督促少。而政协委员和政协组成单位对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也是心里重视、措施不力、指导督促调动不够。
二是主体作用发挥还不够。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政协委员的基本职责。但是目前政协委员和政协组成单位参与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面很有限,有的委员和政协工作者建言献策的能力有限、水平不高,又学习不够,参政议政能力不能适应履职需要;有的委员对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有畏难情绪,怕给党政领导捅“漏子”,缺乏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言献策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体现;有的委员有使命感责任感,但受所处环境的局限,知情明政不够,参与全面工作机会较少,缺乏对大局的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质量不高、操作性不强,难于采纳;也有一些好的建议,由于有关方面重视不够,而被束之高阁或者的落实反馈不到位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委员建言献策的积极性和政治热情。
三是健全的激励机制还不够。有激励机制,但对委员履职和建言献策的实绩跟踪反馈制度的缺陷,日渐成为政协做好社情民意工作的主要障碍;对委员队伍培训不够,委员队伍管理相对松散,造成干与不干一个样的现象,久而久之影响了委员的积极性,也影响了建言献策整体水平的提高;有些制度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没有形成科学完善的长效机制。因此建议:
一、抓经常,经常抓,下足绣花功夫。社情民意作为政治协商的科学依据、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参政议政的基本素材,也是调动委员积极性的有效形式,是政协工作的重中之重。写好社情民意信息,是政协委员的基本职责。要下决心把反应社情民意信息作为政协工作“改革创新”的重头戏来抓,成立相应的专门机构,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化的工作机制,营造“奋发有为”的参政议政氛围,形成“参政不写稿,委员当不好;开会不发言,不是好委员”局面,将反应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作为一项日积月累、持之以恒的经常工作抓在手上,科学指导、日常督促、定时通报、及时点评,把“绣花”功夫下在日常,及时通报信息的采用情况、处理意见、有关批示及落实情况等,做到件件有回应,时时有提醒,一点一滴抓出成效。
二、抓队伍,重源头,提升工作效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一项系列工程。政协机关的信息工作人员、信息的接收部门人员的素质对信息工作也至关重要。要建立健全培训机制,既重视对政协委员等反映信息的部门成员的培训力度,也要重视信息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创新对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方式,通过“走出去”举办培训班、座谈会、专题考察学习交流等形式,强化信息工作者学习政协理论和政协基本知识,提升履职意识和责任感;要把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作为考核委员履职、专委会工作及各党派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可操作性强的信息工作评比和奖励办法,对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政协参加单位、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对促进党政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的优秀信息,要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更好地调动积极性。同时要建立健全跟踪反馈机制,加强与党政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征询党政机关对政协做好社情民意工作的意见,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抓好办理和反馈,推动政协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进入党政决策程序。
三、抓热点,听民意,关注基层呼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中,党委和政府具备了雄厚的人才优势、信息优势、职能优势、执政优势,对整个社会各阶层的分析、政策、法规都已经相对完善,对驾驭形势、把握现实已经具有很高的水平,这是政协社情民意信息难被采纳的关键所在。政协委员要提出高质量的、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只能围绕自身优势、突出自身特色,改变思维定势,从非决策者的角度,体验民情、倾听民意,将最基层群众容易被人忽略、可能被遗忘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诉求,通过社情民意信息形式反映给党委和政府,最大限度地帮助党委和政府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真正反映社情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