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会议表彰了全国优秀法院、优秀法官和办案标兵。民进吕梁市第一届监督委员会委员、法律专委会副主任、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马兴华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马兴华从1992年进入市中院到担任民事审判第一庭长,20多年来,一直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每一个人民群众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他在工作中始终坚持的出发点与归宿,作为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长,他始终坚持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努力提升法官主动参与社会管理的责任感,致力于实现案件当事各方利益的共赢,以达到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他多次荣获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并先后荣立二等功、三等功,2019年6月,被评为“弘扬吕梁精神、聚力改革创新”先进典型提名奖。他有担当、有作为,有业绩、有水平,是全市法院干警学习的榜样,也是全市民进会员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