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03 来源:《民主》杂志
中国民主促进会第十三届中央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的主题是学习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会议交流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经验体会,审议通过了《民进中央关于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原则通过了《民进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这个征求意见稿还将在今年11月召开的民进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进一步讨论;听取了民进中央2014年专题调研成果和2015年专题调研选题方案,以及迎接会庆70周年各项活动筹备进展情况的报告。会议时间虽短,但内容充实,讨论深入,大家发言的质量都很高,相信这对我们进一步认清形势、巩固政治共识、做好下一阶段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做一个闭幕发言。
一、认真学习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三个“全面”是对中国当前所处历史阶段的高度概括,三者有内在的逻辑联系,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由之路和有力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再部署、再动员。只有深刻理解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才能更好地认识参政党的历史责任。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这在中国共产党历次中央全会中尚属首次,标志着中共中央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要性和规律性的认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旗帜鲜明地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必须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三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四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五是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全会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队伍建设和党的领导6个方面作出全面部署。全会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并体现在党要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和带头守法,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和要害。我在进海协商时,曾代表民进中央提出了“要建立忠于职守、敬畏法律的行政文化”,现在看来这个建议比较符合时代的要求。全会强调发挥统一战线的优势作用,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民进坚决拥护和赞同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决定和部署,民进各级组织和全体会员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中全会精神上来,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并与深入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我会正在开展的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
二、当前需要注意的重点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了当前需要注意的几个重点问题。一是经济运行中的新问题和新矛盾,我国的经济目前是“大而不强”,世界形势又充满不确定性和涌动的“暗流”;二是要持之以恒地抓作风建设,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任务艰巨;三是坚定不移反腐败,坚持“零容忍”,同时注重预防为主,我认为预防为主不外乎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四是突出强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党要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全党要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能为了个人仕途、为了自己扩大影响力而搞团伙,破坏政治规矩;五是在“西强我弱”的现实情况下,引领社会思潮的任务艰巨,要做好思想舆论工作。
选择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是关系国家命运、人民命运的根本性问题。在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我的体会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维护全国团结统一的核心,人民当家作主是民主政治的生命,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和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是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应受到制约和监督。执政党表明了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强调了“为人民服务”这一中国社会主义政权的基本定位。
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首次公开提及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新常态”的判断含义深刻,展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处变不惊的决策定力,展现了执政党审时度势的理性和明智。中国经济经历三十多年的高速增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现在将进入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这是符合经济规律的,也是向我们提供了提高经济质量、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新契机。
结合学习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我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据法律、依法办事也将成为社会新常态,从严治党将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建新常态,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久久为功”,才能实现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中国的长治久安局面才能有真正的保障,希望这将成为“新常态”的另一层含义。全面深化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其复杂性、深刻性前所未有,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最近香港“占中”就是破坏依法治国的典型闹剧。今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作出决定,明确了行政长官普选的原则和制度框架,这是依据基本法并充分听取香港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法律决定,具有不可挑战的法律地位,也是一项重大政治决断,这是一百五十多年英国殖民统治从未给予香港居民的民主权利。但“占中”组织者罔顾事实、颠倒是非,打着所谓要求“真普选”的旗号,不惜破坏香港法治,牺牲香港的经济和民生,挑战基本法,挑战“一国两制”。现在我们可以越来越清楚地看到,“占中”者的背后有那么一股不希望中国强大、不希望中国发展、不希望香港繁荣稳定的外部势力的影子,西方执行“双重标准”的虚伪性也得到了充分的暴露,香港“占中”闹剧给我们上了一课。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错误观念,增强识别大是大非、抵御国内外敌对势力对我渗透的能力。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决心与魄力,一直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反腐败斗争逐步进入深水区,涉及的利益关系更复杂,阻力一定会存在。现在就出现一些对于反腐的错误言论,如“反腐影响了经济发展”、“反腐使干部不敢干事”等等。历史证明,仅仅通过人治和权力反腐,即使短期内取得一些效果,也往往会反弹、会倒退,只有坚持法治反腐和制度反腐,同时培养讲规则、信“法治”的文化土壤,才是治本之道。相信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开启法治反腐的新常态。这里想强调一下,反腐也是参政党党建的应有之义。有人说执政党有权力才需要反腐,我觉得参政党的党内事务也有一定的权力,有的会员担任实职,更是在国家和社会层面掌握了一定的权力,所以参政党的党建也应该有反腐之义。腐败和清廉归根结底是价值观、人生观的表现,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和我们日常的生活、工作、人际交往密切相关的,党派成员也有反腐的必要。我们应该从自身做起,领导干部更要慎独,在这方面起好带头作用。
有些人谈到政治体制改革,谈到依法治国,就热衷于奢谈西方“宪政民主”,把坚持党的领导和维护人民主体地位、和依法治国对立起来。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和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两个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谈民主,他特别提出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八个标准,我们一起来学习:一是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二是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三是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四是社会各方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五是国家决策能否科学化和民主化;六是各方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七是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实现领导;八是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我觉得这为我们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提供了根据,也为参政党履行职能提供了指针,为参政党的自身建设提供了依据。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充分展示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自信与智慧,他讲话的特点是直面问题,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和影响力。依法治国对共产党执政能力提出了高要求,同样也对参政党提出了高要求。
三、进一步做好民进工作
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社会主义政权有明确的基本定位,即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为人民服务。我想这是我们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依据。民进要清醒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定位,那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和捍卫者。会中央提出要建设符合时代要求的高素质参政党,增强“为执政党助力、为国家尽责、为人民服务”的使命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是贯穿本届工作的一条主线,过去一年多来,民进各级组织按照会中央的统一部署,结合民进特点和各地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主线意识”在我会各级干部的头脑中不断得到加强,增强“三个自信”、巩固“三个认同”、为全面深化改革凝聚正能量的目标更加明确。我们需要及时总结经验,使活动更加贴近会员的思想动态、紧密结合学习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组织建设中的实际情况,力争取得学习实践活动的进一步成效。
今年民进年度工作主题是组织建设。全会加强组织工作的谋划,特别是加强了学习培训、改进领导作风、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调查、加强理论研究、加大宣传和表彰先进会员和基层组织的力度。刚才会议原则通过了《民进中央关于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我们还要继续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思想建设、制度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群众监督作用的发挥是紧密结合的,是一体的,一方面思想教育要结合落实制度规定来进行,使加强制度建设成为加强思想建设的过程,另一方面也要使加强思想建设成为加强制度建设的过程。我想强调两点,一点是领导班子建设。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对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提出了八个方面的明确要求,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民主党派特别是党派领导班子成员都要认真学习,努力加强自身修养,进一步改进作风,要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另一点是发扬民主。会内必须讲民主,会内民主要以会章为依据,要有相应的会内制度做保障。民主会增加决策的时间,会约束个人的权力,但它是民主必须付出的代价。会内监督是会内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会内监督,我理解主要是对会内权力的监督。近两年来,民进中央和多个省级组织对会内监督新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但还需要相应的理论研究和切实的调查做支撑,需要在中国政党制度的框架内准确地定位,需要在他律与自律中做好权衡,要修改相关的会内制度来适应。我认为民主党派的内部监督可以从中共的党建中汲取营养,但不可能照搬,否则难以切实推行,也无法持之以恒。在我看来,执政党地位决定了其行为往往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行为相重叠,参政党成员的参政却往往并非以参政党组织的名义进入实职岗位。因此,执政党纪律检查机构对执政党成员组织行为的监督往往超出了纯粹党内事务的范畴,而与国家公职人员法律监督程序相重合,而参政党监督机构对参政党成员组织行为的监督基本限于党内事务的范畴。这是我的探索,不是结论,大家都可以提看法,我觉得我们已经探索了不短的时间,但还要进一步总结,统一思想,切实做好下一步工作。我认为,会内监督应主要在监督会内民主集中制的真正实现上发挥作用,民主集中制没有坚持好就会影响团结;应在保障组织机体健康活力方面发挥作用。民进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即将在今年11月召开,希望通过这个会议,对民进近年来在组织工作方面的经验好好总结一下,对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需要直面的新问题好好梳理一下。举个例子,民进广州市委会原主委龚辉、民进浙江省委会原副主委陈英旭,他们并不是在会内事务中犯了错误,是在他们担任的行政或社会职务中触犯了法律,这给我们民主党派的组织和监督工作提出了新问题,我们什么时候介入?什么时候通过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该由谁做出、由谁批准?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对先进会员和基础组织的表彰,我们已经加大了力度,但还有继续改进的需要。如最近云南地震,民进云南省委会就有表现突出的会员,这样的先进事迹如何及时地得到组织表彰?民主党派政治资源有限,大家对加大表彰力度是有共识的,一年一次的集中表彰已成制度,还需要有即时的表彰,这都是我们组织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我们需要直面问题,对问题进行梳理,凡民进自己可以努力做的,一定积极去做,不做就是失职,大家选你到民进领导岗位上,你能做不做,不可容忍,不被允许;凡需要反映呼吁的,一定负责地反映呼吁,有些不是我们民进能做的,我们一定要利用我们的渠道积极向有关方面呼吁;凡意见有分歧或不够明确的,一定要组织研究和协商。党派的理论研究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进行的,要做好定位,以会内事务所面临的问题为导向开展应用理论研究,切实推动全会组织工作迈上新台阶。
明年民进将迎来建会70周年,这是对广大会员进行民进优良传统教育和学习会章的好契机,是增强民进凝聚力和影响力的好契机。会中央将开展一系列专项活动,本次常委会也向大家报告了各项活动的筹备进展情况,很多活动是全会性的,需要地方组织支持和一起参与筹备。同时,也希望各级组织认真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民进色彩”的庆祝活动,希望大家高度重视。要以此为契机推动会史工作的开展,会史是我们独有的宣传思想工作的宝贵资料,是我们的精神财富,各省级和地市级组织要制定规划,给予适当的人力物力投入,加紧做好史料的搜集整理特别是抢救性的工作,为会史的研究与宣传思想工作打好基础,这也是我们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宝贵资源。要继续积极开展“我身边的先进”宣讲活动,宣传会员和基层组织的先进事迹。会中央和各省级组织要紧密结合,以省为主,中央支持、鼓励和引导省级组织开展省级宣讲工作。在过去的一两年,会中央选了一些优秀会员的感人事迹到地方宣讲,效果很好,但是光靠中央宣讲有局限性,希望省级组织积极行动起来,一起来展现会内的凡人善举,激发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能量,体现民进优良传统的时代风采。
今年7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提出,“要正确认识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进一步增强信心,适应新常态,共同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这对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经济社会发展中任何问题的出现,都有特定的背景和原因,也存在真实和虚假的问题,问题的背景有大有小,有历史和当下之别,原因有简单有复杂,也有内外之分。真实性首先要追问的是“真问题”还是“伪问题”,确定了真伪以后,还要考虑时间上的阶段性和空间上的范围性,在这个时间是问题,换一个时间可能就不是问题;在这个范围是问题,在那个范围可能就不是问题。也就是说,一旦脱离了某些具体的时空条件,这个问题很可能就不再具有讨论和研究的价值。因此,在履职中了解国情、作出清醒客观的理性判断十分重要,参政议政不能脱离发展阶段和发展基础,既要避免不切实际的浪漫主义,也要防止固步自封的保守主义。我们要把握好现阶段我国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经济形势;要为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以法治思维促进社会和谐、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建设法治文化多建言献策,这也是社会服务重要的原则;要对如何依法循章履职进行准确定位,增强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信心和能力。我们去年在山西围绕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的题目召开了研讨会,这两个问题是比较薄弱的环节。新的形势能否带给我们新的契机,有待我们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明年我会参政议政专题调研的题目已基本确定为文化领域,希望继续运用好集智聚力的机制,中央和地方联动,力争进一步聚焦问题,改进调研方式,通过调研达到反映实情和提出建设性真知灼见的效果。
希望大家将本次中常会精神带回去,结合当前形势和当地情况,把学习实践活动继续推向深入,进一步做好民进的各项工作,为民进十三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做好准备。
(本文系民进中央主席严隽琪在民进十三届八次中常会闭幕式上的讲话,本刊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