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崇祯十二年(公元1639年),当22岁的于成龙参加科举考试,并取得名次,有了做官资格的时候,明王朝已经风雨飘摇,大厦将倾了。这个时候,他根本没有想到,自己会去为清廷效力,做清朝的官,而且越做越大,直做到两江总督,还被康熙皇帝表彰为“天下第一廉吏”,因此,直到明朝灭亡、清廷统治全国已经有十几年了,他依然在故乡耕田读书。于成龙(公元1617-1684年),是山西永宁州(今离石区,其出生地来堡村现划入方山县)人,字北溟,号于山。
清朝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已经44岁的于成龙终于接受清王朝的任命,出任广西罗城县令。当然,这么多年以后,他出来做官,并不是为了自己求富贵,而是想为老百姓做点事情。他对一位同窗好友说:“我这次出来做官,誓不违背‘天理良心’四字。”事实上,于成龙准备去的罗城,地处南方,气候炎热,瘴气盛行,北方人往往因为不习惯而九死一生。而且这个地方遭受了二十多年战乱,当时刚刚归属于清政府不到两年,局势未稳,非常混乱,前任的两任县令,不到两年之间,一死一逃。因此去这样一个地方当县令,实在是风险极大且没有好处,几乎等于是被流放。因此,当于成龙上任临走那天,家中愁云惨淡,哭声阵阵。他对自己的大儿子说:“我现在出去为老百姓做点事情,你不用管我;你把家里的事情管好,我也不会顾及你的。”这一走,于成龙宦游各地,再没有回家,二十年后,结发妻子才又见了他一面。
当于成龙长途跋涉来到罗城,发现这个地方比他想象的还要荒芜险恶。整个县境盗贼猖獗,瘟疫流行,蒿草迷目,行径无人,百姓避居山谷,城中居民寥寥。县衙只有茅屋三间,没有墙壁,破陋不堪,于成龙只好暂时住在关公庙里。他在周仓的塑像后边安了一支床,睡觉的时候,枕头下放一口刀,以防备野兽和匪人。不久,随他同来的五名家人逃的逃死的死,只剩下他独自一人,又得了病。但是他毫不气馁,强自撑着病体,深入山林之中,走家入户,访贫问苦,动员百姓回城里住。不长时间里,逃到山中的老百姓陆续回到了城里。当地的豪强地主在于成龙的教育管理下,也收敛了自己强横的行为,社会秩序逐步安定了。这样过了不到三年,罗城就恢复了生机,于成龙被誉为广西省为政的楷模。
于成龙不仅仅是一个好的地方官,他还是抓强盗和审理案件的高手。康熙8年(公元1669年),于成龙调任湖广黄州府(今湖北黄州市)同知(知府的副手),驻扎在歧亭这个地方。歧亭多“盗”,严重影响了地方治安和居民正常生活,多任地方官都没有办法。于成龙上任之后,还没开衙办公呢,就扮作乞丐,混入盗贼巢穴,生活了几十天。回到衙门后,派人把盗贼头子找来。盗贼头子一见他,瞠目结舌,赶忙伏地请罪。于成龙让他负责抓捕其他盗贼,将功赎罪。消息一传出去,其他强盗只好逃得远远的,不敢在歧亭逗留游荡,短短几个月,歧亭的强盗就绝迹了。他处理案件的时候,铁面无私,秉公善断,排解过许多地方上发生的重大疑案悬案,老百姓称他为“于青天”。有关他抓捕盗贼审理案件的许多故事,在当时都很有名,许多被记载下来,清代著名小说家蒲松龄在他的文言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中,有一篇《于中丞》,就讲了两个他查案如神的故事。
于成龙是一个文官,但是在战场上丝毫不逊于武将。康熙十三年(公元1674年)八月,于成龙在黄州(今湖北黄州市)做知府(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今地级市的最高长官),当时“三藩”作乱,有奸细乘黄州府空虚,联络当地豪绅纷纷起事,一时之间,黄州遍地是打着叛军旗号的叛乱分子。官府当时没有多少士兵,所以大小官吏都主张弃城逃跑,于成龙坚决不同意。他调集各乡乡勇数千人,在东山黄土坳一带,与数量上占优势的叛军展开激战。战斗一开始,官兵的一名千总中枪身亡,乡勇们胆怯了,想逃离战场。于成龙见状,对身旁的一名将领说:“我死之后,你回去报告给巡抚大人。”说完,拔刀纵马向敌军冲去。那将领很受感动,大声说:“战场上,岂有文官战死,而武官独活的道理!”也直扑敌阵。乡勇见长官如此,士气大振,奋不顾身,人人争先,当场擒获叛军首领何士荣,接着乘胜前进,二十几天就平定了黄州府所有叛乱。
于成龙作为清政府官吏,自身清廉自守,对贪官污吏深恶痛绝,他曾向上司反映民间疾苦,要求朝廷在政治改革中以整顿吏治为首要的任务,对那些贪官污吏要一个个清除掉,为老百姓主持公道。在做四川合州(今四川合州市)知府时,上级要求合州送鱼,于成龙不但不送,反而写信给上级,诉说合州百姓穷困的现状。当他做了总督巡抚之后,很反感贿赂公行、请客送礼之风,就拿借中秋节向他行贿的官员开刀,惩一儆百。他根据自己的经验,提出六条做官的基本要求:勤抚恤,慎刑法、绝贿赂、杜私派、严征收、崇节俭,把它作为地方官的行为准则。当时的人们说,凡是他做官的地方,官吏们都廉洁自律,不敢大肆欺压百姓、贪污腐化。
于成龙官做得非常廉洁,甚至比一般的人都要艰苦。在罗城任县令六年多,离任的时候穷得竟连路费都没有;黄州呆了八年,调任福建时,只带被褥一束,朝衣一袭,没有多余的钱买饭吃,就从黄州走时,买了一袋子萝卜做沿途的干粮;在直隶(明清时候,京师周围地区称为畿辅地区,因直属中央,所以称直隶省,大致相当于今河北省)任巡抚(清朝省级地方政府最高官员,总揽全省军事、吏治、刑狱、民政等)的时候,他和仆人吃同样的饭,吃的粥里夹杂有糠皮;在江南任两江总督(江西江南的最高官员),常常以青菜就稀粥,一年也吃不上一次肉,江南的老百姓因而亲切地称他为“于青菜”。在灾荒年月,他自己以糠代粮,用节余的口粮和薪俸救济灾民。百姓在歌谣中唱道:“要得清廉分数足,唯学于公食糠粥。”当他因病去世以后,人们在他的居室看到的只是几件破衣服,其他值钱的什么东西都没有,而他那时是清朝最富庶之地两江的总督。
于成龙每到一地,都很受民众爱戴,离任的时候老百姓往往舍不得他离开。他离开罗城时,老百姓围住不让走,哭喊道:“您走了,我们以后该怎么办啊!”恋恋不舍,跟着他走了几十里。他死后,南京的老百姓,无论认识不认识,都自发地聚在一起悼念他。康熙帝也破例为他亲自撰写碑文,称他为“天下廉吏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