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7月26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判断、重大举措。
为引导全市民进会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从8月22日起,我们连续转载新华社推出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专题研讨班重要讲话精神系列述评”,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基本要求,阐释其中蕴含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激励和引导广大会员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今天推出述评之五——《坚持人民当家作主 开创依法治国新局》。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 开创依法治国新局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专题研讨班重要讲话精神系列述评之五
“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扩大人民民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政治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坚持人民当家做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中国必将在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让人民享有当家作主权利,坚定不移走依法治国之路
“今年全国人代会上,我提交了农民工住房和子女教育的建议,希望能改善农民工的生活状况。”在上海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打工的河北农民周振波,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后时刻意识到自己的责任。
从学徒工到全国人大代表,周振波在工友们的眼中是“现实版励志片”,更是中国2.6亿农民工的“代言人”。周振波多次到农民工聚居的地方调研,倾听工友们的酸甜苦辣。
“基层代表有着丰富的基层经历,他们将成为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力量。”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
人民当家作主,法治是保障。十年间,从“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从修改选举法实现“同票同权”,到民主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中国在民主法治道路上前行的脚步坚定不移。
人们在探寻“中国奇迹”背后的奥秘中发现--如果说改革开放是发展的动力,那么亿万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迸发,则是中国腾飞的“加速器”……
立法广泛征求社会意见,重大行政决策召开听证会,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司法领域发挥重要作用,村民居民自治在基层政权建设中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为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公众参与是近年来民主政治生活的亮点。”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认为,公众的参与从过去群众评议和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已经扩展到国家立法、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等各个领域。
越来越多的公民通过各种途径影响公共决策和公共管理,近8万个政务微博架起“网民问政”和“政府施政”间的桥梁。莫纪宏指出,在制度框架内,社会公众对公共事务的参与转向主动投入,程度日益加深。
中国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
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机关提出的努力目标和明确要求,也是人民群众对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殷切期待。
见微知著,落实依法治国的宏观方略,正在微观的司法个案当中体现。3月26日,服刑近10载的张辉、张高平叔侄被浙江高院依法再审宣告无罪;4月25日,河南李怀亮涉嫌故意杀人案在平顶山中院宣判,被羁押近12年后,李怀亮终于重获自由;7月2日,浙江高院公开宣判18年前萧山抢劫致死案陈建阳等5被告人罪名不成立……
“对冤错案,人民法院要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使正义最终得以实现。司法机关要对国法负责。”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说,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保障。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保障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
简政放权、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迈出新步伐。国务院近期宣布取消和下放16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全国人大常委会6月29日通过一揽子修改法律的方式取消和下放了12部法律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8月1日起,国家将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行政机关在推进职能转变过程中,要始终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应松年认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是简政放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依法治国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沿着民主法治轨道前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实施新刑事诉讼法,政府需要做哪些工作?”“目前比较迫切的就是加强看守所会见室建设,保障律师的独立会见权。”“刑事和解制度主要适用于哪些案件……”
这是6月4日在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环节中,四川九问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志刚与省长的互动对话。从业近20年来,他还是头一次给省领导上课。四川省为强化依法行政,每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前增加了一堂“必修课”--法律学习讲座。
近年来,一些地方时有曝光的“拍脑袋工程”,时而出现的“乱作为现象”,官员不懂法、不学法、不守法是重要原因。四川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渝田说,省领导带头“学法”,就是要让各级领导干部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将工作方式由注重运用行政手段向运用法律手段转变。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应松年说,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专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要把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进一步纳入法制轨道,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制化,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展望未来,人们坚信,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政治制度的作用,更充分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华民族复兴伟大梦想的实现就有坚实支撑和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