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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建荣:关于规范行风监督员聘请方式的建议

时间:2009-8-5 16:13:22  作者:   点击:

 

近年来,为了监督窗口部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依法行政,根据要求我市不少直接和群众打交道的窗口部门,都聘请了行风监督员,其本意是非常好的。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有些部门聘请的行风监督员却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据了解,大部分行风监督员被聘用后,每年就是根据聘请单位的要求开一两次会,提一些管理部门无关痛痒的问题,然后给监督员发个纪念品,吃上一顿饭,而且有的还给行风监督员发聘金。许多行风监督员在行风评议的时候不是在评议,基本上变成了单纯的表扬。行风监督员完全背离其职责要求。    

聘请行风监督员的目的,本是加强对行风的监督和评议,发现问题,提出意见,纠正错误,使行风得到根本好转,使各项工作做得更好。然而像上述种种的聘请,则与我们的初衷背道而驰,不仅不能客观的反映真实情况,起不到督促、鞭策的作用,反而助长了弄虚作假的歪风邪气,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问题,与行风监督员的选聘有直接关系,据了解,现在选聘行风监督员都是各单位自行选聘,出于多种因素的考虑,单位聘请的行风监督员基本上都是和单位或者单位的某些人员有各种各样的关系,要么是朋友,要么是被监管对象,这些人要么不想监督,要么不敢监督。

为了切实起到设立行风监督员的目的,我建议:

1 所有的行风监督员统一由纠风部门进行聘请,纠风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招聘行风监督员,或者向人大、政协提出推荐名额,或者要求民主党派、无党派进行推荐;

2、所有行风监督员持监督员证可以要求被监督单位就有关事项说明情况;

3、行风监督员必须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除行风评议部门组织的定期活动外,还必须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定期监督不得少于4次,即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不定期监督由监督员自己决定。

4、行风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向纠风部门报告,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个人利益。

5、行风监督员应当每年进行述职,对不履行职责的要及时予以解除聘用。对滥用职权的要依法处罚。

(网络编辑: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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