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申请农特产品的地理标志保护,实施特色农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是促进农特产品商品化、产业化且具有市场独特竞争力、打造区域品牌的重要法律途径。地理标志是标示某种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条件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因此,地理标志产品往往品质独特、且具有唯一性和不可复制性。
我市独特的地理气候条件、悠久的历史传统和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孕育了许多符合地理标志保护条件的特色农产品。孝义柿、交城梨枣、汾州核桃、汾州小米、汾酒、中阳柏籽羊肉、临县柳林红枣、专用小麦、专用玉米、优质小杂粮(谷子、莜麦荞麦、杂豆)、马铃薯、仁用杏、蔬菜、葵花、中药材、肉牛、蛋鸡等许多地方特色产品在国内外享有盛誉。上述众多历史悠久、各具特色的农特产品,都可以运用地理标志保护制度进行有效的规范、整合和提升,促进吕梁农特产品的商品化、产业化,延伸产业链,打造成具有市场竞争能力的特色经济。
但是,由于认识不够、基础薄弱、资金短缺、人才不足等原因,我市地理标志工作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迄今为止,仅孝义柿、交城梨枣、汾州核桃等少数几个农特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与我市众多符合地理标志申请条件的农特产品的数量相比,相差甚远。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农特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和申请注册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农业品牌化战略,培育一批依托特色、优质农特产品地理资源,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成立吕梁市农特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农特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
2、制定吕梁市地理标志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全面推进我市地理标志管理工作。
3、设立地理标志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农特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分析研究、申报注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基地建设、品种选育以及从源头上加强监管,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运、销售各环节实行全过程标准化生产;建立中介服务、信息宣传平台,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等。
4、对市政府重点发展的专用小麦、专用玉米、优质小杂粮(谷子、莜麦荞麦、杂豆)、马铃薯、红枣、核桃、仁用杏、梨、蔬菜、葵花、中药材、肉牛、肉羊、蛋鸡等具有比较优势、特征显著的特色产品进行深入调研分析,稳步推进符合地理标志保护条件农特产品的申请注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