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8-21 10:27:56 作者:下转第二版 来源:吕梁新闻网
中共吕梁市委书记聂春玉
2010年8月18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吕梁撤地设市以及市政协诞生以来,市委召开的第一次政协工作会议,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山西省委的实施意见》,交流各级地方党委加强和改善对人民政协工作领导的经验,分析研究当前政协工作中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更加有效地发挥人民政协在全面建设富裕、生态、特色新吕梁的重要作用。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人民政协的重要地位和重要贡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风雨同舟、团结奋斗的伟大成果。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高度评价了人民政协在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所作出的重要贡献,科学总结了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必须坚持的四条宝贵经验,明确提出了推进人民政协事业新发展的五点要求,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讲话精神,结合吕梁实际切实加以贯彻落实。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与新中国一起诞生,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承担协商建国的光荣历史使命,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正式确立。60年来,人民政协同人民共和国一起成长,同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祖国统一而一道前行。同全国政协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的发展历程一样,我市政协也走过了一个不断发展壮大的历程。1955年,我市第一个政协组织在汾阳正式成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1979年和1982年,孝义政协和离石政协相继成立;到1984年9月,全市其余10个县全部成立了政协委员会;1996年12月,吕梁地区政协工委成立;2004年7月,吕梁撤地设市,政协吕梁市委员会成立,从此全市政协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2009年7月,市政协顺利完成换届,第二届吕梁市政协委员会成立。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吕梁市政协迎来了蓬勃发展的又一重要时期。特别是中共十七大明确提出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战略思想,对人民政协提出了新期望、新要求;中共中央连续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等等,这些都是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全市各级政协组织近年来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积极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始终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不断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持。可以说,吕梁改革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包含着全市各级政协以及政协参加单位的积极参与和辛勤努力凝聚着广大政协委员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心血和汗水。对此,党委是满意的,人民是满意的。借此机会,我代表中共吕梁市委,向各级政协组织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广大政协委员表示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实践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事业深深植根于党和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融汇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在全局工作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全市各级政协组织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搞好政治协商,积极推进民主监督,深入开展参政议政,为促进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重要作用;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为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贡献智慧和力量;要始终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大力推进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市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制度优势和重要作用
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政协工作,就是重视团结民主;重视政协工作,就是重视稳定发展;重视政协工作,就能凝聚最广大人民的力量。加强政协工作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充分体现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特点和优势的必然选择;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民主执政、科学执政的必然要求;是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政治任务。当前,我们吕梁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和新的发展机遇期,在建设“三新”吕梁的伟大进程中,提高各级党委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发展我市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社会和谐,全面推进“三三战略”实施和“三四三”重点项目攻坚战,努力实现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谋划布局“十二五”跨越式发展,尤其需要群策群力、集思广益,使各项决策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上,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尤其需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推动发展、克难攻坚的强大合力;尤其需要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团结各界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中华民族强大凝聚力的重要实现形式,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包容性。充分发挥政协组织在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方面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尤为重要。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政治的高度、全局的高度、战略的高度认识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加大对政协工作的支持力度,不断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努力开创我市政协工作新局面。
一要切实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政治协商是人民政协的首要职能,中央《意见》明确指出: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把政治协商纳入党政决策程序,是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党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坚持通过充分协商增进各方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和思想认同,进一步凝聚力量,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对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充分调动各方面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央强调,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明确要求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因此,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文件规定的政治协商内容,切实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切实做到重大决策主动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对重大人事安排和人民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先协商后决定,制定地方重大政策和法规先协商后通过。各级党委必须把政治协商切实开展起来,并形成制度。要把协商与通报区别开来,协商就是协商,通报就是通报,不得以通报代替协商。要从实际出发,按照协商程序,制定协商计划,提出协商议题,提前告知政协,让政协作好协商活动的准备,采取相应的形式进行协商并提出有理有据、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对政协在协商中提出的意见一定要认真办理,适时反馈。要在充分运用现有协商形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造新的形式。二要不断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各级党委要强化接受民主监督的意识,真诚欢迎人民的监督,虚心接受来自政协的监督,特别是党政负责同志要有让政协委员进行批评的勇气,要尊重和保障政协委员发表意见、开展视察、提出提案、举报、反映社情民意以及参与调查和检查活动的权利;要支持政协依照政协章程和中央、省委、市委的意见,不断创新民主监督形式,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学习借鉴推广一些先进的经验做法,切实把民主监督工作开展起来。要从制度和机制建设着手,支持政协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政府部门要按完善特约监督员制度的要求,与政协组织沟通,邀请政协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政府有关部门定期安排的专题检查、暗访等活动,要视情况邀请政协有关委员参加。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要要随时掌握评议结果,并将政协对部门的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被评议部门的重要依据。要严肃对待和处理政协提案和意见,认认真真办理,切切实实落实。对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尽可能地采纳,使其产生实际效果,而不能满足于件件有答复。要切实建立政府首长接待政协委员日制度,现场办理提案和高层次办理提案,真正使政协的民主监督起到应有作用。要选好角度,支持政协更多地参与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等重大问题的监督中去;要把握好尺度,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督途径和监督载体,进一步激发委员敢于监督的热情和善于监督的能力,做到既积极主动、尽心尽责,又量力而行、稳妥适度;要增加深度,鼓励委员不仅提出问题和意见,还要深入查找原因,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建议,使民主监督不流于表面、不笼统空泛。
三要努力提高参政议政实效。参政议政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职能的拓展和延伸,是政协工作渠道和领域的扩大和创造,也是党政领导机关经常听取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工作的有效方式。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为政协委员及其所联系的各界人士参政议政、发挥专长提供更多更好的机会和条件。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主动通报情况,使政协委员及时了解当地的政治形势和本级党委的中心工作及工作难题;主动出题目压担子,让政协选择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课题,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咨询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主动支持政协开展各类视察、巡视、检查和外出考察;主动帮助政协专门委员会加强与党政部门的对口联系,并使之制度化;主动帮助政协机关解决工作上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为政协参政议政创造良好条件。同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政协参政议政成果的吸收转化,努力使优秀的调研成果及时转化为决策依据和政策措施。对政协提交的成果要认真研究,能够采纳的尽量采纳,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及时研究,难以采纳或不能采纳的也要说明情况,增进相互理解。要进一步完善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联合交办政协提案的会议制度,提高提案办理质量。
四要切实加强政协自身建设。搞好政协自身建设是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重要基础,是一项涉及促进党派合作、突出界别特色、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加强机关建设在内的“四位一体”的基础性、系统性工程,也是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的需要。各级政协组织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重要机构的作用,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全市大政方针的讨论协商和履行职责的各项活动。积极探索发挥界别作用的方法和途径,成立委员界别活动小组,定期召开界别召集人联席会议,推动界别活动的深入有效开展。要加强界别活动平台建设,专委会要发挥委员界别载体作用,积极开展界别座谈、调研、考察、讲座、联谊等多种形式的界别活动,为其议政建言创造条件。要加强专门委员会的组织建设、人民政协基层组织建设,密切各级政协组织间的联系。要加强委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委员协商产生制度,把好委员“入口”和“出口”关,优化委员构成,提升委员整体素质。要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开展各种活动,提高委员素质,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要加强政协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政协机关的思想政治建设。充分发挥政协党组的政治核心作用、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策得到贯彻落实。政协机关是为政协履行职能服务的政治机关,一定要增强全局观念、服务意识,提高政策水平,把政协机关创建成学习型、服务型、节约型、创新型、和谐型机关。要把政协干部培养成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学识丰富、业务熟练的高素质干部。要面向基层,面向委员,多为委员履行职能创造条件,真正使政协机关成为委员之家。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把政协自身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
政协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做好政协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山西省委和吕梁市委的《实施意见》,把政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重大问题,支持政协履行职能,保证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一要善于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为实现党的总目标总任务服务。各级党委要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战略高度,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根据中央要求和省委、市委部署,切实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支持人民政协探索团结民主、履行职能的方式方法。要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上,加强和改善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政治上关心、组织上保证、工作上支持。要善于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切实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进一步把人民政协的职能履行好,把人民政协的优势发挥好,使人民政协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创造出更加光辉的业绩。
二要充分发挥政协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加强政协党组建设,充分发挥政协党组在政协工作中要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贯彻到人民政协的全部工作中去,推动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使党的主张成为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的广泛共识。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要在政协换届和届中补充委员时,充分尊重政协党组关于界别设置和委员、常委人选的意见和建议,把好委员队伍的“入口关”,切实把有政治热情、有专业知识、有参政议政能力的社会各阶层的代表人士吸收到政协委员队伍中来。政协委员中的中共党员和政协机关中的中共党员是受党组织委派从事政协工作的。党委、政协党组和政协委员中的中共党员所在的党组织,要从各自的实际出发,加强对这部分党员的教育,保证他们积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带头遵守政协章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同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合作意识,积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带头遵守政协章程,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努力成为合作共事的模范,发扬民主的模范,廉洁奉公的模范。
三要着力形成有利于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各级党委要把政协干部的教育、管理、选拔、交流和使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大培训、挂职锻炼的力度,加大政协机关干部与党委、政府机关干部的任职交流力度,切实增强政协机关干部的朝气与活力,促进人民政协事业的长远发展。编委、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要合理确定政协机关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解决目前市县两级政协编制偏少,不适应工作的问题。各级政府财政要确保政协和民主党派的工作经费。政协各种会议、界别活动、委员活动、社情民意、文史资料、创办刊物等各项支出都要列入财政预算给予保障;要解决好政协机关的办公用房、设施、用车、信息化建设等问题,为政协履行职能提供物质保障。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宣传力度,政协举行和举办的会议、活动都要积极配合,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形成有利于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努力营造全党全社会重视和支持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同志们,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与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息息相关。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团结民主两大主题,同舟共济,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切实履行好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三项职能,为全面开创吕梁政协事业新局面,为吕梁实现转型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网络编辑:贺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