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4日吕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吕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刘明勇主任所作的《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吕梁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全面推进“五三发展战略”,促进全市转型跨越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网络编辑:贺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