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副市长 雷建国
同志们:
在全市上下正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的重要时刻,我们迎来了全国第十一个法制宣传日。
今年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这一活动对于大力实施全市“五三发展战略”、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全面加快小康社会建设进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面,我就做好我市“12·4”法制宣传日活动讲三点意见:
一要抓住重点。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群要按照“六五”普法规划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为重点,大力宣传我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大成就和依法治市的重要举措,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与深入实施“五三发展战略”、全面加快小康社会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和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要创新形式。要紧紧围绕今年法制宣传的主题和我市法制工作的实际,根据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和群众的不同需求,充分利用法律宣讲、法律咨询、法制展览、法制宣传志愿者活动等宣传形式,充分发挥报刊、广播、影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大众传媒优势,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切实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推动我市法制教育活动再上新台阶。
三要强化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这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大事、要事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尽快制定本地、本部门的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同时,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和作用,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畅通社会参与渠道,形成社会合力,确保宣传教育活动顺利开展。司法部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全市“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和“六五”普法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宣传、人事等部门要组织好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活动;发改、经委、教育、卫生、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要发挥自身的独特作用,做好各自联系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闻媒体要发挥自己的优势,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广阔的舆论平台,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使全社会更多的人自觉参与到法制宣传教育中来。
同志们,推进依法治市,促进社会和谐,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市上下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这一主题,切实抓好我市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全面推进和谐吕梁、法治吕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网络编辑:贺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