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民进参政议政工作制度
(试行)
参政议政是我会的一项基本职能,为切实履行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领会中共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吕梁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宗旨,结合吕梁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按照“尽职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切实不表面”的要求,努力发挥吕梁民进的整体功能,向党委和政府积极反映有关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力求做到及时、准确、对路、适用。在工作中不断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水平和质量。
二、对会员中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工作要求
1、每年在“两会”召开前会市委及各基层组织都要召开1-2次提案、建议的座谈会,商讨集体提案、建议内容,为参加“两会”作好准备。
2、在“两会”期间,不但要自始至终参加会议,而且要积极提出提案或意见、建议。
3、“两会”结束时将有关提案或意见、建议的复印件,报会市委;将政府有关部门对提案或意见、建议的答复、落实等反馈情况及时报会市委,以便汇总统计。
4、“两会”休会期间,要继续关心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重点,关注社会热点、难点和重大问题,继续向人大、政协机构递呈提案或意见、建议。
三、对担任政府实职会员的工作要求
1、以国家公务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责在人先,利居众后。
2、参政不忘议政,积极为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为吕梁的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献计献策。
3、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方针,加强与中共各级领导同志的合作共事,同心协力做好工作。
四、对担任各类特约员会员的工作要求
1、加强有关政策、法令、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2、积极参加聘任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检查、调研、审计、督导等活动,努力发挥监督作用。
3、广泛听取会员和周围群众的意见,做到下情上传,反映社情民意。
四、附则
本制度由2007年12月29日民进吕梁市委一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通过,2008年1月起实施试行。
(网络编辑: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