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意见
为了切实贯彻民进中央和民进山西省委关于加强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意见精神,更好地收集、反映社情民意,拓宽本会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渠道,并逐步推进社情民意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原则
1、要具有较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必须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扣中共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按照民进《会章》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2、要力求真实,如实地收集、反映社会实际和各界别、各阶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呼声。
3、要注重质量,要注意对分散的信息进行梳理综合,并加以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去伪存真的分析,揭示重点、关键问题,提出有份量、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4、要讲求时效,做到及时收集、整理、报送,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要一事一报、急事急报,必要时应跟踪续报。
5、要有民进的党派特色,要密切关注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注意收集散佚于民间的真知灼见。
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内容
1、我会领导、会员、所联系的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国家和地方大政方针的制定与实施的意见、建议,特别是有关加快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的重大决策前后的意见和建议。
2、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为建设经济繁荣、人民富裕、社会和谐、环境友好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的警示性、批评性意见。
3、对加强“三个文明”和“四个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党的机关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情况的反映。
4、重大突发事件、严重自然灾害的实情,特别是消除隐患、维护稳定的意见、建议。
5、统一战线工作中的重要情况,特别是保障党派成员正常履行职责的意见、建议。
三、建立完善反映社情民意的工作机制
(一)拓宽社情民意报送渠道:
1、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类特邀员,一年至少提供3条社情民意信息;
2、市委委员一年至少提供2条社情民意信息;
3、各支部每季度向市委报送一条以上社情民意信息;
4、各专门委员会每委度至少提供2条社情民意信息;
5、市委机关每季度至少提供2条社情民意信息。
(二)建立反映社情民意特邀员制度。为充实队伍,整合力量,市委会建立聘请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特邀员制度。
1、聘请特邀员采取一年一聘的办法;
2、聘请特邀员由各支部推荐1—2名会员,由主委会决定后聘用;
3、特邀员每年至少向市委会提供4条社情民意信息;
4、特邀员除按规定获得稿酬和奖励以外,市委会还按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工作补助。
(三)规范社情民意信息报送程序。
1、所有社情民意信息统一报送民进市委机关。
2、由机关专人对每一条社情民意信息进行登记、送批、报送、存档和反馈。
3、社情民意信息审批由专职副主委负责,涉及重大问题的由主委会议负责。
四、加强对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领导
1、市委会领导机构、各专委会和职能处室及各基层支部要将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部署和检查,使民进的各项工作、各项活动都含有反映社情民意的内容。各组织领导要亲自动手撰写、主动提供社情民意信息。
2、市委会拟每年召开一次信息工作会议或经验交流会,交流、探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经验体会,各基层组织要加强联系与协作,不断提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质量。
3、市委会和各基层组织要对从事信息工作的同志创造必要的学习、工作条件,给他们列席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参加有关培训、调研、考察、学习等活动的机会,以提高他们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从事信息工作的同志要做到自觉地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工作,要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统一战线基本知识,掌握信息技术,要有较强的保密观念,严谨细致。
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激励机制
1、市委会每年年底开展一次总结评比活动,对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2、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来稿一经采用,由市委会按照《民进吕梁市委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积分奖励。
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原则
1、要具有较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必须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扣中共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按照民进《会章》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2、要力求真实,如实地收集、反映社会实际和各界别、各阶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呼声。
3、要注重质量,要注意对分散的信息进行梳理综合,并加以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去伪存真的分析,揭示重点、关键问题,提出有份量、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4、要讲求时效,做到及时收集、整理、报送,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要一事一报、急事急报,必要时应跟踪续报。
5、要有民进的党派特色,要密切关注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注意收集散佚于民间的真知灼见。
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内容
1、我会领导、会员、所联系的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国家和地方大政方针的制定与实施的意见、建议,特别是有关加快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的重大决策前后的意见和建议。
2、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为建设经济繁荣、人民富裕、社会和谐、环境友好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的警示性、批评性意见。
3、对加强“三个文明”和“四个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党的机关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情况的反映。
4、重大突发事件、严重自然灾害的实情,特别是消除隐患、维护稳定的意见、建议。
5、统一战线工作中的重要情况,特别是保障党派成员正常履行职责的意见、建议。
三、建立完善反映社情民意的工作机制
(一)拓宽社情民意报送渠道:
1、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类特邀员,一年至少提供3条社情民意信息;
2、市委委员一年至少提供2条社情民意信息;
3、各支部每季度向市委报送一条以上社情民意信息;
4、各专门委员会每委度至少提供2条社情民意信息;
5、市委机关每季度至少提供2条社情民意信息。
(二)建立反映社情民意特邀员制度。为充实队伍,整合力量,市委会建立聘请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特邀员制度。
1、聘请特邀员采取一年一聘的办法;
2、聘请特邀员由各支部推荐1—2名会员,由主委会决定后聘用;
3、特邀员每年至少向市委会提供4条社情民意信息;
4、特邀员除按规定获得稿酬和奖励以外,市委会还按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工作补助。
(三)规范社情民意信息报送程序。
1、所有社情民意信息统一报送民进市委机关。
2、由机关专人对每一条社情民意信息进行登记、送批、报送、存档和反馈。
3、社情民意信息审批由专职副主委负责,涉及重大问题的由主委会议负责。
四、加强对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领导
1、市委会领导机构、各专委会和职能处室及各基层支部要将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部署和检查,使民进的各项工作、各项活动都含有反映社情民意的内容。各组织领导要亲自动手撰写、主动提供社情民意信息。
2、市委会拟每年召开一次信息工作会议或经验交流会,交流、探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经验体会,各基层组织要加强联系与协作,不断提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质量。
3、市委会和各基层组织要对从事信息工作的同志创造必要的学习、工作条件,给他们列席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参加有关培训、调研、考察、学习等活动的机会,以提高他们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从事信息工作的同志要做到自觉地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工作,要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统一战线基本知识,掌握信息技术,要有较强的保密观念,严谨细致。
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激励机制
1、市委会每年年底开展一次总结评比活动,对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2、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来稿一经采用,由市委会按照《民进吕梁市委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积分奖励。
民进吕梁市委
二00七年四月十日
(网络编辑: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