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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2-12 10:39:44  作者:   点击:

文章来源: 致宣      添加时间: 2013年12月23日

致公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央直属组织:

为加强全党自身建设,进一步促进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加自觉地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与全国人民一道共同奋斗,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贡献,致公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抓住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主题主线,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内涵实质,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真谛要义,认真贯彻致公党十四大精神,紧密联系自身实际,积极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

二、总体目标

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促进广大党员进一步凝聚政治共识,不断增强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切实承担起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和捍卫者的政治责任;全面回顾致公党各个阶段的奋斗历程,激励广大党员传承优良传统;深入推进高素质参政党建设,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努力开创“致力为公、侨海报国”生动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

三、主要任务

学习实践活动以各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各级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为主。全党要结合形势任务和工作实际,把学习实践活动贯穿于加强自身建设和履行参政党职能的全过程,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通过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深刻领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总布局、总任务,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中国人民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的核心力量,巩固政治共识。

全党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致公党十四大精神结合起来,与继承发扬致公党的优良传统结合起来,与弘扬致公党“致力为公、侨海报国”的特色结合起来,深入系统地学习统一战线理论和致公党党章党史,引导各地方组织和广大党员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要把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与加强高素质参政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执政党关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战略部署,明确履行参政党职能的方向和重点,与中国共产党共同致力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

(二)发挥“侨”“海”特色,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

全党要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加强自身建设,凝聚全面深化改革的信心和共识。要凝聚“侨”“海”力量,发挥“侨”“海”优势,坚持实施“人才兴党”战略,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问题,最大限度地发挥全党的智力优势,最大限度地提升参政议政水平,最大限度地履行参政党职能。

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要求,密切关注国内外新形势变化,以促进改革、发展和创新作为参政议政第一要务,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使广大党员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要积极发挥“侨”“海”优势,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推动我国企业“走出去”、促进祖国统一和维护港澳地区繁荣稳定作出贡献。要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党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各级组织结合自身优势,努力探索开展社会服务和扶贫帮困工作的有效形式。

(三)加强理论研究,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

全党要按照理论研究与实际工作互相促进的要求,紧密结合参政党自身建设和履行职能的工作,以应用理论研究为重点,大力推进参政党理论建设,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

各级组织要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抓好典型,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思路,解决新问题。要尊重首创精神,着力推进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思路、内容、方式、方法的创新,对好的经验、做法通过召开研讨会、现场会等形式加以总结、提炼和推广。要在实践基础上,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的作用,组织协调力量,就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参政党职能和自身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索规律,努力实现理论创新,取得理论成果。同时,要注重理论成果转化,通过理论指导实践、实践检验理论,不断完善参政党理论,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党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中央已成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长:万钢

副组长:蒋作君、杨邦杰、严以新、闫小培

办公室主任:严以新(兼)

副主任:曹鸿鸣

成员:王增祺、许怡、王翔、李刚、程向前、李万通

为保障全党学习实践活动有序进行,各地方组织应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设立工作机构。

五、工作安排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为期四年,总体上分为动员部署、全面实施、总结交流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9月至12月

2013年9月,致公党中央主席办公会议原则通过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方案。

2013年11月,致公党中央十四届四次中常会讨论《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方案(讨论稿)》。

2013年12月,致公党中央十四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方案》,并作出全面部署。

2013年12月,致公党中央向全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央直属组织下发《致公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学习实践活动正式启动。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1月至2017年6月

此次活动周期长,时间跨度大,为保证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致公党中央将结合每一年的形势任务,制定当年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实施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同时,各地方组织应结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2014年,重点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本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在全党范围内,通过中央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常委会议专题学习、各地方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各级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集中学习、党员自我学习等方式,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凝聚政治共识,明确政治责任。

2015年,重点开展优良传统教育活动。围绕纪念中国致公党成立90周年,开展党史党章及优良传统教育。充分发挥党内老同志和专家学者的作用,组织宣讲团,开展党史党章巡讲活动,推动广大党员学习党史、了解党史,把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优良传统传承下去。同时,各级组织还可以通过举办研讨会、新党员学习班、报告会、主题征文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史党章的学习和宣传工作。

2016年,重点推进自身建设。为建设高素质参政党队伍,各级组织、领导干部要紧密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与实践,全面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自觉履行参政党职能,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机关建设和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新渠道、新思路和新方法,把广大党员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激发起来的积极性引导到本职工作和党员履职工作中去。

2017年,重点强化侨海报国理念。要将学习实践活动与推行侨海报国理念结合起来,深刻领悟侨海报国实质,要在侨海报国理念的引领下,一如继往地支持和协助执政党做好各项工作,始终致力于最大限度地把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和留学人员团结起来,最大限度地把“侨”“海”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最大限度地把“侨”“海”的优势发挥出来,助推我国改革和发展。

(三)总结交流

在整个学习实践活动期间,各级组织要形成指导检查、工作简报制度,及时进行情况交流。每年年底将进行阶段性总结交流,对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经验,并把一些成功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中央将派出检查组对各地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指导和推动。2017年7月至12月,各级组织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中央将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和宣传。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党要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工作重大的政治任务。中央已成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各地方组织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设立工作机构,落实具体负责人员,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要建立指导检查、工作简报等制度,及时交流情况,研究部署工作。

(二)统筹兼顾,注重实效。要正确处理学习实践活动与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实际工作密切结合起来,统筹安排,互相促进,全面提高。要坚持突出重点,以各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各级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为主;坚持自我教育,体现“自觉、自主、自为”;坚持正面引导,突出思想引领,把握活动导向;坚持注重实效,把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注重解决问题。

(三)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各地方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主观能动性,在完成中央的“规定”动作外,积极探索新方法、新举措,设计“自选”动作。同时,要注意及时征求致公党员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要注意与中共各级统战部门及时沟通情况,通报活动的重要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要注意与兄弟党派加强联系,吸收有益经验做法。

(四)搞好宣传,营造氛围。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党内刊物、网站和社会媒体,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推动网站和手机客户端建设,善于利用新型媒体工具开展学习交流与宣传工作;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宣传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树立致公党良好的政治形象和社会形象。

附件:

致公党中央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2014年工作计划

根据《致公党中央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方案》安排,本党在2014年将重点开展理论学习教育活动。为保证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党中央2014年度学习实践活动工作计划。本计划为本党中央制定的指导性工作步骤,各地方组织应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本级组织方案和计划。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统一战线理论;把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2014年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深刻领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总布局、总任务;贯彻落实致公党十四大精神,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广泛团结起来,把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努力营造共促改革的良好氛围,与中国共产党共同致力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

二、工作方法

1.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中央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带头行动,做到“三个一”:讲一次课、写一篇文章、联系一个地方组织,积极推动全党学习实践活动。

讲一次课:以中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依托,中央机关学习活动每年邀请一名驻会主席做学习主题报告。

写一篇文章:结合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内容可自由选定。文章将刊登于《中国致公》、网站专题中,并向社会媒体推送。

联系一个地方组织:主席、常务副主席和副主席每人联系一个地方组织(三位京外副主席,原则上联系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市级组织)。

2.分层推动学习。常委会议就2014年学习主题组织一次研讨,中央常委交流学习心得。

各地方组织领导班子、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学习可参照中央领导班子学习方法。

党员根据本党中央提供的学习资料清单进行自我学习。

3.建立工作机制。为加强对全党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中央已成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中央宣传部)。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讨论总结活动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办公室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会议,讨论研究工作进展等问题。各地方组织要成立专门机构,落实具体人员与中央对口联系,并于2014年1月下旬报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立工作简报通报制度。中央将每两个月出一份全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工作简报。各地方组织于双月20日前向中央宣传部提交地方工作简报,涉及重要活动的工作简报可即时单独报送。中央宣传部汇总制定工作简报,向中央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成员、本党各地方组织和中央统战部通报全党学习实践活动情况。

4.推动全党工作。召开各地方组织宣传思想工作座谈会(南/北方片会),建立沟通和协调机制,研究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步骤,交流活动开展情况。中央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对口联系一个今后四年学习实践活动基地(市一级组织),带动全党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

5.开辟专题专栏。由中央宣传部负责,在致公党中央网站首页开设学习实践活动专题,涵盖领导讲话、学习资料、各地动态、心得交流等内容。在《中国致公》上开辟专栏,进行理论知识宣传及刊登各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各级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的学习心得等。各地方组织应在本级组织的刊物和网站上开设相应专题专栏。

6.开展专题研究。由中央理论研究会牵头,在全党范围内就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参政党职能和自身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研究成果刊登在《中国致公》杂志,并结集出书。

7.及时开展交流。中央将派检查组对各地方组织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指导和检查,及时交流情况、研究工作步骤,推广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形成辐射效应。年底,各级组织将对当年学习实践活动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交流。

三、工作安排

2013年12月,致公党中央向全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央直属组织下发《致公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学习实践活动全面开展。

2013年12月,致公党中央网站推出学习实践活动专题。

2014年1月,各地方组织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学习实践活动方案及2014年工作计划,并于1月下旬上报中央。

2014年2月,《中国致公》推出学习实践活动专栏。

2014年3月,两会期间的中常会上,组织本党中央常委和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习贯彻“两会”精神。

2014年3月,中央理论研究会发布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等专题研究通知,开始课题申报。

2014年4月—5月,分别召开各地方组织宣传思想工作座谈会片区会,研究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步骤,交流活动开展情况。

2014年4月—11月,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走访联系点,考察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经验予以推广。将主席走基层活动列入日常工作,形成常态机制。

2014年11月,各地方组织对本年度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并于11月下旬将交流材料报送至中央。

2014年12月,中央对学习实践活动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交流,召开2014年全党学习实践活动交流座谈。

(网络编辑:贺立辉)

网络编辑:贺立辉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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