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根据中央有关“村改居”和社区建设精神,全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离石区在农村社区“三有一化”建设工作上,早谋划、出实招、硬推进狠下功夫,巳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工作中,我们发现了诸多自身难以解决的难题。需要市区联动、共建共享。
一、目前吕梁城区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多年来,我区社区居委会建设滞后,要实现“三有一化”目标,仅凭区、街道两级努力远远不够。社区办公缺场所,工作运转缺乏人员,建设和运行经费缺口大。建议市委、市政府协调规划、城建、国土等部门将社区建设纳入城市总体建设规划;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居住小区的网格化管理要加大配合力度,在人财物方面给予支持。
二、加强吕梁城区居民社区建设的建议
1、出台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为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着力提升社区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社区在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建议市委、市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纲领性、可操作性指导意见,切实加强和指导社区建设工作。
2、成立加快社区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建议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市级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离石区领导参与的吕梁城区社区建设领导组。同时建立社区工作例会和联席会议制度,统一领导协调吕梁城区的社区建设工作。
3、协调社区建设中的经费保障。社区管理机构的运作、工作人员的待遇、服务设施的配备、服务活动的开展等(包括社区工作经费、党建经费、社会救助专项经费、流动人口管理经费、专职社工经费、社区共建经费、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方面,均需要有关政策的支撑,需要大量社区公共服务资金保障。借鉴外地经验,市、区财政投入均为各承担一半的做法,建议市委、市政府也能出台规范性文件予以明确。如太原市等地,都是在市、区拿大头的情况下,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也投入一部分共同出资的模式来进行,从政策上明确各自职责,从根本上解决社区建设和运行经费保障问题。
4、规划社区建设用地。建议市委、市政府结合社区建设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在制定城市规划时把社区建设纳入规划之中,划拨一定的土地用于支持社区建设。在城中村改造土地由集体建设用地改为国有建设用地过程中,更多让利于村、让利于民。简化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在符合吕梁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片区规划、建设由离石区审批实施,并出台有关政策,减免有关城楚、土地税费。
5、健全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对失地失业农民生计的社会保障方面给予支持,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让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民在“村改居”之后,实行就业、养老、教育、医疗、救助等方面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6、制定社区专职工作者选用办法。为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建设一支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非常必要,重点鼓励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报考社会工作者从业资格证。建议市级出台相关招聘选任机制,保证社区建设中部分高素质人才进得来、用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