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机构作为协助政府部门履行社会责任、发展妇幼卫生事业的重要载体,做好妇幼卫生工作对提升全面健康水平,推动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意义,对于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具有强大的保障作用。随着我市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市初步形成了以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主体,其他医疗保健机构和教学科研机构为技术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和群众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
一、妇幼保健服务机构运行现状
1、妇幼卫生机构承担的任务日益繁重,长期满负荷运转。以汾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例,通过多年努力,2012年顺利通过“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验收,业务量连年翻番,医院先后获得“全国诚信医院”等光荣称号。自2010年以来,中心受上级委托承担了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危重孕产妇监测、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孕产妇死亡、婴幼儿死亡、出生缺陷)哨点、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等项目,日常工作和项目任务繁重。
2、妇幼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人才流失与短缺日益突出。以儿科医师为例,在全国200多万执业医师中,每18个才有1个儿科医生,然而全国13亿多人口中,每4个人里就有1个是儿童。相对于庞大的人口基数而言,儿科医生可谓相当“珍稀”。从病床的使用率和医师的负担情况更可以看出,儿科的负荷在各类医院中最为沉重。2013、2014两年的病床使用率都超过了100%,医师日均负担门诊人次分别达到16.2、17.3,并且还有进一步增加趋势。
3、“全面两孩”政策的放开,对各级妇幼卫生机构提出了新的挑战。据统计,“十二五”末,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为21.7/10万,较“十二五”初年下降了17%。目前,我国进入第四波人口生育高峰,每年新增宝宝数量在2000万左右。2015年国家卫计委调查统计表明,现符合全面两孩政策的对象有9000万左右,60%是在35岁以上,而35岁是女性生育年龄的分界点,超过35岁后妊娠,病理孕妇和新生儿出生缺陷的风险大增。特别是2016年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高龄孕产妇家庭明显增多,这必然导致孕产妇和新生儿疾病患者迅猛增多,给有限的妇幼卫生机构带来了沉重的压力。
二、面临的问题
1、专项经费严重短缺。妇幼保健机构虽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但基本上只预算安排了全额编制内的工资经费。基本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和短缺编制人员经费等大多要靠业务创收解决。
2、人才队伍建设短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人员不足的情况普遍存在。一方面是近年来医患矛盾相当突出,导致高考优秀的学生不愿报考医科,特别是不愿报考妇儿科,而现有从业者转行、流失现象严重,以汾阳市儿科为例,近三年儿科医师流失率达33%,近两年内中心将有26名专业人员退休,对本来就严重缺编、项目逐年增多的妇幼保健机构无疑是雪上加霜。
3、服务能力严重不足。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基本不开设妇产科、儿科,市区目前现有医疗机构中,仅有汾阳医院和我中心建有较为基础的妇产科和儿科,与精细服务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近年来,妇女儿童就诊量明显增多,现有的服务规模已无法满足我市及周边县市庞大的就诊需求,以近两年为例,进入秋冬季节后全市所有医疗机构的妇产科、儿科均出现“一床难求”的状况。而从2016年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以来,我市各医疗机构妇产科、儿科全部人满为患,妇、儿科医护人员承受的工作压力和医疗风险逐步增大。
三、相关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创新思路,鼓励多种渠道参与,全面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1、建设妇儿专科医院。以国家启动妇幼保健机构建设项目为契机,超远规划,选择条件成熟的县市,划拨土地,建设高标准、规范化的妇儿专科医院,服务范围涵盖周边市县,满足全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需求。
2、探索寻求第三方投资妇幼保健产业,缓解政府财政压力,采取民办公助的方式,人员参照省妇幼和长治市妇幼保健院管理模式,分为全额事业和合同制聘用两种人员性质,全额人员负责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服务,合同制聘用人员开展特色妇幼医疗和保健服务,编制管理,自收自支。
3、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按照岗位需求分类逐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并加强培训,一种是财政供养的全额事业人员,一种是非财政供养的合同制聘用人员。
4、以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为全市医学教科研中心,充分利用好师资力量,加强协作与交流,满足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