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吕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表彰2016-2017年度吕梁市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吕文明委发〔2018〕2号文件),对2016-2017年度吕梁市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民进吕梁市委会再次荣获“吕梁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市委会机关第四次获此殊荣。
民进吕梁市委会自成立之时起,就将机关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坚持高标准定位、高质量履职、高效能服务,以作风建设促严谨、以能力建设促高效、以制度建设促规范、以文化建设促和谐,全力打造“学习型、实践型、创新型”文明和谐机关,打造阳光、高效、规范、和谐的吕梁民进会员之家。
再获文明单位荣誉,既是对市委会机关过去两年文明创建工作的肯定,也是新的希望和要求。机关全体人员将以此受表彰为动力,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努力打造文明和谐的“会员之家”,为市委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