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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建康:对我市农村合作医疗中意外伤害报销问题的调研及建议

时间:2009-8-5 15:44:14  作者:   点击:

 

问题:

近年医疗卫生改革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随着医疗卫生改革的深入发展,国家对医疗投入的加大。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逐渐在我市推开,但随之而来的报销问题也逐渐出现。我市某些县市对意外伤害造成的费用进行了限制,并且对报销最高金额也进行了限制,如离石区对此类费用不予报销,临县最高限额5000元,文水县3000元等。这一方面虽然杜绝了某些恶意骗保行为,但另一方面也对某些农村居民由于意外形成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增加了社会及广大群众的负担,引起群众的不满。

分析:

我市大部分县市地处山区交通不便,因而每年因意外摔伤、或干农活中受伤的患者为数不少,这些人往往是家庭经济来源的主要创造者,他们的受伤对这些农村家庭来说是致命的,没有了经济来源,而受伤造成的费用又不能报销,这些很可能导致这些家庭伤返贫、致贫。

建议:

1、农村合作医疗报销问题评价机制需进一步明确细化,制定可行的标准

对由于打架斗殴或由于有商业保险的意外交通事故造成的费用,可不予报销,但对因意外摔伤、或干农活中受伤的患者应予适当报销;

2、可否取消报销最高限额,改为根据具体情况按比例报销;

3、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尽量杜绝骗保行为发生;

4改善我市的交通环境,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网络编辑:李媛)

网络编辑: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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