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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时间:2014-6-16 15:33:56  作者:   点击:

——2014年5月29日在吕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史红波

2013年工作回顾2013年,全市法院坚持“三抓三靠三好”(即抓审判,靠法律,把案子办好;抓管理,靠制度,把队伍带好;抓基础,靠服务,把法庭建好)的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为吕梁经济社会的转型跨越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全市法院全年受理各类案件21334件,审执结19655件,同比分别上升14.5%和45.9%;审限内结案率99.6%;结案标的额28.3亿元,增幅近6倍。其中,中院审执结各类案件3222件,同比上升34.2%。一、立足审判职能,优化转型跨越发展的法治环境

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将审判工作置于吕梁发展大局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化发展环境。

(一)自觉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深入开展“优化投资环境、保障综改试验区建设”和“司法为民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活动。中院党组成员深入孝义、汾阳、岚县等基层联系点,实地走访在建的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企业,对项目推进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司法需求以及潜在的诉讼风险进行调查摸底,研究司法对策,做到了项目建设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针对审判、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7件,帮助企业堵塞漏洞,增强了司法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大力推进平安吕梁建设。认真贯彻刑法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惩治和预防犯罪的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078件,判处罪犯5219人。

(三)积极保障法治吕梁建设。认真贯彻市委、市人大推进法治吕梁建设的各项要求,把行政审判作为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重要平台,坚持居中裁判、平等保护,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公正性。全市法院全年审结各类行政案件277件,同比增长154.1%,其中判决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确认违法或无效、履行法定职责24件,占到8.7%,纠正了公权力对私权利的不当侵害。中院连续六年向市政府报送行政审判“白皮书”,提出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加强了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推动了吕梁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四)着力推进诚信吕梁建设。注重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和示范功能,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守法。全市法院结合案件审判,加大对不讲诚信、恶意欺诈、扰乱市场、损害公共利益等行为的制裁力度,严惩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商业贿赂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41件,判处罪犯71人。依法审结买卖合同纠纷、股权纠纷等损害市场经济秩序的民事案件712件。通过依法裁判,强化各类市场主体合法经营、诚信交易的责任意识,努力营造吕梁公平开放的法治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二、坚持司法为民,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全市法院牢牢把握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工作主题,始终坚持人民司法的人民性,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置,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依法保障改善民生。贯彻新民事诉讼法规定,依法审结各类民事案件9787件,涉案标的14亿元。全年审结各类融资借贷纠纷案件1805件,涉案标的6.1亿元,保护了合法借贷关系,化解了金融风险。加大民事纠纷调解力度,全年审结的民事纠纷中,通过调解和撤诉方式处理4490件。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加强诉调对接,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245万余元,真正做到了让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二)加大执行力度,兑现群众胜诉权利。全市法院集中开展两次执行专项行动,清理执行积案3091件,占全部未结执行积案的91%,执行标的额6.5亿元。开展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活动,29件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已全部执结,走在了全省法院前列。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中院分两次将217名被执行人录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数据库,并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全市法院全年执结各类案件5419件,同比上升164%,执结率为89.3%,同比提高47.2个百分点,执行标的额14.1亿元。对于不具备执行条件、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给予适当救助。全市法院向近千名特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00余万元,其中中院发放63.8万元,让困难群众切实体会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三)畅通信访渠道,满足群众合法诉求。中院成立立案二庭,选派有基层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法官开展信访接待,妥善处理信访案件。建立“周三院长接待日、院长预约接访、网上院长信箱、领导带案下访”四种制度,院领导班子成员全年接待来访群众800余人次;院长预约接访18批175人次,其中38案当场得到处理;网上院长信箱收到群众来信46封,全部做到了当日评阅、当日回复;领导带案下访28件,走进基层,走近群众,使一批“钉子案”、“骨头案”得以化解。开展进京滞留访专项清理活动,中院审判委员会对历年累积的72件进京滞留访案和上级交办的14件上访案,逐案研究,现已息诉58件,一大批上访老户息诉罢访,涉诉信访逐步进入有序状态。全年新收涉诉信访案件69件,全部办结。

三、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吕梁法院公正司法的基石

全市法院紧紧围绕“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争一流”的工作目标,认真落实打基础之年的工作思路,从自身抓起,坚持制度化管理,确保公正司法,树立司法权威,努力提升吕梁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一)加强审判质效管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切实提升审判质效。中院充分发挥二审“纠错”功能,审理各类二审案件1296件,依法改判、发还369件,占比28.5%。坚持依法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维护生效裁判既判力与依法纠错的统一,对91件案件依法提起再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开展“三评查”活动,评查庭审321次、案卷2

126件、裁判文书126份,进一步规范了庭审行为,促进了裁判文书和案卷质量的提高。全市法院案件改判发回率、生效案件提起再审率、再审审查率、进京上访率、司法赔偿率等反映案件质效的5项核心指标,均好于全省水平。

(二)加强队伍素质建设。中院党组坚持把队伍建设抓在手上,先后组织两级法院180余名法官和人民陪审员赴北京大学、吉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修培训;组织500余名法官进行新刑诉法、民诉法培训,邀请北京大学、山西大学以及参与新法修订工作的知名专家、教授授课。强化实践锻炼,通过传帮带的方式传承发扬审判经验技能,达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切实提高了法官的司法理论水平、综合执法能力和审判业务素质。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竞争,选拔调整中层正、副职39名,解决了中院多年遗留的人事问题。坚持管案和管人相结合,对已有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出台了涉及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党务管理、政务管理等6大类80余项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科学规范的管理氛围。

(三)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全市法院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融入审判、执行各个环节,构建起点、线、面融为一体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中院党组提出“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带头做表率。坚持周四学习制度,为干警发放廉政书籍,组织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开展专题廉政文化展,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设置群众意见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落实审务督查、司法巡查、案件查办工作机制,查纠干警工作中存在的“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结合实际制定了《吕梁法院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孝义、中阳、岚县、离石法院违纪人员8名,起到了较强的威慑和警戒作用。开展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专项治理,清退离退休人员车辆3辆,腾退超标办公用房7间190平方米,“三公”经费开支同比下降35%。(四)加强基础保障建设。“两庭”建设事关审判工作的严肃性,事关法院工作的形象。中院以吕梁新区建设为契机,积极筹建综合审判大楼。目前,相关立项、选址、设计工作已经完成,正在争取资金,力争尽快动工。中院建成并投入使用数字审委会系统,推广使用裁判文书制作、纠错、上网审查软件。

四、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强化人大监督意识

全市法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研究制定了《吕梁中院人大联络工作制度》,定期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向人大代表报送《法院工作情况专报》,全年报送23期,配合市人大开展专项调研和执法检查,通过致函、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保持了与人大代表的长期联系。院领导全年走访省、市人大代表130余人次,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庭审28次,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8件,全部做到及时沟通、及时办理、及时反馈。认真对待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59件。在全市范围内聘请了17名社会廉政监督员,出台廉政监督员制度,保障他们有效行使监督权、建议权、检举权,拓宽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监督的深度和广度,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正。

2014年工作安排

今年,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批示,牢固树立“办好案件就是服务大局”的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审判质效,维护司法公信,为加快实现吕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更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改进作风与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结合起来,坚持开门搞活动,走出去、请进来,听取不同层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便民利民工作机制,增强法院工作与群众需求的契合度。深入开展“一村一警”联系走访活动,组织广大干警搞调研、察民情、讲法律、送温暖、办实事,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对庭审不规范、纪律作风散漫等问题限期整改,努力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

二是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是今年全国法院系统的一项重点工作。我们将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中院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分工方案》,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集案件流程管理、质效评估、数字法庭与电子档案等功能为一体的三大平台,目前正有计划、按步骤落实推进。落实最高法院用三年左右时间中西部基层法院全部实现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的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中院要求全市法院对依法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在生效后7日内必须上网公布。截至目前,已有200余份生效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在执行信息公开方面,继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公开曝光力度,继续加强执行程序各个环节的公开、透明。中院的诉讼档案电子化工程即将开工,自建院40年来的诉讼档案6万余卷250万页、减刑档案2万人次的纸质档案将全部转化为电子档案。

三是不断增强司法为民的实际效果。妥善审理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等涉民生类案件以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纠纷,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刑事和解程序和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使刑事被害人得到最大限度的赔偿。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有效解决行政诉讼中的不当干预问题,探索司法审判区域与行政管理区域的有限分离,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继续抓好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把立案信访大厅建设作为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平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透明的多元要求,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立案受理、法律咨询、自助查询诉讼流程、在线诉讼费用计算、预约旁听庭审、预约阅卷、判后答疑等智能化、“一站式”服务。推出诉讼档案网上查询服务,诉讼档案电子文档对案件当事人开放查阅。继续抓好涉民生案件的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让打赢官司的群众及时实现权益。集中化解涉诉信访积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狠抓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规范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方式和程序。中院要求所有一审案件必须有人民陪审员参审,所有二审案件必须全部开庭审理,推进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

四是坚持不懈地建设过硬队伍。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理念,信仰法治、坚守法治、铁面无私、秉公执法,做到政治过硬。继续抓好教育培训、理论研讨、岗位练兵,做到业务过硬。严格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责任倒查,有责必究。着力打造一支执法为民、作风过硬、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五是持之以恒地接受人大监督。全市法院要自觉服从市委领导,建立完善法院与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联络制度,继续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审判制度,依法及时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确保审判工作的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

网络编辑:贺立辉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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