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明勇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各位市人大代表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的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吕梁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三届五次全会工作部署,牢牢把握“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总体要求,坚持依法履职、恪职尽责,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主任会议17次,全面完成市二届人大八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主要做了七方面的工作:
一、适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铁路战略装车点建设、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吕梁市区城市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七个专项工作报告,在肯定工作成绩、指出存在问题的同时,提出了切实加快铁路战略装车点及相关货运站建设进度,力争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劳动用工、统计信息归属当地;抓紧制定全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强化公共卫生普法教育与执法监督力度;制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具体意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搞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切实加快全市义务教育实现“高位均衡”目标;尽快理顺城市管理职责与管理体制,抓紧启动综合农贸市场、便民服务摊点、停车场规划与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与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等四十六项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推进审判公开等八方面的意见。
二、认真履行对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决算的监督职责。
听取和审议了去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两个专题报告,提出了狠抓固定资产投资和经济园区建设,支持煤炭产业走出困境,强化金融机构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力度;依法依规全面强化财政收入征管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着力提高财政支出效益和单位财务会计管理水平等十三项意见。审查批准了市本级2013年财政决算、201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审查批准了市政府关于吕梁新区供水和土地收储项目融资贷款、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进行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方案;审查批准了市政府提交的《山西吕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2014~2016)》,市人大常委会对上述三类事项的批准决议及审查意见中,分别提出了具有较强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的工作建议。听取和审议了2013年度市本级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审计报告,提出了跟踪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强化对审计结果的运用和违纪问题的查处等六方面的意见。
三、深入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传染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了进一步落实各级各部门传染病防治职责,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和创建卫生城市专项活动,认真做好学校等重点场所传染病预防工作等十项意见。对《人民警察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四部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针对实际工作与法律规定的差距,提出了认真解决基层警力不足问题,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制定未成年人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及公益性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着力构建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信息互用、资源共享、联动协作运行机制,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的专项整治;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乡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等三十一项建议。就《律师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调研,提出了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和执业环境,着力构建法律援助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等八项改进工作的意见。另外,与省人大常委会及新闻媒体联动,赴离石、交口、孝义、汾阳、文水、交城6县(市、区)开展了“2014年三晋环保行暨吕梁环保行”活动。
四、扎实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项视察活动。
市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工委就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市本级财政债务、吕梁市区城市绿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对重点项目建设、煤炭产业、农业产业化(8+2)、农村学前教育及寄宿制小学、综改试验区进展、环保生态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视察,提出了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做好政府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完善市区整体绿化系统规划,着力增强身边增绿与公园、游园增绿及边山绿化与管护力度;认真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促进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营造全市上下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全面落实省、市政府出台的惠煤政策规定,组织煤炭企业深入开展强化内部管理、节减煤炭产销成本活动;强化各级财政对农业产业化(8+2)项目扶持资金的保障机制和使用管理办法,着力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两级转型综改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加大解决治污环保突出问题力度等六十多项工作建议和具体意见。
五、在规范依法履职程序和增强工作实效上狠下功夫。主要采取了六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修订了《预算监督办法》,制定了《进一步规范常委会会议秩序办法》、《专题询问试行办法》、《预决算审查监督专家库管理办法》等制度,印发了《进一步增强常委会依法履职实效的意见》,从22个方面努力推进人大工作理论与实践创新。二是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凡列入常委会审议的事项,坚持会前组织专题调研或专项视察,采取明察暗访办法,深入了解基层真实情况,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三是确保常委会分组审议会议严肃认真,每项议题会前确定重点发言人,各组召集人均由常委会副主任轮流担任,审议议题时按照相关工委作专题调研或跟踪监督情况发言、常委会组成人员重点发言、参加会议人员审议发言、提出询问与回答询问四个环节逐项进行。四是着力强化问效追责,对市人大常委会所作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和所提审议意见、工作建议的研究处理情况全面实施跟踪监督,常委会在听取审议有关部门反馈报告的同时,先后进行了27项(次)满意度测评;对二次测评仍未通过的,依照《监督法》规定,采取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办法。五是积极探索市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机制,去年对市二届人大八次会议审查计划草案、预算草案所提建议和大会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财经工委进行了深入调研,主任会议对市发改委、财政局提交的反馈报告进行专题审议,提出了具体意见。六是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坚持召开常委会会议实行代表列席、公民旁听和及时向社会公布制度。
六、积极服务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着重抓了七方面的工作:一是切实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及市“一府两院”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情况、提供信息资料试行办法》,及时给代表寄送吕梁人大《公报》、《吕梁人大》期刊,为代表订阅《人民代表报》、《中国人大》、《山西人大》。二是狠抓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对市二届人大八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164件建议,召开了集中交办会;印发《代表建议督办工作逐月安排意见》,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专项汇报,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市法院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施监督的报告,并对上述三个报告及13件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分别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对于测评未通过的一项代表建议办理报告,责成原承办单位今年继续办理。为了全面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着力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的意见》,对各单位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评比。三是适时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就代表集中视察提出的改进工作建议,分别召开了集中交办会,逐项明确承办单位,全部进行跟踪督办。四是认真落实联系代表制度,坚持每月9日“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坚持主任会议成员联系代表小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五是加强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制定《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试行办法》,从13个方面具体规范了联系职责、联系方式等事项。六是激励代表依法履职,坚持开展代表优秀建议及先进代表小组评选活动,认真办好《吕梁人大》期刊、《吕梁人大网》“代表风采”专栏,组织协调吕梁日报、吕梁电视台专题报道代表依法履职的先进典型和立足本职岗位创业绩、做贡献的模范事迹。七是着力保持代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决支持反腐败斗争,去年以来,根据有关部门的意见,依法罢免了3名省人大代表职务,接受了1名省人大代表的辞职申请;依法确认罢免11名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依法许可对3名市人大代表采取法律强制措施。
七、着力推进人大常委会和人大机关自身建设。主要工作措施有五项: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制定了《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的办法》,重要工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事项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中共吕梁市委的领导贯穿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充分体现市委意图,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应有的正能量。二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切实做到“规定动作”全部到位,“自选动作”成效显著,常委会领导班子和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四风”突出问题得到全面纠正,长效机制建设日益强化。三是狠抓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召开了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座谈会;建立了常委会会议期间举办专题讲座和介绍工作经验、交流依法履职体会制度;严格遵守集体讨论问题、集体作出决定、集体行使职权的人大工作组织原则。四是狠抓机关管理,制定了《创建学习型机关实施意见》、《改进文风》、《加强考勤管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外出考察学习管理》等规章制度,着力构建廉洁高效、团结奋进的机关工作秩序。五是狠抓人大机关信访工作,全年共接待和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992件,及时批转并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公正处理。
市人大常委会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完成了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执法检查及专题调研任务,为省人大常委会来吕梁调研人大工作、体育工作、食品安全工作,检查《护照法》、《测绘法》、《档案法》贯彻实施情况等活动提供了服务和保障。认真履行对县、乡人大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职责,召开了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情况专题座谈会和全市人大宣传、信息工作会议;印发了孝义市、交口县、交城县依法履职情况的经验材料,供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各乡(镇)人大参考借鉴;认真落实全省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推进会精神,协调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电子表决系统如期建成。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成绩,是中共吕梁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坚持依法履职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及市直各部门密切配合和县、乡人大协同工作的结果,是全市人民、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与法定职责和人民期望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依照全国人大今年新修订的《立法法》履行立法职权的准备工作才开始起步;运用法律规定的监督方式还不够到位,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尚需继续增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职权办法还不够完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普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我们一定要切实增强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自觉性,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力争上述工作在新的一年取得新进展、实现新进步。
2015年的工作安排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六权治本”、推进“六大发展”的启动之年。做好今年的人大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确保中共吕梁市委的正确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始终坚持依法履职,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狠抓自身建设,支持鼓励人大代表恪尽职守、积极作为。
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市委三届六次全会工作部署和“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实施“六权治本”、推进“六大发展”、促进民生改善、强化依法治市,坚持依法履职,注重工作实效,为“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重塑吕梁形象,促进富民强市”作出积极贡献。主要抓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推动全市经济工作稳中求进。积极应对经济发展下行压力,努力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是全市经济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一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201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四个专题报告。二是听取和审议全市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煤炭产业“六型”转变、核桃产业发展情况三个专项报告。三是对市人大常委会去年就铁路战略装车点建设等工作所提《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实施跟踪监督。四是对全市经济开发区建设情况、新型铝工业基地建设情况、大中型水库建设管理情况、食用菌产业发展情况、《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五是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及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项视察。六是围绕审议“十三五”规划,做好前期调研工作。
二、高度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一定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听取和审议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及吕梁市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物业管理三个专项报告。二是对市人大常委会去年就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吕梁市区绿化等工作所提《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2014年三晋环保行暨吕梁环保行”活动所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夏汾高速沿线刺激性气味环保专项整治情况,实施跟踪监督。三是对全市城乡幼儿园建设、氧化铝煤气发生炉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四是以“保护生命之源,提高饮用水质”为主题,深入开展“吕梁环保行”活动。五是选择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突出的一些民生事项进行专项视察。
三、切实加快依法治市进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一是狠抓宪法宣传,认真组织“国家宪法日”活动,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加强遵守宪法监督工作,修订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制定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认真做好对市直有关部门实施“六权治本”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全面做好履行立法职权的各项准备工作,组建立法机构,充实立法队伍,强化立法学习,完善立法机制,规范立法程序,起草立法规划,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部署,适时启动立法工作。三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档案法》贯彻实施情况、市法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市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三个专项报告。四是对《种子法》和《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会计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社会保险法》、《体育法》和《省体育设施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五是对市人大常委会去年就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师法》、《警察法》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市区城市管理等工作所提《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实施跟踪监督。六是对全市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情况和《出入境管理法》、《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七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推动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依法终结制度。
四、努力做好代表工作。为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保障,是市人大常委会及各机构的法定职责。一是继续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对代表在大会期间与闭会期间所提建议,全部实行书面及时交办制度,着力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二是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全面落实《代表法》关于保障代表履职的各项规定。三是进一步完善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提升活动质量。四是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全面规范“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推进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常态化,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五是完善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强化代表履职监督,鼓励和支持代表在加快推进“六大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
五、继续狠抓自身建设。人大常委会及机关思想作风与履职能力建设永远在路上。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坚持中共吕梁市委的正确领导,着力增强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服务吕梁发展大局的自觉性。二是扎实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讨论落实活动成果,切实做到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着力建树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三是坚持与时俱进,勇于探索实践,进一步完善常委会行使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法定职权的规章制度,着力推进人大工作理论与实践创新。四是深入开展廉洁型、学习型、服务型、务实型、法治型、高效型“六型”机关建设,健全完善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办法,着力提升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理念、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五是加强与县、乡人大的工作联系,及时总结推广基层人大工作好经验、好做法,适时召开城乡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财经工作等关系人大立法重点、监督重点的专题座谈会,进一步完善同频共振、协同履职机制,着力开创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同志们:信心凝聚力量,实干成就未来。让我们在中共吕梁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恪尽职守、团结奋进,为开创弊革风清、富民强市新局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