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保宏
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中小学阶段是未成年人的重要时期,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素质教育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4年2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06年4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造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把校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摆到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建设、推进未成年人素质教育的主要位置。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各地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素质能力拓展的客观效果都不尽如人意。近年来,吕梁在这方面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然存在着不足,许多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强化和优化。究其原因,主要有:
第一、观念方面,家长、学生及少数老师认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会耽误学生的学习,影响学生的成绩,所以就不大愿意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安全方面,为了确保学生的安全,上级主管部门严格控制学生集体外出,特别是学校组织的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报批手续,没有特殊原因,不得组织。学校本身也有顾虑,生怕学生出去发生点意外,被家长赖上,所以学校很少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
第三、经费方面,中小学生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时,常常会面临经费困难。因为义务教育要求“一费制”,让学生交一点社会实践费用,家长认为是乱收费。
第四、活动场地方面,学校没有专门的实践基地。要组织学生去工厂、社区、田地参观实践,难度是很大的。
鉴于上述原因,仅靠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是解决不了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问题。因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因此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力度。
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力度宣传中小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意义和重要作用。让学生、家长认识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会耽误学生的学习时间和影响学生的成绩,反而能让孩子得到全面健康的发展。从而提高加强中小学生的校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和实践性。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对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领导。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素质教育,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分别于2004年和2006年发布的两个《意见》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措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和改善领导。所以我市政府应出台一些政策、法规,将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纳入综合管理范围,从而加强政府的领导。
三、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我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条件。
首先要减轻我市中小学生的学习负担,给他们腾出时间。其次要减轻学校与教育主管部门的安全压力,政府必须协调各部门尽最大努力创设安全的实践环境,严格区分事故与责任并做出具有积极意义的合理处理。再就是缓解经费压力,政府应增加投入,在有关经费预算时设立专项,制定有关政策,让社会各方面尽其应尽的支持义务,实行相应的免费与优惠。还有做好家长的教育工作,让家长支付合理的费用。
四、进一步拓宽思路、立足实际,大胆尝试探索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新路子。
我市现有的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形式大多是些零散的。如:让学生利用节假日进行自行的、松散的社会实践活动,学生扫墓活动,军训活动,升国旗仪式,参加一些纪念馆、教育基地等。还应该根据当地实际,大胆实践探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新路子。1、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网络。2、各中小学立足当地实际,聘请老红军、村干部、老领导、法律顾问等担任校外辅导员和学生校外行为监督员,建立一支涵盖多行业、多种类的校内外社会实践活动辅导员队伍。3、各中小学每周至少展开一次小制作、小观察、小实验、小种植等活动。4、各中小学开展拒绝邪教、远离毒品,做文明小市民和环保使者等主题签名活动。5、展开各中小学进社区、村组服务,培养学生“参与、互助、和谐、文明”的现代社区理念。6、各中小学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充分利用和整合当地社区教育资源,分别建立适合本校特点,利于组织中小学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基地。7、建立健全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检查、评估制度,健全完善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机制。对活动成效显著的学校实行奖励,对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特别突出的教师也予以重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