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养老事业
1月26日的《太原日报》第二版,在题为《政协委员:大力发展养老事业》的报道中,以较大篇幅介绍了成锡锋关于发展养老事业、迎接老龄社会挑战的意见和建议。
相关报道如下:
核心提示:家家都有老人,人人也都会老。在我省进入老龄化社会后,养老问题随之摆在了全社会面前。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开幕以来,省政协委员们就此提出了不少建议,其中,养老机构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更是为多位委员提及,截至昨日下午5时,涉及这方面内容的提案就有7件。委员“扎堆”谈养老机构问题,为往年少见。
前景:养老机构将挑“大梁”
成锡锋委员提供的数据显示,早在2000年,我省就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在整个21世纪前半叶,我省老年人口将始终保持增长势头,平均每年增长15万。据测算,我省60岁及以上人口将于2020年突破600万,2046年突破1000万。到2047年时,我省老年人口数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达到31%,意味着约每3个人中就将有1个老人,到时我省将超过重度老龄化的警戒线。
随着时间推移,全省养老任务越来越重,目前,虽然居家养老仍然是我省老年人的主要养老方式,但随着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加剧,家庭规模小型化、家庭人口结构老龄化、老年人家庭空巢化趋势明显,家庭服务功能将日益弱化。
现状:“住不上”或“住不起”
未来,养老机构虽然要“挑大梁”,但至少从目前看来,我省养老机构无论从数量还是服务质量来说,都难以担此重任。
另外,有些养老机构设施落后,缺乏生活味,让老人不想住,有些又过于奢华,收费过高,致使许多老年人望而却步,“住不起”。
原因:优惠政策没“落地”
养老机构为何遇此窘境?成锡锋委员作了具体分析。他说,省委、省政府对人口老龄化问题非常关注,根据山西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到“十二五”末,我省养老机构要争取实现全覆盖。目标鼓舞人心,但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配套的优惠政策难以落实。2000年,国家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化改革思路以后,从上到下出台了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但缺乏可操作性细则,优惠政策在地方难以落实,主要表现在落实土地难、享受补助难、投资收益低、审批时间长、竞争不公平,严重制约了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
其次,养老机构没有真正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各市多数无详细的养老机构布局规划,民办养老机构基本上处于一种自然发展状态。这造成的不良影响包括:准入门槛高。一般民办养老机构从立项、规划、土地、审批,没有三五年很难批下来;没有具体的网点布局,民办养老机构在设点、数量、规模等方面的随意性比较大;对一些未批先办、无证经营、存在安全隐患的民办养老机构,缺乏监管,职责不清,扯皮推诿现象严重。
建议:纳入规划加大投入
养老机构如何能加快发展,进而提档升级,满足全社会的需求?
对此,成锡锋委员建议,政府要根据各地老龄化的发展趋势,规划好养老机构、养老设施的整体布局,在土地划拨、建设标准设置等方面宏观考虑,项目设施要纳入地方城乡建设总体规划,项目用地要纳入土地使用总体规划,多方筹措资金,保证项目如期实施。降低养老产业准入门槛,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给予必要的扶持,建立起制度化的财政拨款机制,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他提出,要大力发展养老机构。建立以救助型、福利型和市场型养老机构为主体的机构养老体系。救助型养老机构,主要面向有特殊需求的老年人群,如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失去生活自理能力、需要长期照料的老人和特殊贡献者等。福利型养老机构,主要是为那些既不是救助型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也无力支付市场型养老机构服务的普通老年群体提供服务,比如“低保”老人、独生子女老人等群体。对于有一定经济实力的老年人,政府可给予适当的补贴,让他们能够进入市场型养老机构养老。 (本报记者 郭焘 郭李芳)
(网络编辑:贺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