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提高“养老金替代率”
官员委员:应提高“养老金替代率”
“很多人觉得形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较低的重要因素,在于我省乃至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较低。”省政协委员、吕梁市副市长成锡锋称,很多人并不关注“养老金替代率”这一概念。
成锡锋介绍,养老金替代率是指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是衡量劳动者退休前后生活保障水平差异的基本指标之一。、国家审计署发布的社保审计报告显示,从2005年至2011年,我国企业职工养老金年均增长13.4%,由2005年的每人每月713.25元提高到2011年的每人每月1516.68元。
尽管养老金水平不断提高,但我国养老金替代率却在下降,目前已低于国际劳工组织的最低标准。“按照国际经验,养老金替代率大于70%,即可维持退休前现有的生活水平,如果达到60%—70%,即可维持基本生活水平;如果低于50%,则生活水平较退休前会有大幅下降。”成锡锋解释,一个普通参保者退休当年工资水平10000元,那么年养老金6000元至7000元的话,可维持基本生活水平;如果少于5000元,生活水平就难以维持。而且,国际劳工组织《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中规定,养老金最低替代率为55%。
成锡锋称,据悉,去年北京市养老金月均水平位居全国第二,企业职工养老金平均每月2510元,而去年北京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其平均养老金替代率为53.7%。“也就是说,我国养老金替代率较低是事实,而我省也存在这种情况,必须引起重视。”
成锡锋建议,提高养老金替代率,从根本上讲还是要提高养老金水平,需要在政府的领导下,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努力。
(网络编辑: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