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骨干会员参政议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参政议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以高素质参政党成员的标准,发挥榜样带头作用,建睿智之言、献可行之策,以实绩求实效,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1、各支部班子成员
2、会市委委员
3、会员中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4、各支部信息员
二、考核内容:
1、“两会”中的参政成果;
2、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情况;
3、参加其他类型的会议情况(议政会、调研活动等);
4、会务活动情况;
5、社会服务情况;
6、本职工作情况;
7、社会影响情况。
三、考核办法:
1、逐月统计,按季度通报,年终评比表彰奖励。
2、采取分级分类的办法进行考核,同一层级同一类型的考核对象进行比较。
3、考核以量化计分为主:
(1)参加各类议政会、调研活动等,每次计3——5分(根据活动情况计分)。
(2)参加会务活动(包括会议、社会服务等)每次记4——10分(根据活动情况计分)。
(3)反映社情民意情况(按民进吕梁市委信息考核办法计分),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考核。每人每月报送社情民意信息1篇,全年累计报送不少于10篇,被《吕梁民进信息》采用不少于4篇。全年报送不足10篇信息的,少1篇扣5分,超过10篇的,每增加1篇加3分;被《吕梁民进信息》全年采用不足4篇信息的,少1篇扣10分,采用4篇以上的,每增加1篇加10分;报送的信息完全照搬照抄不结合具体实际的,通报批评并扣除相应的分数。
(4)向会市委提交集体提案1篇计3分,被会市委采用1篇计10分;代表、委员个人向“两会”提交建议(包括代表议案、委员提案)每篇计2分,提交大会发言材料1篇计5分,参与大会发言计20分。
(5)参加会市委组织的政协、统战、党派等各种征文活动,每提交1篇计5分,如征文在活动中获奖,优秀奖加5分,三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20分,一等奖加40分。
(6)提交调研报告每篇计10分,被会市委采用1篇计20分,被市政协、会省委采用1篇计30分。
(7)受表彰的优秀提案、建议和信息每篇计10分;被领导批示1篇计20分。
(8)本职工作获单位优秀奖计5分,市级奖计10分,省级奖计20分。
(9)严格自律,维护个人形象,违规违纪一次扣10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在下年度会市委全委会议上公布,并进行表彰奖励。
2、考核结果的累积将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和党派后备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之一。
3、全年不提交1篇社情民意信息的,采取一票否决制,不再作任何提名和安排。
4、各支部会员所得分累计为支部参政议政工作的总成绩。
本办法自
二0一O年十二月二十日
(网络编辑:贺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