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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吕梁市委会关于2016年基层组织换届工作的指导意见

时间:2016-9-14 9:33:10  作者:   点击:

今年基层组织换届。按照《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有关规定和吕梁市《各民主党派市委关于做好换届工作座谈会纪要》、《各民主党派关于基层组织建设有关问题的纪要》、《吕梁市各民主党派换届工作纪律和《民进吕梁市委关于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民进吕梁市委会主委会议就做好基层组织换届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认真执行换届的有关政策规定,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换出心齐气顺劲足的好面貌使换届过程成为深化政治交接、发扬优良传统的思想教育过程,成为优化班子结构、推进队伍建设的过程,成为提升履职能力、加强作风建设的过程,进一步增进政治共识,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总体要求

(一)增进政治共识。要学好一套文件,包括省委统战部、市委统战部,会省委、会市委关于换届的有关文件精神,原原本本掌握,方方面面吃透。通过真正吃透这些精神,准确掌握政策,全面了解要求,做到政策规定了如指掌,工作任务心中有数。要明确认识到换届不是普通的人事调整,而是神圣的政治交接;不是简单的会议流程,而是严肃的政治工作。要将换届工作作为深化双学一跟活动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道路认同、目标认同、制度认同文化认同,做到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会内班子成员之间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换届人选要从政治素质、理论修养、领导能力、群众基础、人品作风等方面综合衡量,要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代表性和群众公认度;既要选好一把手,还要注意班子内部结构优化、能力互补,形成年龄呈梯次、知识有互补、性格能兼容、工作善合作、政治坚定、结构合理、团结合作、工作高效的领导班子。要严格推荐程序,广泛听取意见,力求选好人、选准人。

人选推荐要注意两个关键。一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即在会市委和市委统战部指导下,协调多方,要注重把握大局、掌控全局、制定方案,动态协调,及时沟通解决问题;二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即民主测评严格程序,充分集中民智;民主推荐不走过场,广泛汇集民意。体现公道、公平,让组织放心、会员认可。

(三)强化三个意识,做好三项工作

1、强化合作意识,做好多方的沟通工作。要及时和会市委沟通,主动和当地统战部、组织部、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有关部门沟通协商,互相尊重,形成合力。要讲政治、讲规矩、讲教育,注重会内团结民主。

2、强化精品意识,做好大会的会务工作。思想认识、工作部署、组织措施全部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制定方案要总揽全局,要全、要细、要实,要制定责任制,细化大会的流程,做到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

3、强化统筹意识,做好党派其它工作。要注意党派之间的横向交流学习,注重各基层组织之间的互动互促,将换届工作作为发扬优良传统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思想教育过程,引导会员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讲团结、讲奉献,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对待个人进退、名利、得失,做到退的愉快、进的称职,确保换届工作和谐顺利。

三、具体要求

(一)班子职数及规模结构

总支部支部领导班子职数上届持平领导机构的组成,既要充分体现民进特色,更要重视代表性和履职需要。

(二)年龄界限

根据相关文件关于换届年龄界限的规定,支部主委任职年龄界限为60岁,提名的主委一般应在55岁以下1960年12月31日后出生,同时担任县级人大、政协领导班子副职的,最高不超过县级人大、政协换届时继续提名年龄界限。副主委和委员的年龄界限参照主委年龄界限要求,应以做满一届为宜,但要注意形成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年龄梯次。班子成员中,应有40岁以下的人选,女性也应有一定数量。具体年龄结构比例,由各基层组织负责人与当地统战部会市委协商确定。

任职年龄计算以换届年最后一个季度为界限。

(三)基层组织班子候选人提名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热爱多党合作事业,深刻了解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的历史,准确把握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热爱民进工作,遵守民进章程,积极参加民进活动,具有一定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参政议政成绩突出。

3、胸怀坦荡,公道正派,作风民主,敬业勤奋,团结同志,廉洁自律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能够准确处理个人与组织、家庭与事业的关系,模范遵守社会公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在本行业、本专业中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知名度,在会员中有一定影响和较好的群众基础

4、新提名的班子成员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一般应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如有特殊情况,需书面报请市委会,经市委会与中共吕梁市委统战部协商确定。

5、符合规定的年龄界限

6、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提名:已定居外地或长期滞留不归的;长期不参加会务活动和工作的;自身情况发生变化,不再具有代表性的;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本人主动要求不再提名的;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因其它原因不适宜提名的。

(四)领导干部的任期

这次换届,既要按照会章规定落实任期制,又要注意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骨干队伍的相对稳定。总支部(支部)换届执行民进章程关于各级领导干部在同一职务上连选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的规定。

(五)领导班子的产生

班子候选人建议名单按照换届有关程序要求提出,提交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实行等额选举。选举结果要报送市委会备案。

四、换届有关程序

(一)意向性口头协商。由市委会主委就基层组织建设有关事宜与市委统战部和所在地统战部进行口头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所在地统战部口头报告市委统战部。市直各基层组织由市委会与市委统战部协商报告。

(二)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市委会换届工作有关要求,与所在地统战部协商,并报市委会同意,提出基层组织领导班子规模及职数,形成换届工作初步方案。

(三)形成人选方案。制定基层组织领导班子人选推荐方案,召开基层组织全体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推荐(参考比例可为班子职数的100%—120%);将推荐情况向所在地统战部反馈,并协商形成基层组织领导班子人选的初步意见,以文件的形式上报市委会;市委会主委会议研究并与市委统战部协商沟通后,提出初步人选方案。

(四)确定人选方案。形成基层组织主委、副主委考察人选名单(参考比例可为班子职数的100%—120%)和委员建议名单后,与所在地统战部协商人事安排建议案,并形成一致意见。

(五)人选考察。基层组织新提名主委人选由市委统战部组织考察;副主委、委员人选由所在地统战部考察;市直基层组织由市委会组织考察。

(六)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市委统战部部务会研究同意基层组织主委、副主委、委员建议名单后,各基层组织在市委会协助下召开全体会员大会,按照程序选举产生领导班子、领导机构。

、组织领导和其它相关事宜

(一)各基层组织换届工作在市委会领导下进行。按照市委会班子成员分工联系各支部情况,市委会班子成员对各自所联系的基层组织换届工作进行具体指导。

(二)各基层组织要成立换届工作领导组,明确分工,严格按照会章和有关程序办事,把换届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切实抓好。

(三)根据有关规定,各基层组织换届工作所需经费应由所在地财政支出。

要换届工作要严格按照《吕梁市各民主党派换届工作纪律》进行,强化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圆满顺利。

、时间安排

各基层组织换届工作于20161031日前完成。

                                    民进吕梁市委

                                   2016726

网络编辑:贺立辉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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