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农合制度的几点建议
民进交城支部武向荣认为: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从维护农民群众利益出发,建立了互助共济的新农合制度。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根据新农合“低水平、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基本思路,深入贯彻“为民、利民、便民”的基本方针,结合我省实际,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逐步建立了新农合制度体系。2008年我省新农合工作围绕国家“增加补助、全国覆盖、公共提高”总体要求,适当降低了住院起付线、提高了住院补助封顶线和补助比例,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扩大受益范围,确保参合农民受益,做到政府得民心、卫生得发展、农民得实惠。
但目前新农合制度建设工作中仍客观存在着保障水平低、定点医疗机构监管难度大、基金运行风险高等一系列问题。为此建议:
一、要根据新的筹资标准,对全市新农合实施方案进行完善;
二、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管,保障参合农民切身利益;
三、要在保障新农合安全的前提下,规范新农合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同时还要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为新农合制度建设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针对农民在报销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想办法解决;
五、成立专门的监督结构来监督资金的应用。
(网络编辑:贺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