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机关应加强办案监管工作,加大案件执行力度
省政协常委、民进山西省委副主委、民进吕梁市委主委、吕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成锡锋认为:法检机关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在这办案监管工作和案件的执行力度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建议法检两院建立完善案件质量管理监督机制,大力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一方面要实现案件管理监督由结案后的质量考评到案前、案中、案后监督的全程管理,建立健全和完善的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外界对检察、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积极探索和制定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对两院办案的监督评价范围和标准,完善外部监督机制,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二是法院要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加大执行兑现力度,着力解决案件“执行难”的问题,通过案件执行来体现社会公平正义。法院要建立和完善执行流程管理系统,强化对执行全过程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落实执行风险告知、执行过程公开、有争议案件的执行听证以及执行信息网上公开等制度,不断创新执行方法,尽最大努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努力克服和减少“执行难”。
三是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工作也需要进一步加强。一些基层检察院对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诉讼活动中执法不公、违反诉讼程序、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违法情况监督纠正不力,有的执法活动不规范。建议检察院在今后的工作中注意加强这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