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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加强食品安全的事前监管

时间:2009-10-17 9:07:01  作者:   点击:

 

民进交城支部会员、吕梁市政协委员潘晓红认为:“问题食品——媒体曝光——行政介入——问题解决”,这几乎成为近年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通用模式,不少问题食品事件,都是先由媒体揭出,再催促行政介入,而此时,“问题食品”早已对消费者健康产生危害,如何从源头上保障消费者吃得健康,一直是消费者普遍关心、政府主管部门积极探索的问题。

  食品安全事件的频繁发生,暴露出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严重缺位,各部门之间职能交叉、标准不一、法规不全、监测手段落后等等,难以形成常规化的、有效的监管;而事后问责更是乏力,对肇事者处罚力度小,无法形成足够的震慑力。就现状而言,食品生产企业多,“小、散、乱”的状况依然存在,小企业特别是小作坊量大面广、工艺落后、设备简陋、从业人员素质低下。同时,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中,不按标准生产、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的问题时有发生。另外,伪造、滥用标识标注,欺骗、误导消费者的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都对食品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为保障食品安全,避免问题食品危害消费者健康,建议:

    应加强对食品安全的事前监管力度,主要措施包括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事前监督细则,减少部门之间职能交叉,避免食品安全事前监督出现严重缺位。改进食品安全监测手段,提高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并加大事后问责力度,加大对肇事者的处罚力度。

 (网络编辑: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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