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政协委员、吕梁民进骨干信息员梁瑜认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服务对象是社会公众,因而社会公众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服务效果最具发言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是否科学合理取决于能否将公众的需求及时、科学、有效地收集上来。为此,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需要社会公众的参与,需要科学完善的参与性保障体系。
当前,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中的“政府强主导、公民弱表达”的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这导致了公共文化服务中公民参与不足、制度供给与需求严重脱节。因此建议:
一、拓展公民参与的渠道。为使公民的文化需求得到充分表达,需要不断地拓展公民参与的渠道。例如,可以借助互联网在传递信息方面的快捷性与方便性,广泛收集民意,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功能。当然,互联网这一平台的应用是否能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起到关键性的作用还取决于政府对民众声音的回应,如果政府对民众的声音回应得及时、恰当就会大大提高民众的参与热情,反之,则会导致民众参与的弱化。
二、完善公民参与的制度安排与设计。制度系统通常由外部制度
和内部制度构成,两者相辅相成。外部制度的建构需要内部制度的支持,而内部制度的形成和内化又需要良性的外部制度支持。由于目前公民参与的制度建构也初具规模,比较合适的做法就是对当前公民的参与制度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而不是重新建构。
三、提高公民的参与能力与水平。公民参与能力与水平的提高,关键在于观念的改变,应促使公民树立积极参与集体事务的理念,引导其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公共文化的建设中来。此外,政府还要加大对公民培训的力度,使其掌握适合的参与途径与方法,明确参与的重要意义与价值,从而促进公民参与意识和参与技能的提高。
(网络编辑:贺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