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型能源型城市,近年来,我市经济发展成绩骄人,民生福祉大幅改善,并且,随着完善旧城区、发展北城区、开发东城区、规划西城区等城市发展规划的逐步实施,全市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城市功能日趋完善,渐显区域型中心城市的轮廓。但是,在城市建设中,像全国很多老城市一样存在着“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规划”,“重短期,轻长远”的严重缺陷,尤其是地下管网设施与地上建筑不匹配,不能满足防汛减灾的需要,造成道路开挖频繁,既影响了居民的日常生活,更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使政府公信力严重降低,同时极大地浪费了社会的财富。
为此,在规划新城区、改造老城区过程中,规划建设吕梁市地下综合管网系统是“建设新吕梁、实现新跨越”的要求,是事关吕梁市长远发展和百年大计的大事,是事关吕梁人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建议:
1、将吕梁城市地下综合管网系统列为重点专项规划,长远考虑,统一编制。结合我市建设和发展,尽快规划城市地下综合管网系统,并列为专项规划加以重点专项编制,真正做到科学布局、百年大计、合理设计、民生工程,并且不为组织机构的短期变革而改变。
2、成立以建设局领导的地下管网系统统一组织机构。地下综合管网系统涉及市政、自来水、燃气、通讯、电力、消防、水利和交通等部门和单位,每个部门又有几个分支,单独的通讯系统涉及移动、联通和电信等公司,但是它们都属于地下工程,都是城市基础设施,都需要统一规划,所以,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机构进行组织协调。
3、加强有关标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网系统要标准、规范先行,而且一定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如,对电缆沟的位置、走向、深度、宽度、材质、防渗、防火、防水以及使用、维护办法等应制度具体的标准;对供热管网的直径、城市发展、地基沉降、腐蚀等全面考虑;对城市防洪系统的容量;其他管网的腐蚀等等,地下综合管网系统的规划、建设、扩容、维护、耐久性、对外服务等需要制定统一的制度和办法,公开监督,严格落实,避免随修随挖的不作为行为。
4、结合我市城市建设现状,分步、分区和分阶段统一实施。如,新区和老城区改造需要结合城市建设一步到位,其他城区地下管网建设根据情况分布实施,最终纳入新的城市综合管网系统中。
5、建立和完善城市地下综合管网信息管理系统。城市地下综合管网系统的普及、使用、维护和服务,需要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网信息管理系统。这是建设“数字城市”的重要一环,是城市管网系统的软实力,是城市综合实力的象征,它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资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准确定位、有效地为城市建设、减灾、防灾等系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