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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 媛:优化教师管理,提倡适度惩戒

时间:2017-3-2 9:59:26  作者:   点击:

作为一线教育工作者,近年来我们倍感忧虑:师道尊严威信扫地,伤师事件频频发生。随着赏识教育在中小学校园中受到重视和欢迎,古已有之的惩戒教育逐渐退出了学生管理的舞台,教师们在三尺讲台上谨小慎微、如履薄冰。“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以人为本”、“尊重人格,张扬个性,保护天性”等先进的教育观念已普遍被广大教师所接受。然而,不知从何时起,“尊重学生”的内涵被不断扩大和曲解:“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好孩子是夸出来的”、“学生永远是对的”、“学生就是上帝”等流行语也在教育圈内此起彼伏,舆论也普遍倡导激励教育、赏识教育、只能说好、不准说“不”。学生们一夜之间推上被“尊重”的极端,更有甚者出现“无批评教育”,“师道尊严”的师生关系变成了“生道尊严”的惧生状态。

面对这种现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惩戒不是体罚或变相体罚,是警醒混沌者的一瓢凉水,它有惩罚、警戒之意,是对学生成长过程中所犯过失的责任追究,是让学生去学会承担错误引起的后果,是为了让学生更好地成长。

一、适当惩戒的必要性

1、适当惩戒可以帮助教师树立自身在教育中的威信。

古人云:“亲其师信其道”,也就是说,只有当学生把老师的言行当做自己学习的榜样,把老师的人格精神当成自己追求的目标时,老师在学生的心目中才会“为师”、“为范”。而今,我们把教学的问题统统都归因到教师身上:学生学不好是教师教得不好;学生做不到是教师没有能力让学生做到;学生行为不规范是教师忽视德育教育的引导;学生轻生、自残,是教师给予的压力太大……总之,“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这个帽子让人没有任何辩解的空间和余地。以至于老师在学生面前根本没有威信可言,面对“我在学校就是上帝”、“我不学习,你能把我怎么样”、“我就不想好好学习”等的言论,为师者无可奈何。

著名教育家赞可夫说;“如果没有威信,师生之间就缺少了有成效的进行教育和教学工作的必要条件”,而面对这样行为乖张、出言不逊的学生,老师应该大胆地适度惩戒以强化自身的教育和引领作用,让学生敬畏教师、敬畏教育。

2、适当惩戒可以帮助学生培养正确的行为习惯和人格取向。

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人的一生不会一直顺风顺水,人生道路上难免布满了荆棘和陷阱,总有学生会不幸遭遇却不愿回头。教师对其进行说服教育、情绪感化等都屡教不改之时,就有必要对其进行适度惩戒,这不仅仅教育了当事人,还向其他同学表明了老师的态度,让大家都明白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帮助学生明辨是非、把握方向,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正如严师的戒尺下走出了不再迟到的鲁迅,陶行知的适度艺术惩戒培养了一位生物学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适度惩戒在中学生行为习惯和人格养成方面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3、适度惩戒能逐步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

现在的学生都是家里的宝贝,长者的宠儿,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上怕摔了,他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只要能想到的父母就会不计代价地为他们提供。在他们看来似乎这一切都是理所应当,于是“唯我独尊”、“老子天下第一”、“问题都是他人的”等的论调成为了他们的保护伞,甚至有的同学拼爹、拼钱,大谈特谈“事情是我做的,但结果与我无关”。这就是典型的没有责任心,没有责任感的现象。而此种现象在当今中学生中却比比皆是。

美国前总统里根在他的回忆录中写道:“正是通过这样一件事让我懂得了什么叫责任和如何担当”,这件事就是里根总统小时候打破玻璃的事件。向父亲借钱赔偿了玻璃之后,他在父亲的引导下用大半年的时间擦皮鞋、卖报纸、打工,虽然身心疲劳、痛苦,但却明白了损坏东西要赔偿和自己的责任自己承担的道理。相比之下,我们的孩子生活在父母羽翼的庇护下,“年龄小”、“不是故意的”、“还没有懂事”,这些溺爱、借口正一点点吞噬着孩子们的责任意识。所以适度惩戒就是让孩子知道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要自我规范、自我约束。

4、适度惩戒可以提高未成年人的抗挫折能力。

现在的孩子从一出生起就吸引了全家人的关注,是含着金钥匙来到人间的,加之一贯以来的赏识教育、鼓励教育、阳光教育,孩子从小就未曾与挫折、坎坷谋面,一直都养尊处优、高高在上。近年来,中小学生甚至大学生因一点小小的矛盾或老师的批评或可也负担重等就轻生的事件屡屡发生。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一份历时3年多,涉及全国13个省的约1.5万名学生的《中学生自杀现象调查分析报告》在2007年公布,数字令人触目惊心:中学生5个人中就有一个人曾经考虑过自杀,占样本总数的20.4%,而为自杀做过计划的占6.5%(2014年2月19日《大河报》)。可见我们的学生抗挫折能力是极其低下的。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孩子的性格是起源于家庭、显现于学校、成熟于社会,这是一个孩子性格成长的三个步骤。我们应该从小在家庭中就培养孩子的性格成长,这样才能让孩子在离开学校、离开家庭后有好的发展。这其中适度惩戒、承受挫折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适当惩戒的合法性

适度惩戒是基于教师地位而拥有的一种强制性权力,它针对学生违反学校的学习生活规范展开,是用以维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秩序,保证教育教学正常开展的一种权利。

1、适度惩戒是法律赋予教师的义务和权力

从《教师法》第八条不难看到教师对学生拥有教育和管理的义务,即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不仅如此在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也将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定位为“教育、管理、保护”,因此本校教师对本校学生校期在有管理的权力,适度惩戒正是教师对违反学校管理的学生进行教育管理的一种体现。

2、适度惩戒是校规校纪的内在要求

《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我国中小学生日常行为应当遵循的基本依据,它是国家和人民对中小学生提出的希望和期盼,也是教师日常管理学生的重要依据,如果学生违反了相关规定,就要受到老师的批评教育和适度惩戒。

三、适当惩戒的原则

1、以周知为前提

适当惩戒要面向全体同学,不能随时随地即兴发挥。每个班级都应该有一套班级公约,奖惩分明,这样大家就知道犯错误或不规范行为会接受怎样的惩戒,即可自我约束又能在欣然接受。

2、以教育为目的

《师说》中明确提到“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教师职责的根本还在于育人,所以惩戒的目的是为了教育学生、矫正行为、培养习惯、塑造人格。是让学生明白老师的良苦用心,改正错误行为就可以了,而并不是情绪化的给学生带来身心的伤害。

3、以善后为终结

惩戒教育过后,教师要密切关注学生的动态变化,要紧跟以相应的善后处理,也就是“打一巴掌,揉三揉”。告诉孩子老师为什么要惩罚,帮助孩子去掉悲观和伤感,振作精神勇于改过。

我国伟大的教育家孔子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了因材施教的原则,这说明纯粹的赏识教育不是万能的,它必须与适当的惩戒相结合。当然,我们的教师在实施适度惩戒之前也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适度的把握、艺术的处理,使适度惩戒既能达到教育的目的又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网络编辑:贺立辉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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