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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小军:关于住宿发票实施实名登记的建议

时间:2013-11-21 9:17:17  作者:   点击:

吕梁民进骨干信息员樊小军认为:继飞机票、火车票、移动电话卡实行实名登记后,群众的目光又聚集在住宿发票上,特别是公款消费中的发票。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采取实名制住宿发票,有助于遏制公务消费的漏洞。 

现在宾馆酒店消费内容一应俱全,餐饮消费自不必说,棋牌麻将、卡拉OK、桑拿按摩、日常用品、高档商品,可以说是应有尽有。在公务接待中的接待开支(住宿和餐饮为主)全部由各级政府开支。有的领导干部出门拖家带口,借工作之名行旅游之实,借出差之名顺便带家人孩子出去观光等;有的领导干部出差后,宾馆酒店里的商品不论贵贱,大包小包统统打包;有的领导干部到处收集住宿发票(到宾馆酒店开、通过其它渠道索取)报销。因此,住宿发票在使用过程已出现诸多弊端,形成了极大的财政负担,造成了财政资金的巨大浪费,甚至成了腐败的易发区。住宿发票的使用亟需完善。因此建议:

一、住宿费实行谁住宿谁结账制,适当减轻基层单位的负担。

二、适当提高误餐费的补助标准,将其从住宿费中分离出来。

三、试行差旅费包干制,将住宿费和误餐费定额管理,由出差人自己调配使用。

四、完善住宿发票的填写内容,包括起止时刻,姓名,单位,时间,房号,房间标价等。起始时刻从身份证登记扫描那一刻起自动记录,至退房时止。而不是现在通常的退房时机打发票只有止的时刻。住宿发票必须实名登记,而且与住宿登记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住宿发票必须标明所住房间的单价。

(网络编辑:贺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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