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强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通过“巩固、加强、优化、改革”,再创农业新辉煌。其中重点强调要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提高农业生产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特色化水平。
农业标准化是指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为基础,按照“简化、统一、协调、优选”的原理,把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和成熟的经验转化成标准,用以指导、规范农业生产、加工、经营、销售活动,达到提高农产品的产量、质量和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过程。只有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纳入标准化轨道,才能加快农业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实现农业发展的转型跨越。
在市委、市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全市农业部门紧紧围绕促进农业转型跨越发展,从2009年起积极实施农业的标准化示范展示工程,尤其是农业科技的标准化示范推广为我市农业科技创新和发展起到了极大推动作用,有效带动了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各县市区根据自身情况,依托自身优势,挖掘潜力,根据农业科技自身规律,向土地要效益,向科技要提升,初步确定了沿黄红枣林片、沿吕梁山东西核桃杂粮片、平川蔬菜畜禽和农产品加工片等具有现实特色的农业产业区,全面优化农业区域布局,突出了先进技术集成标准生产和优良品种和新型技术的推广,个别县市还成立了农业标准化示范展示工程领导组,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全过程指导。
但是,在农业标准化的推广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了种种问题。
一是农户对农业科技标准化认识不到位。很多地区,农户还在使用传统的生产方式指导自己的农业生产。尽管传统的生产方式不乏优秀的生产经验,但是在现代农业生产中,尤其是在我市实施“一县一业”、“一村一品”过程中,农产品不再是自给自足的口粮,而变成了实实在在的商品。凭借传统经验,作物可以丰收,但是品质却远未达到市场要求。
二是农业标准不完善,质量不高。我市农业标准化还处于起步阶段,与国内外先进的农业标准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目前,我市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先后制定发布了《无公害蔬菜栽培技术》等40余项地方农业标准,但多以产前、产中的技术规程居多,产后与市场的对接标准少。
三是市场关联度低。我市境内山地、半山区面积较大,人多地少,生产规模受到制约,农户缺乏市场意识,对市场不敏感。尤其是偏远山区,那里有独特的气候特色,但农户偏重生产轻视流通,分散经营,与市场联系不紧密。
四是缺乏龙头企业带动。龙头企业是推广农业标准化的主力军,是联系农户和市场的纽带。我市一些农产品公司其实质只是专业的合作社而已,只是简单对农产品进行批量收购、简易包装、异地销售,其组织松散,难以对农业标准生产形成规范和制约,致使农产品质量良莠不齐。
农业标准化直接关系到农业市场化、产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的实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决定性因素,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更是现代农业的标志。近期,市委农村工作暨扶贫开发会议将实施“一县一业”和“一村一品”扶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作为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六大任务之一,要求各县市要充分考虑各地气候、地理和农民意愿等,使各县所适合的农业项目标生产标准化、规模化、市场化。由此,我们对实施农业的标准化建设提升龙头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标准化生产和农技培训紧密结合。农业标准化的实施有赖于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组织管理者的共同参与,因此要把农技培训和农业标准化培训有机结合起来,针对性地增强标准化内容。标准化内容培训应简明扼要,消除农户对农业标准的神秘感。
二、完善标准、提高质量。应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化活动,按照“有标贯标、无标补标”原则,加快农业标准制修订速度,对国家、行业尚无标准的应参照国际通行标准来制定相应的专项标准。对已有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农产品,加快制订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标准要相互配套衔接,并根据国内外市场变化,对各项农业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注重特色农产品质量认证和产地认定,下大力气推行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产地认证和产品认证。
三、以大园区建设为基础,组建农业龙头企业。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与中介组织联姻,创新合作机制。以本地特色农产品为依托,积极发展农产品协会和行业协会,建立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为一体的利益共同体,形成以同一产品、同一产业为纽带、相互联系、上下贯通的行业组织体系。
四、标准化生产和品牌经营结合。当地特色农产品不能局限于馈赠访友之物,应树立大市场意识,将这些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提高到新的层次,加快品牌的培育和发展,加大品牌整合力度,做大做强我市优势农业,赢得百姓的口碑,走向更大市场,而不是仅仅拘泥于山西。
总之,实施标准化生产,提升龙头产业发展,是我市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全力以赴。
(网络编辑:贺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