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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媛:依法依规做好村级换届务必坚持离任审计

时间:2015-1-10 9:52:30  作者:   点击:

民进吕梁市委副主委兼秘书长李媛反映:目前,农村“两委”换届工作如火如荼,各地都站在从严治党管党和发展全局的高度,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希望通过村“两委”换届选举,提高农村社会治理水平,不断巩固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打造作风硬、能力强的农村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强化村级组织的服务功能,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

但换届不忘离任审计,也是不断巩固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关键。为正确评价农村干部对农村三资(资产、资金和资源)经营管理的经济责任,广大农村引入了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这项工作的开展,对于增强农村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增加经济效益,加强管理、促进经济科学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意义重大。在举国上下全面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热潮下,更应坚持“村官”离任审计,确保“两委”换届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尽管当前农村矛盾日趋尖锐,干群关系越来越僵化,但是农村的审计工作还是个薄弱环节,绝大多数村民不了解审计工作的职能职责和监督约束作用。调查发现,农村离任审计非常必要,一些“村官”利用手中的权力,有的骗取上级扶贫款、冒领退耕还林款,有的贪污粮食直补款、私分集体水利工程款,有的把集体土地低价出售村企从中渔利,有的违反财经纪律、挪用公款,有的乱收费、挥霍浪费等。加强离任审计,既是适应反腐败的要求,也是为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打基础。

从一些地方“村官”离任审计情况看,农村干部离任审计存在三方面的问题:

一是离任审计是在被审计人届满离任时,或者离任后进行的审计,对被审计人在任职期间发生的错误或舞弊行为不能及时发现,无法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减少损失,不能有效地保障农村集体三资的保值增值和安全完整;

二是“先审后离”的离任审计原则得不到坚持,大部分情况下是先离后审,即已到了被审计人在届满离任情况下进行的审计,部分人员认为,反正已经离任了,走走过场,应付了事;

三是要对被审计人整个任期进行审计,少则一届三年,多则两届六年,有的甚至十多年,审计期间跨度大,由于有关政策规定发生了变化、人员变动、业务量大等原因,加之受审计时间短、农村审计人员少等因素限制,不可能审计得过细,审计质量难以保证。

“村官”离任审计,既是为了检验“村官”是否清白,也是为了给社会和百姓一个明白。为了更加有效地进行农村干部离任审计,特此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村官”离任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制定和完善法规依据,提高规范化程度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精神实质,联系发展实际,以新作为适应新常态,积极稳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依法依规做好村级换届工作,依法依规对村官进行审计。

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纠风办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要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及农村审计程序的规定,认真研究部署,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编制具体的审计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使这项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进一步增强离任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和可操作性。

二、审计工作中,着重审计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关于集体资产的处置。对村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和并村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进行审计,看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2、关于债权、债务管理。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村级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3、关于土地征用、发包、承包。审计集体土地征用是否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征地费用是否按规定的金额足额补偿被征用土地的村民,村民是否得到合理安置;“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等。

4、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审计上级划拨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等资金或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物资等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是否到户情况等。

5、关于财务公开。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三、农村经济责任审计应突出“五个重点”

要突出五个重点,将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经营考核审计和专项审计有机结合起来,做到资源共享,成果互用;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机地结合起来,逐步加大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频率和力度,以增强农村干部在任期内的责任感和搞好三资管理的自觉性、能动性。

一是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重点审核收入的真实性,支出的合规性,负债的合理性;二是资金收支和管理情况的审计,促进农民减负增收政策全面落实,重点审核有无乱摊派乱收费;三是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增强农村干部财经法规意识,重点审核国家各种专项资金拨付到位和使用效果情况;四是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和保值情况的审计,正确评价农村干部的业绩;五是村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促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

四、严格审计结果公示制度

在依法保守有关农村商业机密的前提下,把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向被审计农村公开,同时抄送主管乡镇政府,或视情况抄送有关部门,共同对被审计村实施有效管理和监督。此外,将一些热点问题,倾向性问题,被审计村屡纠屡犯的问题等,在新闻媒体曝光或内部信息上披露。

同时,在审计中查出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赔和赔偿,并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审计中发现有严重经济问题或执行中央和国家法律法规工作非常不力的村干部,在村委换届时应建议取消其侯选资格;涉嫌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网络编辑:贺立辉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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