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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 军: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几点建议

时间:2017-3-2 9:38:59  作者:   点击: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业成为充满希望的朝阳产业,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

根据国内外的大量研究和实践经验看,产业融合是由于技术进步和制度创新,发生在产业边界和交叉处的产业业态、模式以及产品特征出现了变化,导致产业边界模糊化和产业界限重构。就我省而言,总体上,农村产业融合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主要存在农业产业融合链条短、附加值不高;农业加工规模较小、实力较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占比不高;适合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专业型缺乏;农村基础设施条件较差等问题。但目前,更为关键的是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支持引导不够、规划欠缺等问题,因此建议:

一、落实责任,加大力度推进农村产业融合。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政府要把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一制订融合发展促进政策,动员最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统筹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二是着力开展试点示范。以新型城镇化为依托,以综改试验区建设为契机,积极探索和总结适合我们自己的发展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推动我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做好引领性的工作。

二、规划先行,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合理布局。一是加强产业规划统筹。把产业、城镇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统筹谋划,合理规划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生产基地在城镇和乡村的空间布局。二是引导农村产业集聚发展。将农村产业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通过农民就地城镇化,为农村产业提供劳动力、市场和环境。三是与城镇、新农村等规划协调。加强农村产业发展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等有效衔接,科学编制地方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农村产业发展规划,构建科学合理的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布局。

三、以财税支持政策为引导,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一是落实相关涉农政策。落实国家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农用电政策、小微企业税收扶持政策等。农村新增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优先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助设施建设。二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设立农村产业融合引导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财税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支持力度,要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有步骤、分重点进行投入。三是建立市场化的投入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工商资本等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形成多渠道、多形式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网络编辑:贺立辉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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