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促进会吕梁市委员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民进刊物 >> 社情民意 >> 内容

2011年《吕梁民进信息》第6期

时间:2011-5-4 15:21:40  作者:   点击:

2011年《吕梁民进信息》第6期

第6期

(总第60期)

民进吕梁市委                             2011年4月28日

目         录

★    “三项整治”应形成长效机制

★    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建议

 

“三项整治”应形成长效机制

民进吕梁市委骨干信息员温智新认为:近期,在我市范围内以环境卫生、街道装饰、交通秩序为主要内容的“三项整治”活动如火如荼。通过集中整治,消除了卫生死角、残垣断壁,拆除了不规范的广告牌,改善了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城市卫生环境、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得到明显好转,整治活动也深受广大市民拥护。

“三项整治”虽然初见成效,但是,市民不免担心此次整治活动会像以往的其他工作一样,一阵“风”、一把“火”之后,又“旧符”换“新桃”。为此,我们建议“三项整治”应形成长效机制。具体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一、市“三项整治”办公室应尽快制定、出台全市“三项整治”标准,作为对全市“三项整治”工作检查的依据;同时也应制定并出台具体的操作规程,使相关执法部门在整治过程中文明执法,落实良策,取得实绩、保证良效。

二、每年年初,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的一把手和市“三项整治”办公室签订“三项整治”责任书。每月由市“三项整治”办公室进行抽查,每季度进行不定期检查,年末进行总结检查,检查结果在《吕梁日报》和吕梁电视台通报。全年检查两次不合格,应给予一把手黄牌警告。三次不合格,一把手应向市委市政府做书面检查。四次不合格,一把手应通过《吕梁日报》和吕梁电视台向全市人民做检查。五次以上(含五次)不合格,一把手应引咎辞职。

三、“三项整治”必然会涉及到利益的冲突,因此作为政府部门,应在“立说立行”的主导思想指导下,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充分协调各方利益,做到“整顿规范化,治理科学化,执法人性化”,不因整治而引起冲突,引起上访,导致社会不稳。要做到“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受益”,把我市进一步建设为“和谐新吕梁、宜居新吕梁、人文新吕梁、生态新吕梁、魅力新吕梁”。

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建议

民进柳林支部主委王建爱认为:“三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有了明显好转。但是,在参与整治活动中发现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如街道垃圾箱数量不足垃圾清理难度大、污水和油烟排放量大、噪音污染现象严重、流浪狗比比皆是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措施推动整治。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各街道垃圾箱的设置。城市街道垃圾箱分布距离较大,垃圾投放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乱扔、乱倒现象难以制止。要加强城区生活垃圾的管理,除了教育、宣传、引导广大市民树立爱护城市的意识,自觉维护身边的环境卫生、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外,还应该增加垃圾箱的数量,保证每50米左右的距离都有垃圾箱。对城区居民、门店等的垃圾,应根据环卫车辆定时清运时间,要求各门面店铺统清倒垃圾。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应加强巡逻监管,对乱扔乱倒垃圾者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加大城乡污水和油烟整治工作。应以餐饮服务行业污水、油烟污染治理为重点,对宾馆、饭店、洗浴、美容、保健、摄影彩扩、五金加工、车辆维修,洗车等行业作全面的清理整治,规范排污口,杜绝污水直排街面,要求饭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隔油除渣装置或相应的处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同时环保部门规范管理,在相关设施检测合格后办理排污许可证,依法收缴排污费。

三、加强城市噪音污染防治公安交警应在城市主要街道、重点区域规定禁鸣的时间,设置禁鸣标志;工商和城管部门对没有办理相关许可证的娱乐场所,不予年检,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城建部门对城区内建设项目必须先经环境部门办理建筑噪声排放许可证和建筑垃圾规范管理相关手续后方能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环保部门应加强城区娱乐场所、建筑施工单位噪声监测,对不符合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给予清理整顿,达到标准核发许可证。

四、加强对流浪狗的管理城管部门要加大对流浪狗的管理力度,防止狗伤人现象发生,对于无人主的牲畜采取果断措施,实施收管或其它保护措施,不能任凭流浪狗在大街上成群溜达,这样既有损城市形象,又对行人人身安全形成隐患。

(网络编辑:贺立辉)

网络编辑: 来源:
相关评论
发表我的评论
  • 大名:
  • 内容:
  • 中国民主促进会吕梁市委员会(www.sxllmj.org.cn) © 202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传真:0358-8223098 电话:0358-8223098 吕梁民进邮箱:mjllsw@163.com
  • 吕梁市市委大院 邮编:033000 晋ICP备10006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