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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信息》第15期

时间:2017-12-15 15:44:27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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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140)

民进吕梁市委                            20171215

        

★ 建议将交城县的旅游景点纳入《吕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

★ 二手农机市场亟待规范

★ 关于规范保健品宣传遏制虚假广告的建议

★ 普法教育要贴近农民实际生活需要

建议将交城县的旅游景点纳入

《吕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

民进交城总支部主委韩文彬认为:交城是山西省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县,是山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境内拥有两处国家4A级旅游景区,1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处国家级森林公园,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众多“国字号”的旅游资源,以及不胜枚举的自然人文景观,种类之多,品位之高,名列全市前茅,在吕梁市旅游格局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窗口作用。

在《实施方案》中重点推介的“山、口、村、庄”精品旅游线路,将交城丰富的旅游资源置于推介范畴以外,“山上九县区国家级生态文化保护实验区”也不知所指,完全忽略了交城作为吕梁东大门首站旅游窗口作用的存在,完全忽视了交城旅游资源区位的优势和品位的突出。

众所周知,交城玄中寺、卦山、庞泉沟、吕梁英雄广场、水上乐园、峡谷漂流等,无一不是享誉省内外的吕梁旅游地标型资源,有些甚至是国际品牌。近年来,在全域旅游的驱动下,资源质量与经济质量正比运行,交城旅游的美誉度与影响力大幅提升,为整体推进全市旅游业的发展,显现出无可替代的作用。

如果将交城旅游边缘化并排斥于主体思路之外,势必不利于我市旅游业的整体发展。为此建议:

一、“山、口、村、庄”的概念重新定义、定位,将交城旅游作为重点和窗口推树,形成东起交城,西至碛口的“首尾相连,东西兼顾,全线贯通”的纵向脉络,将珍珠串成项链,辐射和联动全市景区、景点,形成如“右手遥指,山寺沟口看村庄”或“右手风光一指处,山寺沟口有村庄”的形象概念。(右手代表“右手一指是吕梁”;遥指代表“牧童遥指”;山为“交城山、武当山”,寺为“玄中寺”,沟为“庞泉沟”,口为“碛口”,村为“杏花村”,庄为“贾家庄”)。  

二、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交城县庞泉沟景区列入“国家级生态文化保护实验区”,重点加以扶持。

二手农机市场亟待规范

吕梁民进骨干信息员侯江反映:我国农机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农机保有量巨大。随着农机更新换代的加速及作业方式的更新,大量农机处于闲置待售状态。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区域机械化程度存在差异,所形成的阶梯性需求也为二手农机交易提供了空间。二手农机交易通过资源的再配置,在时间和空间上满足了差异化的市场需求,起到了提高农机使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节约社会资源、促进农机化发展的作用。

目前,我国二手农机交易情况是:正规市场交易量小,民间自发交易火爆,残值评估无标准,民间交易乱象多。去年以来,农机狗、农机360、农机帮等众多农机电商网络平台,纷纷推出了二手农机业务。同时,安徽颍上、山东郯城、黑龙江绥滨等地兴起了很多区域性二手农机交易市场。个别市场的年交易规模达到几十亿元甚至上百亿元,但是市场上乱象丛生,存在非法改装拼装,篡改品牌年份,隐瞒质量隐患以次充好,无质保、无配件、无维修等现象,整个市场基本处于‘小、散、低、乱’层次。缺少科学的二手农机残值分级评估标准和权威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及专业鉴定人员,再加上信息不透明,是阻碍我国二手农机市场良性发展的主要因素。为此建议:

一、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二手农机分级评估标准,对农机的累计使用时间、机器状态、维修保养档案等都全程跟踪,农机二次交易时据此评估其残值。

二、公开和共享农机的相关信息。可以尝试搭建一个全行业的二手农机交易平台,在不涉及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农机发动机等主要零部件的序列号、生产年限等信息可以在网上公开。农机制造企业和经销商之间还可以打通产品信息的市场壁垒,实现信息共享、互通有无。

关于规范保健品宣传遏制虚假广告的建议

吕梁民进骨干信息员潘晓红反映:我国是保健品大国,形形色色的保健品泛滥成灾。随着人们健康观念的提高以及老龄社会的到来,催生了红红火火的保健品市场,从电视、报纸,到广播、网络,保健品广告宣传攻势铺天盖地,其宣传手段更是五花八门、叹为观止。为了赚取高额利润,保健品商家真是用尽了各种招数,狂轰乱炸般对消费者进行“洗脑式”宣传。保健品的价格更是高的出奇,比真正的药品价格还要高得多,成为实实在在的暴利行业。

近年来,一些商家盯上了老年人的口袋,瞅准了老年人的养老钱,抓住老年人子女不在身边的机会,抓住老年人孤寂的心理,使出浑身解数,大打亲情牌,哄骗老人。一些保健品推销员,随意认老人为干爹干妈,向他们灌输所谓的健康理念,推销保健品,直到掏空老人的腰包。在这样的攻势下,有的老人花光了一生的积蓄购买保健品,直到去世,人走了,却留下满屋的保健品;许多老人,听信虚假宣传,将保健品视为包治百病的神药,停止了正规的药物治疗,导致不良后果。因此建议:

一、保健品的外包装盒上写明标识——“本产品不能用以诊断、治疗、治愈或预防任何疾病。”美国的FDA要求在每一种功能食品的说明书上都加上一句“本产品不能用以诊断、治疗、治愈或预防任何疾病。”

二、规范保健品广告,对于夸大功效,宣传有神奇医疗效果能够替代药品的公司,加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

三、规范电视上的养生节目,对以养生为名,推销保健品的节目,坚决取缔。许多电视台已经成为不良保健品的巨大推手!其对老年人的危害不可估量!

四、在一些剧院礼堂做活动,以发礼品为诱饵对老年人进行忽悠的行为,一定要追究审批部门的相关责任!

普法教育要贴近农民实际生活需要

吕梁民进骨干信息员侯江反映: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普法教育工作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农民群众常年缺乏法制熏陶,农村法治建设已成为农村工作的短板。虽然一些农村地区也搞法制教育,但往往重形式、轻效果,重理论、轻针对性,重轰动效应、轻长效机制。还有的地方法制教育满足于走过场,很难深入到农户。由于法治建设薄弱,法制教育缺乏,一些地区农村违法犯罪呈逐年增多态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的稳定和发展。

当前农村法治建设是农村各级党组织必须面对的问题,应该像抓经济、抓发展一样抓好农村法治建设,积极搭建普法教育平台,通过广播电视、巡回法庭、法制文艺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效果。针对农村的普法内容要贴近农民实际生活需要,应该包括以下六方面:

一是与土地承包流转有关的法律法规。当前土地征收、拆迁、流转现象很多,农民迫切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是与产品交易有关的法律法规。近年来,不少农民成了私营企业主。他们在日常交易中,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吃了不少苦头。他们迫切需要掌握涉及运输、包装、技术转让、产品购销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是与劳动保障有关的法律法规。随着大量农民工的进城,他们在生产中致伤、致残,工资福利被恶意克扣的事时有发生,但是他们很少通过法律途经要求赔偿,而是通过“私了”,甚至采用暴力等非法手段达到所谓的“公平”。

四是婚姻家庭有关的法律法规。农村宗族势力较强、家庭暴力引发刑事案件、拐卖妇女、争抢分割财产等问题与一些农民不懂相关的法律法规关系密切。因此,迫切需要提高他们这方面的法律素养。

五是与消费权益有关的法律法规。近年来,假冒伪劣产品在农村也时有出现,特别是食品、医药、农资等方面对农民损害最深。农民朋友迫切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六是与经济金融有关的法律法规。农民迫切需要了解如何到金融机构办理消费贷款、助学贷款、汇款、贴现等业务手续,办手续中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相关的法规。

网络编辑:贺立辉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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