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促进会吕梁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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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信息》第5期

时间:2017-4-13 15:27:44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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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130)

民进吕梁市委               2017412

 

        

★ 关于易地搬迁的建议

★ 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议

★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建议

★ 应以“互联网+”思维推动政务服务创新发展

关于易地搬迁扶贫的建议

民进吕梁市委副主委、离石区政协副主席李新认为:易地搬迁扶贫是精准扶贫工作最艰巨的任务,让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是一个系统工程。目前来看,易地搬迁存在移民选址难、土地审批难、资金不足贫困家庭缺乏移民搬家的愿望和决心;分散移民安置,所需的证件难以办全;与易地搬迁配套的产业扶贫项目缺乏等问题因此建议:

、确定搬迁模式需因地制宜。因地制宜地选择搬迁模式,要依托省市县投融资平台,用足用好国家、省市政策,采取政策补一点,融资贷一点,自己掏一点的办法。要结合产业扶贫和技能培训扶贫,跟进后续产业发展,确保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主要采取四种模式进行移民安置:一是70岁以上兜底保障特困户根据意愿搬迁进敬老院;二是一生劳作离不开乡土人员就近搬迁到中心村、中心集镇,政府将积极主动给予审批土地方面的优惠政策;三是有一定经济基础条件或现在城区租赁房居住的采取城区集中搬迁安置的方式,政府将根据城镇搬迁人数,集中招标采购城区闲置房进行搬迁;四是有一定经济基础条件的自然村的零散户采取分散搬迁安置的方式。

、对象确定要严把关口。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主要针对地质条件差(采煤深陷区)、生存条件恶劣,交通极为不便、土地稀少,基础设施投入巨大、扶贫产业开发效益不高的贫困群众和地质灾害区域群众;而一般贫困区域则更多地采取扶贫开发投入解决脱贫问题。但一些地方存在搬迁对象把关不严格的问题,尤其是在城镇安置方面,贫困对象“脱靶”问题严重,很多地方过多考虑迁入而轻视迁出,着重选择具备建房购房能力的农民搬迁,致使一些非贫困户或非搬迁区域贫困户享受搬迁政策,出现“应搬不搬”的现象,必须从实际出发,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迁则迁。因此,在确定搬迁户的过程中,应严格手续、严格把关、严格审查,通过摸底调查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数据库,通过数据库来把关确定搬迁对象。

、谋划产业发展,拓宽增收渠道。对易地搬迁群众,要积极争取产业资金投入,按照农林牧结合和集约化经营的思想,扶持他们开展种养殖业另外要加大各种务工技能培训,积极引导他们外出务工创收,努力拓宽搬迁群众增收渠道。在选址类型上,多结合增收渠道和前景进行规划和布局这样,才能实现一年建设,两年搬迁,三年稳定,四年发展致富的“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易地扶贫搬迁目标。

、出台相关政策,破解用地难题由于可利用的土地越来越少,土地不断增值,群众不愿意调整土地,造成安置点调整土地难度不断加大。加上国家没有土地补偿资金,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落实,办理用地手续费用不列入工程预算,部分项目建设用地只能由搬迁群众自己协商落实。这种协商具有不确定性或多变性,因此也就无法在上报项目时向国土部门提供准确的用地申请,国土部门无法为项目占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因此在调整用地规划和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有效整合资源,形成部门合力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时,

应本着“统一规划,集中投入,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尽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将搬迁安置区作为项目资源整合的平台,统筹协调以工代赈、城镇化建设、农网改造、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强化监管,规范建设,尽量将更多的易地搬迁项目资金用于补助群众的安居房建设,以切实减轻群众的负担。

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议

民进孝义小组组长张文钟认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更是做好精准扶贫的有效途径。

目前农村集体经济来源主要还是土地、资源为主,通过土地的流转、租赁,资源的开采来实现集体收入的增加。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无经营收益或收益较低的村社占了多数,这些“空壳村”,仅靠少量的财政转移支付,连基层组织运转都较困难,发展农村公益事业、为农民提供服务更无从谈起。因此建议:

一、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注重对“能人”的选拔任用

注重群众威信高、政治素质强、发展经济能力强带领群众致富充实到村集体班子中来二是开展素质提升培训。重点加强对村干部管理、经济、村庄规划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对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加强对村级集体“三资”服务和动态监管。建立对村级“三资”的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村级财务和资产变化情况进行审计。加强集体资产承包合同违约责任的追究。完善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的运行机制,扩大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范围,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处置交易行为,提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价值,盘活用好农村闲置资产,为各类资金投资农村发展提供良好、公平的条件。

三、加强开发,多渠道增加村集体新的收入增长点。积极探索开展资本经营对于村闲置的校舍、办公用房等集体资产,采取有偿使用的原则,兴办养殖、农产品生产加工、商贸等项目;对现有的村办企业厂房、机器设备等进行租赁,或以入股的形式参与企业经营区位优势明显的村,可依托城镇建立一批标准厂房、商贸市场、仓储场地等二、三产业载体,开展物业租赁经营,获取稳定长效的物业租赁收入

四、提供政策支持,运用行政推动促发展。一是设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对农业产业化、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优先予以立项和扶持。二是鼓励有优势特色产业基础的村,通过村集体领办,健全“村‘两委’+合作组织”、“村‘两委’+企业+农户”运行机制打造“产业链”,建设“流通链”,结成“利益链”,培植“要素链”,在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系列服务中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

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建议

民进吕梁市委会秘书长车芳芳认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是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现整体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一项重要的德政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近年来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显著,但是仍然存在治理需求迫切搬迁进度缓慢治理任务繁重治理规划欠缺建设资金不足社会保障滞后等问题为此建议:

加大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项目审批部门开通“绿色通道”,切实依规合法、及时高效办结土地、环评、立项等审批手续。加强督查,对实施进度缓慢的单位启动通报、约谈和问责机制,加大追责力度,通过“责任倒逼”提高工程开工率和投资完成率。

科学制定治理规划。根据煤矿区煤炭资源赋存情况、井田分布特征,地理位置,地质状况,复采情况,沉陷积水比的分析预测角度,全面统筹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土地复垦、地灾治理、生态恢复等环节,对采煤沉陷区的治理进行综合规划,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环境,提高采煤沉陷区土地质量,恢复矿山生态环境。

多渠道筹措治理经费。在现有筹资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资金模式。应当继续积极争取国家、省等各级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资金。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确保资金周转顺畅。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用和土地出让净收益等提取一定比率用于沉陷区土地整治。对于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棚户区补助、廉租房计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等向沉陷区倾斜。广泛吸收社会闲散资金。本着“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企业、个人投资,拓展采煤沉陷区治理的新途径。

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一方面要全面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考虑把失地农民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妥善解决农民子女入学、就医等问题。另一方积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加强就业技能培训,让失地农民尽快掌握一技之长,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机会,以完备的后续保障工作,确保搬迁户不因失去土地出现返贫现象。    

应以“互联网+”思维推动政务服务创新发展

吕梁民进骨干信息员雷姝静认为:“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运用,将打破政府部门的条块式划分模式、地域、层级和部门限制,为政府业务流程的重组和优化提供全新的平台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全人群覆盖、全天候受理和"一站式"办理,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目前,许多地方在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方面迈出了很好的尝试步伐,但是客观来讲,一些措施还没有落地、到位,改革还没有呈现预期效果。为此建议:

一、坚持“应上尽上”,不断丰富政务服务在线办理事项。一是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形成“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政务服务事项。同步建设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库,加强数据治理,依据统一代码,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精细化、可追溯性管理,真正实现“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二、坚持市级统筹”,逐步扩大部门协同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范围要做到政务服务“单点登录、全网通办”,消除信息孤岛,必须坚持“市级统筹”,全面整合政务服务资源,推动部门各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形成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入口,建设权威、便捷的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

三、坚持“数据共享”,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完善政府部门之间数据共享机制,加快建设基于市级统筹的“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库”,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开展流程再造,优化简化服务事项实行一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让企业和群众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四、坚持“虚实结合”,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进一步完善政务大厅“一次告知、综合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的服务模式,做优、做实、做强实体政务大厅的基础上,依托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将实体服务大厅的服务事项迁移到互联网上,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合一通办,形成一体化政务服务新模式,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号一窗一网”办理,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在政务大厅与部门之间来回跑腿的问题。

网络编辑:贺立辉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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