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期
(总第51期)
民进吕梁市委 2010年6月11日
目录
★ 建议培育乡土人才投身新农村建设
★ 建议统筹城乡教育同步发展
★ 将汉字书写水平纳入教育质量考核体系
★ 建议强化中小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
★ 畅通利益诉求渠道,维护社会长期稳定
建议培育乡土人才投身新农村建设
民进交城支部赵东茂、潘晓红认为: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一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种养能手、农村经纪人等方面的“土专家”、“田秀才”在带头致富、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他们身居农村,常年活跃在农村生产第一线,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通过他们传播和推广农业实用技术,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领头雁”。实践证明,加快培育农村乡土人才,对促进农民增收、推动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的作用。
但是目前各地乡土人才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农村乡土人才总量不足,素质偏低,大多数农村乡土人才没有接受过相应的较为系统的教育,知识面较窄,眼界不够开阔;二是认识偏差,认为只有具备高学历、高职称才是人才,忽视了农村乡土人才队伍建设,造成农村乡土人才短缺,结构不合理;三是人才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衡,从事种养业的乡土人才较多,而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的懂经营、会管理的乡土人才较少;四是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宜的技术培训力度不够,缺乏系统有序的培训机制。
为此建议:
一、转变观念培养。要转变观念,就地取材,把培养开发农村乡土人才资源作为促进农民增收、推动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培养造就一批农村乡土人才,带动农民增收。
二、注重政策扶持。制定出台加快农村乡土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和激励政策,对有突出贡献的农村乡土人才,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在技术推广、试验示范、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从政策、资金、技术上支持农村乡土人才发挥作用。
三、加强培训管理。对农村乡土人才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人才档案,进行跟踪服务。加强对他们的培训,通过定期培训、进修深造、外出参观等形式,千方百计为农村乡土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有利条件,形成“不求大才,只求一技”的乡土人才培养格局,使农村乡土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四、搭建发展平台。鼓励支持农村乡土人才兴办农业产业经济实体,带头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和鼓励外出人才回乡创业,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建议统筹城乡教育同步发展
民进交城支部赵东茂、潘晓红认为:目前城乡教育水平差距还相当大,农村教育整体水平比较薄弱的现状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
一是经费紧缺。基础教育体制改革后,乡镇政府(街道)减少了对中小学的投入经费。由此造成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十分紧缺,建设步伐放慢。
二是设施不足。有的农村中小学校舍陈旧、通风采光差,文体设施落后,图书资料短缺,多媒体电脑等现代化教学设施严重不足。
三是教师素质偏低。由于城乡教师收入差距大,农村优秀骨干教师流失严重,农村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与城区教师差距明显。农村学校教师的学历合格率、中高级职务教师比例均低于城镇学校,特别缺乏优秀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四是教育质量较差。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和教师素质等各方面的差别,导致了农村中小学与城镇中小学教育质量分化十分明显。
建议:
1、提高城乡教育一体化重要性的认识。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是教育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也是教育均衡发展的内在要求。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的关键是加强农村教育。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是各级党委、政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的“民心工程”。我们必须从战略高度上充分认识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在基本实现现代化过程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增强加快发展农村教育的历史责任感和紧迫性,全面振兴山西的农村教育,缩小城乡教育的差距。
2、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充足的教育投入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保障。建议市、县(市、区)两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统筹力度,增加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完善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农村中小学,要在保证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的基础上,保校舍安全,保证正常运转。乡镇也要担负起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应尽的责任。住宅小区开发要配套建设中小学或者房开公司把建校经费交教育行政部门承担建设。
3、优化城乡中小学布局。农村教育,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之策,是缩小城乡差别的逻辑起点。要按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城乡一体化总体方案,认真规划中小学校布局,并把农民工子女教育纳入教育总体规划之中。切实加强对农村中小学的改造,缩小校际硬件建设差距,统筹城乡教育协调发展,让城乡孩子同享一片蓝天的平等与温暖。
4、建立教师合理流动机制。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真正落实新聘教师原则上必须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1年以上;晋升高级职务的教师必须有在农村中小学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有计划地组织农村骨干教师到示范性学校挂职学习,组织城镇优秀校长和优秀教师定期到农村中小学进行教学讲座、上示范课等多种形式的支教活动,帮助农村中小学尽快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5、提高教育技术装备现代化程度。教育信息化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基础,是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必要条件。要加快“校校通”工程建设步伐,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特有的优势,彻底革新教师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使之成为推动教师、学生转变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强劲动力,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
将汉字书写水平纳入教育质量考核体系
民进吕梁市委市直总支部刘保宏认为:汉字是当今世界上使用的文字中唯一的非拼音文字,正受到世界各国的青睐与重视。但在我国随着信息社会的来临和电脑的普及应用,全民写字水平的下降是不争的事实。在学校教育中,由于过分追求了升学率,对汉字的书写普遍不重视,学生汉字书写水平越来越差,出现了不会写汉字的现象。若不及时在学校教育中加强学生的书写训练,很有可能造成汉字及汉字书写这一民族传统文化的断代或丢失。因此建议:
将汉字书写水平纳入教育质量考核体系,来更好的保存和发展我们的汉字。
建议强化中小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
民进吕梁市委市直总支部刘保宏认为: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中小学阶段是未成年人的重要时期,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素质教育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4年2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06年4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造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都把校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摆到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建设、推进未成年人素质教育的主要位置。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各地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素质能力拓展的客观效果都不尽如人意。近年来,吕梁在这方面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然存在着不足,许多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强化和优化。究其原因主要有:
第一、观念方面,家长、学生及少数老师认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会耽误学生的学习,影响学生的成绩,所以就不大愿意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安全方面,为了确保学生的安全,上级主管部门严格控制学生集体外出,特别是学校组织的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报批手续,没有特殊原因,不得组织。学校本身也有顾虑,生怕学生出去发生点意外,被家长赖上,所以学校很少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
第三、经费方面,中小学生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时,常常会面临经费困难。因为义务教育要求“一费制”,让学生交一点社会实践费用,家长认为是乱收费。
第四、活动场地方面,学校没有专门的实践基地。要组织学生去工厂、社区、田地参观实践,难度是很大的。
鉴于上述原因,仅靠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是解决不了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问题。因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因此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力度。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力度宣传中小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意义和重要作用。让学生、家长认识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会耽误学生的学习时间和影响学生的成绩,反而能让孩子得到全面健康的发展。从而提高加强中小学生的校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和实践性。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对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领导。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素质教育,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分别于2004年和2006年发布的两个《意见》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措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和改善领导。所以我市政府应出台一些政策、法规,将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纳入综合管理范围,从而加强政府的领导。
三、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我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条件。首先要减轻我市中小学生的学习负担,给他们腾出时间。其次要减轻学校与教育主管部门的安全压力,政府必须协调各部门尽最大努力创设安全的实践环境,严格区分事故与责任并做出具有积极意义的合理处理。再就是缓解经费压力,政府应增加投入,在有关经费预算时设立专项,制定有关政策,让社会各方面尽其应尽的支持义务,实行相应的免费与优惠。还有做好家长的教育工作,让家长支付合理的费用。
四、进一步拓宽思路、立足实际,大胆尝试探索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新路子。我市现有的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形式大多是些零散的。如:让学生利用节假日进行自行的、松散的社会实践活动,学生扫墓活动,军训活动,升国旗仪式,参加一些纪念馆、教育基地等。还应该根据当地实际,大胆实践探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新路子。1、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网络。2、各中小学立足当地实际,聘请老红军、村干部、老领导、法律顾问等担任校外辅导员和学生校外行为监督员,建立一支涵盖多行业、多种类的校内外社会实践活动辅导员队伍。3、各中小学每周至少展开一次小制作、小观察、小实验、小种植等活动。4、各中小学开展拒绝邪教、远离毒品,做文明小市民和环保使者等主题签名活动。5、展开各中小学进社区、村组服务,培养学生“参与、互助、和谐、文明”的现代社区理念。6、各中小学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充分利用和整合当地社区教育资源,分别建立适合本校特点,利于组织中小学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基地。7、建立健全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检查、评估制度,健全完善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机制。对活动成效显著的学校实行奖励,对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特别突出的教师也予以重奖等。
畅通利益诉求渠道,维护社会长期稳定
民进交城支部马飞认为:近年来,各地的群众性事件大量增加。基层民众往往因土地补偿、房屋拆迁、环境污染、采矿权争议而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发生冲突。在国家宏观层面“维稳”的前提下,各地投入的“维稳”成本在迅速增加。目前,伴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已步及社会冲突急速加剧的时代——社会转型,矛盾凸显。国民的主体意识逐渐苏醒,维权意识极大增强。民众要表达意见,参与决策,甚至用一些过激的手段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也越来越常见。如果各部门继续沿用传统的刚性手段来维护社会稳定,其成本会越来越高。民意可疏而不可堵,那种借口“保持稳定”而以各种手段强压民意表达的做法效果只会越来越差。当前我国社会群体性事件迅速上升,甚至出现多起报复社会以泄个人私愤的恶性杀人大案,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底层民众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不畅的因素。因而增强民众尤其是底层民众表达利益的渠道,让民众有机会、有条件把自己的想法表达出来,拓展民众言论表达空间和政治参与度,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影响其自身权益的决定中去,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稳定。
为此建议:
一、重新定位,强化工会、妇联、工商联、共青团、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能,充分发挥这些部门的积极作用,化解社会矛盾,要制定相关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及相应程序。配置有专业特长的人员,充实到这些组织中去,将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动因,在初始阶段就能够及时化解。
二、积极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减轻基层群众的诉讼成本。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司法解释,政策讲解,避免群众越级,重复上访。
三、加强农村村委会、城镇居委会的干部培训,轮换工作。提高基层干部的待遇,增强干部的法律、政策素养,缓解干群矛盾、强化基层政权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