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期
(总第36期)
★ 农村家庭养殖急需加强管理
★ 关于中西部地区医改方案的思考
★ 现阶段看病存在的突出问题
★ 医保患者就医应出示身份证
★ 关注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
★ 病理远程会诊呼唤法律支持
农村家庭养殖急需加强管理
民进吕梁市委委员、吕梁市政协委员刘延宁认为: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家庭养殖业有了很大发展,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同时,在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农村城市化步伐加快,逐步向美化、香化、绿化发展,农民对生存环境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农村家庭养殖大多数是在居民区,甚至是人畜混居,严重影响居民的生存、生活环境,在人畜共患疾病频发的今天,加强家庭养殖管理,已经成为各级主管部门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农村家庭养殖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多数农村家庭养殖还处在“自由式”发展阶段,群众养三、五只猪,上千只鸡不需要任何部门批准,更没有任何规划、环评等规定,所以家庭养殖大多数在自己的院子中,形成人畜混居的养殖局面,既难以控制疾病的传播,同时牲畜养殖散发出的气味又对周围的居民居住环境造成污染,容易引起邻里纠纷,影响邻里关系的健康和谐。
2、家庭养殖技术含量底,养殖者对疾病预防、畜禽进出、病畜处理、饲料管理、消毒隔离等相关的措施缺乏必要的知识,病畜治疗成为制约养殖业发展的主要问题。
3、疾控防范意识差,有的群众不接受强制免疫,对牲畜进出不进行隔离观察,因贪图便宜,从外地进口畜禽,很容易形成疾病感染、传播。
4、缺乏有效的管理政策。乡镇、街道办对不接受强制免疫或影响环境的养殖户束手无策,说是强制免疫,实际既没有强制的措施,又没有强制执行的政策依据。
二、对加强农村家庭养殖的几点建议:
1、加强养殖区域规划,推进养殖业向规模化发展。提倡养殖业上山进沟,联合经营等模式,给予一定的土地使用,资金补贴、贷款优惠等政策,促进家庭养殖远离居民。
2、加强技术培训,提高防患意识。实行养殖户持证上岗制度,未经培训的养殖户逐步取缔。
3、加强免疫过程管理。包括禽畜进出管理、规范病畜治疗、处理等制度。
4、建立家庭养殖行业协会,形成资源共享、技术共享、供销渠道共享的养殖新格局。
5、加强环境保护措施,对不服从管理、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养殖户要进行坚决取缔,给群众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对贫困地区落实医改方案的思考
民进吕梁市委委员、吕梁市政协委员高明伟认为:2009新医改方案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县级医院作为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主要负责以住院为主的基本医疗服务及危重急症病人的抢救,并承担对乡村卫生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和乡村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有条件的农村可以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加快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政府重点办好县级医院并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大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而中西部地区经济比较落后,医疗卫生基础建设也极为薄弱,再加上“山大、人稀”,如果以“县级医院作为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主要负责以住院为主的基本医疗服务及危重急症病人的抢救,并承担对乡村卫生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和乡村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的话,政府投入将是一个庞大的工程,且效果不一定明显;因为要“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县级医院很难在短短几年实现此目标或者任务,目前中西部地区大部分县级医院刚刚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有些还没有被评审,医院感染管理水平相对滞后,医疗污水处理、急救水平等等一系列硬件软件设施都非一朝一夕之事,应该把医改政策稍微“上移”,即:加快建立健全以地市级医院为龙头、县级医院为骨干、乡镇卫生院为基础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实现资源整合利用,提高实际操作水平。同时避免医改前后“偏上偏下”的导向性错误。
另外,医改方案提出要遵循“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指导思想,把医疗机构定了性质级别 “县级”、“乡镇级”等等,并且给各个级别的医疗机构分派了任务。甚至还提出“政府重点办好县级医院,并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以往的卫生行政部门之所以监管没有到位,大处方、大检查等医院及医生乱作为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除了市场规则或者说是效益需求之外,还与卫生行政部门没有一定的“人权财权”有着一定的关系。所以建议:卫生行政部门应该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各级各类医院领导实现双重任命制度,从而避免“一手软、一手硬”的局面。
应关注现阶段看病存在的突出问题
民进交城支部武向荣认为:我们在充分肯定卫生工作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卫生改革发展也面临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概括来讲,有两个层面的问题。
一是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突出。主要表现在:第一,卫生资源总量不足,配置不合理。现有卫生资源多集中在城市,其中优质资源又多集中在大中型医院,城乡和区域之间差距不断加大。同时,公共卫生和城乡基层医疗机构资源不足,服务能力较低,服务质量不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第二,医疗保障制度不够健全。目前,仍有两亿多城乡居民没有参加到医疗保障制度中来,现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受益水平还比较低,不能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第三,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质淡化。政府卫生投入不足,多数公共卫生机构仍通过“有偿服务”和“以医养防”维持运行。医疗机构则存在“以药补医”问题,导致部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行为扭曲,也造成医疗资源浪费,患者负担加重。第四,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不规范,价格虚高。目前,我国医药产业集中度低,流通环节过多、流通费用高,低价药品生产难以为继,一些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药品安全存在风险和隐患。商业贿赂、药价虚高、不合理用药等现象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
二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对卫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主要表现在: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时期,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环境生态形势严峻,健康风险增加,使我国面临新的公共卫生问题;我国人口正在快速老龄化,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和恶性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病率不断提高,防治难度加大;sARs等新发传染病的出现,结核病、性病等传染病死灰复燃,加大了疾病防治任务,形成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双重疾病负担。
医保患者就医应出示身份证
民进吕梁市委委员、吕梁市政协委员高明伟认为:近年来随着医疗保险方案的出台和实施(当然还包括新农合),有相当的人已经享受到了医保的优惠,可以报销医药费了。但是随之而来却出现了一种非正常医疗消费现象:部分患者属非医疗对象,但是手持他人的医保卡冒名顶替来院就诊(一般地冒充者都是参保者的亲戚或者好朋友),医务人员对此也无权询问其真伪,只能按照正常医保来接诊,社会上称这种现象为“套医保现象”。
“套医保现象”如果不加以有效制止,无疑会不可避免地引起医疗服务对象的混乱,导致医院病人信息系统的失真,为今后医疗服务埋下隐患。因此建议:凡是以医保身份来医院就诊的患者(不论门诊还是住院),都须出示患者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方可就医接诊。这样便于明确身份、明确责任,规范参保,否则“套医保现象”的造成的混乱局面将大大影响这一惠民政策的惠民性,同时也是对国家惠民政策的亵渎。
关注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
民进吕梁市委委员王建爱认为:应高度关注并着力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困难企业大体上是指那些关闭破产的、停产半停产的、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据调查获悉,目前关闭破产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参保政策尚不明确,其医疗保险费没有明确相应的核定标准和资金来源,大量退休人员缺乏必要的医疗保障,缺乏医疗保障对退休人员的家庭和生活造成的影响,易引发一些矛盾和问题,影响社会稳定。更好地维护退休人员的安定,保障退休人员老有所医,是实现以人为本的客观要求。
一、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够完善,困难企业退休人员难以参保。在现行的医保政策中,退休人员要随原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不能缴费,职工就无法享受相关保障待遇。同时,一些已经参保的退休人员,由于所在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下滑,随时可能断保。因此,退休人员参加医保与企业挂钩的政策不改变,退休人员的医疗问题就难以得到切实的保障。
参保资金普遍不足,财政对医保的支持力度还不够。一些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相对较多,负担系数可能更高,企业参保资金普遍比较紧张。一些地方财政虽然对此进行了投入,但大多数量有限,供不应求。
医疗保险制度统筹层次低,缺乏强制性,互济性差。目前医疗保险基本上是市级统筹,还有相当一部分县级统筹,互济性较差。加之缺乏强制性,一些好企业不愿参加,进一步降低了医保制度的互济性和分散医疗风险的能力,减弱了医疗保险制度对企业退休人员的接纳能力,以致在实践中一些地方为了医疗基金收支平衡,针对特困国企退休人员多的问题,制定一定的“负担系数”标准,对超过部分征收“风险调剂金”。但很多企业因拿不出这笔资金而使得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难以参保。
二、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保问题的建议
急需研究制定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的特殊政策。针对其特点和医疗需求,研究制定适应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的退休人员参加医保的相关政策。将2008年底前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特别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医保范围,并让退休人员医疗待遇与所在企业完全脱钩,真正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制度。困难企业参保可以规定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账户。
进一步明确各级财政在医疗保险制度中的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用。进一步完善现行医疗保险制度,要改变医疗保险过度追求资金平衡的倾向,从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实际医疗需求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客观现实出发,科学厘定医保费率,加强费用征缴,改进就医管理办法,加大政策引导,使参保人员更多地利用社区和基层医疗服务。
多方面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的相关工作要求,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病理远程会诊呼唤法律支持
民进吕梁市委委员、吕梁市政协委员高明伟认为:基层医院(包括地级市人民医院和县级人民医院)病理科目前的现状是:人才短缺(缺少经验丰富、读片量大的专家)、信息短缺(缺少一定数量的病理资料),却要承担比较繁重的病理诊断任务,而病理诊断在医学领域称之为“金标准”诊断,其工作的重要性、临床的依赖性导致病理工作压力之大是可想而知了。
新医改方案明确指出:“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以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医保、药品、财务监管信息化建设乡村和社区卫生信息网络平台。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积极发展面向农村及边远地区的远程医疗。”“建立健全医药卫生法律制度。进一步加强医药卫生立法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与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相适应、比较完整的卫生法律制度。”“城市大医院要与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县级医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合作制度,采取临床服务、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设备支援等方式,帮助其提高为着力点,加快信息标准化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建立统一高效、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透明公开、使用便捷、实时监管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加快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以疾病控制网络为主体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提高预测预警和分析报告能力。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重点,构建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目前,不少厂家已经推出病理远程会诊系统的软件,目的是通过网络交流提高或者帮助基层医院病理工作者的诊断水平、减少医疗风险、减轻患者经济负担;然而省级医院或者部属医院的病理专家提出,远程会诊工作之所以不能接受,是因为没有法律支持,在减轻病人负担的时候,谁去维护病理专家的工作合法性呢?因此笔者建议:尽快出台关于病理远程会诊的法律法规,以提高工作效率,真正做到资源共享。
(网络编辑:贺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