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期
(总第48期)
民进吕梁市委 2010年4月14日
目 录
★ 矿难处理重在追究责任人
★ 交警部门应当尽快办理驾驶证增驾业务
★ 加强家政服务人员技能培训和管理
★ 关于增设交通协管员的建议
★ 建议取消准驾证
★ 加快城郊蔬菜产业发展步伐
★ 企业周边环境还须优化
矿难处理重在追究责任人
吕梁民进会员梁瑜认为:前不久网民谴责山西安全工作会议部分参会领导在会场出出进进,迟到早退现象,三天后就发生了王家岭矿难。责任人的麻痹大意、玩忽职守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应该严格职责,严惩责任人。
以往发生煤矿事故、医疗事故、交通事故,以及校园踩踏等灾难之后,做善后工作平息民愤时,抚恤赔偿、安慰亲属,都以金钱安抚作为主要善后方式。
赔偿是必须的。但设身处地站在死难者亲属的立场想一想,即便赔人家金山银山,也换不回来他们失去的亲人,也难以平复他们的心灵创伤。人死不能复生,死者的亲人终生也难以走出那幽幽阴影,承受着无尽的悲痛。
灾难是难以完全避免的,但争取死亡率少一些,则是应该也完全能够做到的。安全第一,人命关天,这也是硬道理。很可惜,频频发生的煤矿、交通等事故,死亡率还是相当高的,有的一次事故就死几十人、几百人,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必须要看到的是,各地区、各单位和部门虽说都建立有严格的安全生产、分工负责以及追究制度,煤矿、车站、码头、学校、医院都有明文规定。严肃的文件传达于会议,醒目标语贴在墙上,领导讲话振振有词,各类检查层出不穷,但事故照出,这原因到底何在?
原因林林总总,但追究责任人不严格,责任人不承担责任,或承担责任过小是重要原因之一。如果把诸多事故发生之后有关责任人特别是有关领导受惩处的情况开个清单,人们将清楚地看到,有些出了事故包括很大的事故,责任人未必会为此被严惩,有的官照样做,像没事人一样。
要明确的是,对责任人特别是对渎职、玩忽职守者的仁慈,就是对死难者及其亲人的残忍,也是事故频发、死人不断的一个重要原因。出事之后,必须找到责任人,严重惩处。同样要明确的是,只有对责任人严惩,才是对死难者的真诚忏悔、对其亲人的最好抚慰。
交警部门应当尽快办理驾驶证增驾业务
吕梁民进会员白建荣认为: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交往越来越频繁,人员流动越来越大,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和降低运输成本,运输业选择的车型越来越大,大型客车和大型牵引车越来越多,这样许多驾驶员不符合驾驶准驾条件,符合条件的驾驶员严重短缺。
据驾驶员反映,他们已经向交警部门提出了增驾申请,有的甚至达3年之久申请,但是交警部门迟迟不予办理。由于不能及时办理增驾,许多客车在汽车站不能报班发车,由此产生了“职业代驾人员”。有的有资格的驾驶员并不开客车,也许是开货车,也许就不从事运输,但是他就是代替实际的驾驶员在车站报班、出站,出站后交由实际的驾驶员继续开车;有的货运公司也反映,他们只能从外地雇佣,由此甚至产生了所谓的“出租驾驶员公司”。
上述代驾现象,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客车。为此希望交警部门能够尽快办理增驾,切实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加强家政服务人员技能培训和管理
吕梁民进会员石卫:随着我市近年来经济的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市民对家政服务的需求也日渐增加。但是,目前普遍存在着家政服务人员服务技能不专业、管理不规范、家政服务人员服务不到位和伤亡理赔纠纷大的问题。去年年底,我市八一公寓一位负责擦玻璃的家政服务人员从27层楼房的窗口失手掉下来,我们对此感到痛心的同时不得不思考家政服务人员的技能是否专业,如何培训管理,伤亡如何理赔的问题。
建议:成立家政服务机构,由服务机构负责对家政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和管理。市民在需求家政服务之时向家政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由服务机构派出专业服务人员服务并按物价部门制定的收取标准收取费用。家政服务人员因技能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财物损失和自身伤亡事故,由负责管理的家政服务机构承担全部责任。由家政服务机构签订用工双向协议,即与服务对象和家政服务人员同时签订协议,做到服务理赔有据,责任明确。
关于增设交通协管员的建议
吕梁民进会员牛巨家认为:我市经济以“吕梁速度”快速发展,市区人口和机动车辆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增加,但市内道路交通设施相对滞后,致使市区交通拥堵现象经常发生,尤其是上下班、上下学高峰期的重要十字路口处,交通秩序混乱,事故频发,纠纷不断。尽管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笔者通过观察,多方调研了解认为,交通警力不足,只能重点管理机动车辆,而无力去管理非机动车辆和行人交通以致非机动车辆和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撞红灯,横过马路,是其重要原因之一。
建议:在大力开展城市文明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市民素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消除不良陋习的前提下,在市区主要的十字交通路口加强交通警力,增设交通协管员。
交警部门与共青团协调联合,共同开展青年自愿者服务活动,建立一支青年自愿者交通协管员队伍,协助交警管理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既解决警力不足问题,又为其自身提供了社会实践和锻炼的机会。
在离退休干部职工中,在健康条件允许条件下,组建一支素质高,愿为社会贡献余热的老年自愿交通协管员队伍,协助交警管理非机动车辆和行人交通,既解决警力不足问题,又为其老有所为,身心健康。
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在下岗、困难家庭职工中,选拔、培训、组建一支比较专业的交通协管员队伍,协助交警管理非机动车辆和行人交通,既解决了警力不足问题又帮助其解决了生活困难。
总之,让我们警民携手共谋吕梁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描绘富裕吕梁、生态吕梁、特色吕梁新篇章。
建议取消准驾证
吕梁民进会员许桂莲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成为有车一族不再是一种奢望。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和车打上了交道,人们发现原来驾车除了要驾驶证,近年又多出个准驾证。其实驾驶证已经能说明了一个人的驾车水平,也规定了持有相关证件所驾驶的车型有所区别,但是出现了准驾证后,驾驶证似乎出现了一个孪生兄弟。其实驾驶证就是准驾证的合称(驾驶证是所有准驾车型证件的总称.分为A1、A2、A3、B1、B2、C1、C2、C3、C4、D、E、F、M、N、P共15个级别),多出了这么一个准驾证,无形中给相关执法部门的职能制造了混乱,而且增加了人们的经济负担,因为这两个证件的发放涉及到两个不同的交通执法部门。而且准驾证的产生,使相关执法部门的收费更加模糊不透明,更使得广大车民支付了貌似不应该付出的经济代价。希望这条建议能够得到政府的关注和解决。
加快城郊蔬菜产业发展步伐
吕梁民进会员梁瑜认为:当前,吕梁市城区周边蔬菜产业建设正方兴未艾,在一定时间内能基本满足城市人民的需求。如何确保适应社会进步,促进蔬菜产业又好又快发展,还需要我们千方百计优化政策,对症下药采取科学措施。
进一步加快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质量安全型蔬菜产业发展步伐,应当从加强基础设施、科技普及、质量品牌三类建设,推动蔬菜产业持续发展等方面狠下功夫。
加强基础建设。就吕梁而言,全市达到“旱能灌、涝能排、路相通、高标准” 基地要求的比例不到40%,部分露地蔬菜基地甚至处于“望天收”状况,为此,捆绑项目资源要向蔬菜产业重点倾斜,突出蔬菜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集中资金改善水、电、路、棚、沼等生产条件。通过改善基础条件,提高基地的综合产出能力,加快发展环境友好型蔬菜产业。
加快科技普及。加快县、乡、村三位一体蔬菜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大优良品种引进、技术示范推广、科技人才培训工作力度,尤其要加强乡镇蔬菜技术骨干和本土农民技术员培育工作,发挥其反应快捷、稳定性好和针对性强的优势,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依托阳光工程等项目,积极开展蔬菜科技培训活动,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增加培训密度,增添技术培训的科技含量。以科技提升产业效益水平,努力突破多种农业资源束缚,加快发展资源节约型蔬菜产业。
打响质量品牌,拓展市场空间。加大精品名牌培植力度,力争培植1个全国知名品牌、2-3个省知名品牌。鼓励、支持企业参加各种会展,到大中城市建立直销网点,推进蔬菜产品进超市。开展无公害蔬菜产品质量监测,加快发展质量安全型蔬菜产业。
此外还可以通过产销对接,组织引导农民大力发展“村委会+协会+农户” 、“企业+合作组织+农户”、“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等多种形式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发展订单农业,引导企业和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均沾、诚信合作的产销关系,实现企业和农户共赢。
企业周边环境还须优化
吕梁民进梁瑜认为:经过科学决策,沉着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隐忧渐渐扫除,各地经济出现回升势头。然而企业周边环境问题依然凸显,影响着招商引资和工业经济的发展。
企业周边环境问题具体表现为: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无理阻工、影响建设;哄抢盗窃、直接侵害。这都直接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如何继续对企业周边环境进行治理,保持高压态势,打击不良势力,还需要全市上下加强责任,分解目标,步步为营扎实推进。
建立一项制度:建立企业周边环境治安联络员制度。对各重点厂矿企业实行治安责任承包,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与沟通,定期与企业安全人员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辖区社会治安状况,收集掌握企业治安环境与安全生产情况,了解掌握公安机关在维护企业合法经营快速发展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着力改进。
健全两项机制:健全辖区派出所与重点挂牌保护企业的联防联治工作机制,健全责任过错追究机制。对责任单位不积极作为、案件查处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纠纷调处不到位、热情服务不到位等因素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甚至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及民警坚决予以从严处理。
推行三项服务:开设“绿色通道”,对重点企业所需承办的业务放宽政策实行“一站式”高效快速办结;治安、派出所积极开展上门服务;开展企业周围法制宣传教育,建设良好的社会治安软环境。
确保四个优先:凡是涉及企业的案件、纠纷优先查处,集中警力争取快侦快结;凡是涉及企业的案件、纠纷等警情优先出警;凡是涉及企业的案件、纠纷查处情况优先回复;凡是涉及企业的行政服务优先办理,坚决杜绝窗口单位存在冷、硬、横、推等现象的发生。
工程建设领域亟待开展一场反腐战役
吕梁民进李媛、梁瑜认为: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结束之年,是“十二五”规划的谋划之年,也是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集中反腐倡廉工作的关键之年,各种项目建设将大规模投入运行,在工程建设领域集中开展反腐败工作也是非常迫切的任务。
工程建设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增强国力的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事业,工程建设完成好,可以使生活环境变优雅,文化生活更丰富,生活用水变干净,交通更方便,公益性工程建设可以称之为“民生工程”。但是目前,很多地方工程建设却不到民众的认同,“民生工程”不民生,其最大原因就是地方官员利用公益性工程建设的幌子谋个人私利,权钱交易、商业贿赂不说,工程质量上不去、偷工减料,譬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又譬如大型道路设施建设、大型文化体育活动设施等等,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已经成为群众反映最激烈的领域之一。建设领域反腐,今年是关键的一年,应当立即展开一场反复战役,集中整治打击工程建设领域的案件。
加强项目管理,规范制度建设。完善招投标制度,建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良好机制,为工程建设领域反腐提供制度保障。教育工程监管干部全面领悟科学发展观的真谛,工程建设为人民,工程建设从酝酿、规划、预算、设计、招标、施工都来不得马虎,更不能存有任何利用工程牟利的侥幸心理。
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推行标准化管理,严格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程序,实行资金拨付层层把关,强化过程监管,对项目资金实行全程投资评审,建立较完善的资金使用事前介入、事中监督、事后负责的审计监督机制,保证建设资金及时、足额拨付。
加大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力度,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做好监督教育常态化,深入开展自纠自查活动,为工程建设领域反复创造优良环境。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提高工作建设领域反腐的自觉性。
严格执法,惩建并举,确保建设领域廉洁务实。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对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进行举报,鼓励署实名举报,确保“优质、高效、廉洁、安全”工程。
(网络编辑:贺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