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期
(总第79期)
民进吕梁市委 2013年4月7日
目 录
★ 建议构建老年人健康医疗保障体系
★ 建议在中小学配备专职心理教师
★ 应改进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
★ 建议加强对“失独”家庭的保障救济
建议构建老年人健康医疗保障体系
吕梁市政协委员、民进吕梁市直医卫支部主委武建康认为:随着我国老龄人口不断增多,老年人医疗、护理和服务需求激增,这对医疗保障提出了挑战。主要表现为:一是老年医保服务供给不足。老龄人口患病比例高,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患者数量居高不下,目前的医保服务供给难以满足。二是老年人就医格局不平衡。目前保健、医疗咨询系统不健全,导致大量老年人保健型需求只能采取就医方式,综合性医院门诊人满为患,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结构性“看病难”。三是农村老年人医疗保障滞后。农村老年人中患慢性病的比例较高,但医疗保障水平偏低,就医不便、医药费用高等问题困扰着农村老人。
在人口老龄化日益加深的形势下,必须以医改为突破口,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构建起独立的老年健康医疗保障体系。
一、逐步建立独立的老龄医疗保险。在建立全民老年人口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条件尚未成熟的情况下,应当积极探索先行先试,统筹调整老年人口全覆盖制度,以及社会老年慈善救济和商业医疗保险
等制度,建立适合不同老年群体要求的医疗保障制度,形成相对独立
的老龄医疗保险体系。
二、加强老龄医保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应考虑急、慢性病分治和老年人保健需求,建设集预防、治疗、健康为一体的老龄医保机构。积极兴办老年病专科医院和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等。大力培养全科医生,鼓励综合性医院等机构设立老年病科研项目或组织,并着力培养中医养生专业人才,满足老年人养生需求。
三、扩大社会参与。老年人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仅靠财政资金难以承担,老年医疗、护理和保健的支出,必须创新思路,广泛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鼓励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疾病护理等居家养老服务。
四、加强监管,提高医保金的使用效率。在人口老龄化后缴费人群不断减少,医疗基金收入呈现减少趋势的新情况下,应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管理和监督,充分利用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动态监控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服务和医药费用发生情况,坚决避免不合理费用,使有限的医疗保险基金发挥最大效力。
建议在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心理教师
民进吕梁市委骨干信息员李媛、侯志刚认为:山西省“十二五规划”提出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到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并争取每1000名学生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不足千人的学校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兼职心理健康教师。为了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教育,特此建议:
一、增加中小学专职心理教师编制,确保按每1000名学生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设立心理学科教师职称系列,为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提供发展的空间。
二、教育行政部门要规划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建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资格认定制度,凡在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和心理咨询活动的教师,要做到持证上岗。
三、建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制度。根据实际需要,明确培训的内容和方法,确保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能够科学地开展本校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能对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初步诊断、提出解决方案并给以有效干预。
四、成立心理教育的学术团体,可以是官方的,也可以是民间专业团体。广泛吸收心理教育教师参加,为他们提供专业交流的平台,促进他们的专业发展。
应改进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
吕梁市政协委员、民进吕梁市委骨干信息员梁瑜认为:中共十八大正式提出生态文明建设以来,各地提出了各种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统一规范的生态文明建设和考核的的指标体系,在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实践中,各地主要参考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生态县(含县级市)、生态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指标体系、国家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和新农村建设的指标体系。
这三个领域的指标体系对于指导考核各地生态文明建设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缺陷。一是指标体系单一,缺乏全面性和系统性。主要从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两个层次设计和考核。二是指标体系对于社会进步的指标设计太少,且基本为定性指标或参考性指标。三是现有指标体系整体上参考性指标偏多,考核过程中缺乏较好的可操作性。四是指标体系和考核方式均没有与考核地区在国家、区域主体功能区中的生态、经济功能等作用结合起来,这样就导致考核大而笼统,缺乏可比性、可操作性,脱离地方经济社会实际。类似这样指标体系的不完善,会导致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的缺陷。
因此建议:在生态文明考核方面,在对节能减排、控污防污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最主要的考核内容同时,加大生态建设内容的考核力度。生态保护仅仅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初级阶段,生态建设更有效的途径是生态修复和生态创建,要从根本上考核生态文明建设成效,重点考核生态建设内容。
建议加强对“失独”家庭的保障救济
民进吕梁市委骨干信息员刘海刚认为:自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
始,我国开始施行“计划生育”政策,出现了许多独生子女家庭。但是由于交通事故、疾病等原因造成了中国社会“失独”家庭的出现。
在我国的传统家庭观念中,基于养儿防老和传宗接代的考虑,孩子不仅是血脉的延续,也是精神的寄托。“失独”父母在经历了丧子的人生大悲之后,精神状态普遍较差,社交范围逐渐变窄,无论是心理、生理方面,还是经济、精神方面都面临不同程度的压力,具体表现在:一是经济状况变差。二是患病率较高。“失独”父母不同程度地患有心理障碍或慢性病。三是心理康复、医疗保障资源缺乏。
今年,全国老龄办发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2012年中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且每年以约7.6万个的数量持续增加。伴随我国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失独”问题已经成为重大的民生问题。因此建议:
一、加大对“失独”家庭扶助力度,提高扶助金额度。我国之前的特别扶助制度中补助标准较低,对于目前的物价水平来说,只是杯水车薪。应建立国家和地方政府分摊补助费用的机制,根据当地物价指数,消费水平,及时调整补助金额度,使“失独”家庭在经济上有所保证。
二、大力发展社会志愿者组织,使志愿的阳光普照“失独”家庭,重建他们的精神家园。成立各种形式的志愿帮扶团体,定期为“失独”家庭提供健康保健,心理抚慰,法律援助等服务。政府部门应通过资金上的支持和制度上的保障,使志愿者工作得以有序展开。
三、建立“失独”家庭院,让“失独”父母能够抱团取暖。对于“失独”的父母来说,他们是不怕死而怕老,怕的是老无所依,心灵没有慰藉。“失独”之痛理应得到人性的关怀,可以从国家财政、慈善组织等筹措相关资金,政府为“失独”家庭专门建立“失独家庭院”之类的精神家园活动,把“失独”老人聚在一块,减轻他们对生活的无奈,帮助他们逐渐恢复自信,重新面对人生。
(网络编辑:贺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