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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吕梁民进信息》第7期

时间:2014-4-14 9:22:06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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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93期)

民进吕梁市委                             2014年410

目         录

★   政府简政放权应警惕中介组织滋生腐败

★   关于降低融资成本增强企业活力的建议

   加强农村新型物流业的政策性扶持

政府简政放权应警惕中介组织滋生腐败

吕梁市政协常委、吕梁民进孝义小组负责人张文钟反映: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的一个关键。在政府减少审批事项、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自然地承接了政府的一些职能。这些组织活按照一定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受政府的委托成立,活跃于会计审计、评估监理、法律服务、房地产、技术咨询等领域,实施技术性、服务性、社会性行为。

发展中介组织利于社会治理、延伸政府服务、完善了市场体制。然而,在当前法律法规不健全的大环境下,中介组织,尤其是半官半民的中介组织,在信贷、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车辆检测环保评估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领域中,与政府部门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一些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结成利益共同体,再搞利益分成,它们“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兼职的位子”,是典型的利益输送、权力寻租,这不仅加重了企业和个人的负担,也使得政府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效果大打折扣。主要表现为:一些公司、行业协会、商会、中介等社会组织挂靠在政府部门或者事业单位名下;行政审批程序规定要求企业提供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审查意见或检验结论,导致一些中介机构取得了类似行政审批的权力一些削减的行政审批事项以登记、备案、年检等非行政审批的面孔出现,也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拉开序幕。各级地方政府也都大力推进,破除层层阻力精简“审批权”,因此建议:

一、要通过法治的力量来规范中介组织的行为。关于社会中介、行业协会的法律法规要尽快出台,现有法律法规要补充和完善中介组织行贿、帮助行贿的行为界定和责任追究的相关条款。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地方性行业规范,建立评价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二、要加大对中介组织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纪检监察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机制。突出对中介组织存在的商业贿赂行为的打击。进一步规范市场中介组织,从严惩治“权力掮客”和腐败中介行为,建立社会中介组织“黑名单”制度,切断腐败利益输送的链条。

三、要注重对中介组织的引导,重点解决行业自律。引导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制定职业道德、行为准则、职业技术标准等行规公约,规范行业发展,提高中介组织自主经营、自我约束、公平竞争的能力

四、要引入竞争机制。允许外地中介组织进入本市市场公平竞争。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主管部门必须予以认可,不得设置门槛,垄断市场。

关于降低融资成本增强企业活力的建议

吕梁民进骨干信息员张善忠反映:融资性担保公司作为银行与中小企业间资金借贷的中介,一方面与银行进行分工,代替银行完成对融资企业的经营、风险等情况的了解,辅助银行做出是否向企业放款的决定;另一方面向中小企业(被担保人)的银行融资提供本息偿还担保,为中小企业增信,最终帮助中小企业获得发展所需的资金。但

在发挥正面作用的同时,融资性担保也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具体情况

如下:

、现行的银担模式抬高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我国的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为6.00%,但广大中小企业实际承担却远远超过了水平。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需要有抵押物,而中小企业普遍存在无抵押物或抵押物不足的情况,这时就需要通过担保公司的担保来增信,而企业除了需要支付银行利息,还需要向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和保证金。

简略计算一下抵押贷款的融资成本:基准利息6.00%,在当前的融资环境下,银行至少会上浮30%,贷款利率提高1.8%,这样银行收取的贷款利率为7.8%;其次,企业需要支付担保费,担保费率一般为1.0%-3.0%不等,这时企业的借贷成本为8.8%-10. 8%;除此以外,当前的担保公司往往还会向客户收取15%-25%不等的保证金融资成本陡增意味着企业的利润几乎被融资成本吃掉。 

除了上述的两类贷款中实实在在发生的成本,企业可能还需要支付一些额外的费用,比如说评估费、公证费、办理抵押手续的登记费等,很多银行还会要求企业贷款后再进行回存,再开出银票或者存单质押再贷款等,从而进一步加大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担保公司并不能实质化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反而有可能加重中小企业的风险

在银担模式中,担保公司应该起到发现风险、管理风险的作用,但实际的运行情况却不如人意,往往是增加了企业的还贷压力。

1担保公司本身的风险管理能力值得商榷,同时,担保公司真正下功夫去了解企业真实情况的意愿也不强,而是更愿意通过提高担保费和增加保证金来规避企业风险。实际情况是不少担保公司暗地里的担保费已经提到3%-4%的水平,但是日子依然艰难,原因就是担保公司老想着提价而风险识别、管控能力较差,对企业的违约概率没有起码的判断,导致增加的收入抵不过企业违约带来的损失。

2、由于种种原因,担保公司自身存在着一些的风险,反而有可能外溢到被担保企业。一是部分担保公司的资本金不足,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差;二是部分担保公司存在违规操作,尤其是截留的融资保证金,资金投向和资产配置极不透明一旦发生风险会直接拖累被担保企业。2012年轰动全国的“中担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案例

3、目前的市场环境下,一些中小企业的经营情况本来就差,一旦借款又要承受高昂的融资成本,而担保公司无疑又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融资成本。从宏观层面来看,担保费率猛涨,无疑使得社会的融资成本更高,原本银行引进担保机制,无非是想分散风险,但是实

际上如果收费过高,也会加大了中小企业的财务负担,最终这种不良风险依然被转移回银行体系,从而加重了全社会的流动性风险。

对于目前银担模式存在的问题,建议:

一、地方政府应积极响应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金融领域改革方案,积极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服务于中小企业;同时,建议地方政府放弃对GDP的过度依赖,合理安排地产、城建等的投资规模,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

二、加强对担保公司的监管,做实、做强担保公司的资本金,提升担保公司自身的抗风险能力;

三、规范担保公司的投资行为,严禁担保公司截留被担保企业的贷款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

四、要求担保公司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加强对企业的风险识别与管理,改变目前仅仅靠提高担保费规避被担保企业风险的做法,通过风险定位为不同企业确定不同的融资成本。

五、鼓励中小企业之间或通过行业协会组织中小企业积极寻找新的风险应对方式,比如诚信企业互保或行业互助合作基金。

加强农村新型物流业政策扶持

吕梁民进骨干信息员马飞认为:物流业具有多功能、一体化、综合性服务的特点,是引导生产促进消费的先导产业。大力加强发展新型的物流业对农业的产业化、现代化和农民的增收有着至关重要作用,但目前的农村物流产业还在刚刚起步阶段且存在诸多制约因素,严重地影响了其发展的速度与深度。一是在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中忽略了农村物流仓储用地的规划,导致目前物流企业无地可用,只可租赁废弃的厂房或临时占用农村的土地,产业发展缺乏后劲。二是物流人才严重缺乏。虽然目前的大专本科院校开设了物流专业,但这些毕业生的专业方向是大城市的专业物流,根本不适合到农村去,也根本不可能到农村去工作。三是专项资金缺乏。农村物流规模小、散、乱的特点与资金缺乏类系密切。物流是人、物、资金流的结合物,创业资本缺乏必导致规模小而成本高,难以形成网络化物流。物流企业市场占有率低,条块分割、同行间恶意进行价格战,最终导致利润率低难以形成规模化经营。

为此建议:

一、尽快设立农村物流专项基金,促进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及物流信息体系建设。

二、城乡建设规划应注意农村物流仓储用地的规划,应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公路的通达深度和技术标准,促进农村货运场所的建设,扶持现有农副产品专业市场建设,扶持小城镇配送中心建设,完善城乡物流配送网络。

三、培养适用物流人才。职业教育应设置适合农村物流配送的专业人才的培养,努力实现人才培养当地化,充分利用国家的政策优势,尽快培养出适用的物流专业人才,促进农村物流的发展。

四、培养和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使物流网络深入农村为农村提供全方位的物流服务。为降低物流成本,应对企业进行相关的补贴奖励政策扶持。

五、乡镇一级政府尝试建设农村物流信息网,免费为农户发布物流信息,做好农产品的信息发布和咨询服务。  

网络编辑:贺立辉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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