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促进会吕梁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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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吕梁民进信息》第1期

时间:2015-1-13 9:12:10  作者:   点击:

第1期

(总第101期)

民进吕梁市委                             2015年1月12日

目         录

★ 建立大型公众聚集活动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刻不容缓

★ 依法依规做好村级换届务必坚持离任审计

★ 农业产业化大中型企业应互补共赢

★ 关于打造农业品牌的建议

建立大型公众聚集活动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刻不容缓

民进吕梁市委副主委兼秘书长李媛反映:上海外滩跨年夜踩踏事件造成36人死亡、47人受伤的严重伤亡事故,引起国家领导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与李克强总理紧急批示,要求各地做好节假日期间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家旅游局网站也随即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从上海外滩及以往类似事故中汲取教训,各地旅游部门负责人要亲赴第一线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要求各地完善安全制度与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景区流量控制机制。公安部部长郭声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严格落实大型活动安保责任和安保措施。在事发地上海,各区县已紧急叫停一批正在开展或即将举办的大型活动,也启动了针对各类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行动,对一些人流密集的地标性区域也已加强安保巡查力度。面对越来越多的批评声音,上海警方承认低估了事发当日的人群规模。

一、当前我国公共安全领域系统存在的问题

调查发现,近年来,我国建立了一整套应急体系,其标志是“一案三制”:一案是应急预案,三制是应急法制、应急体制、工作机制。但到目前为止,在公共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仍然没有根本解决,与面临风险相比,应对能力和应急体系建设还有很大差距。灾难事故背后暴露出公共安全领域的系统脆弱性,即在组织、体系、文化上存在严重不足,存在结构性缺陷。反映在预案的重要环节落实上,还存在很严重的不足:

一是对大型活动的风险认识不足。近些年,我国发生重大公共安

全事件的风险一直是很高的,尤其是踩踏事件接二连三。对公众聚集活动风险缺乏认识,现场缺乏控制,人群缺乏有效安全意识,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二是响应速度和第一响应能力不足。如此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能否抓住事件发生的一瞬间采取应急预案非常关键,能否最后控制事态,时机非常重要。而上海踩踏事件持续时间之久、警察反应之滞后,恰恰暴露出应急能力严重不足。 

三是安全文化意识不足,没有对参加活动的公众给予风险告知和必要的培训演练。公众的安全素质包括风险感知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这是长期宣传教育培训才能养成。

二、大型公众聚集活动风险控制的几点建议

纵观国际上对大型公众聚集活动近年来在风险控制方面的一些措施,重大活动尤其是人群聚集活动中都制定预案,包括活动前的风险评估、警力布置、现场维持,救援力量调度等。因此建议:

一是严格活动审批。大型活动前必须有严格审批,审批内容包括:活动内容、预计人数、举行地点、会带来什么风险,活动聚集的人群超过预测时必须采取的限制措施等。

二是采取人流分隔。活动举行时,地方政府要调动警力和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控制,把人群分成若干个区域,设置栅栏,每个区域内必须有人负责引导,严格控制,相当于分成若干责任田;入场出场等人群流动,必须是单向分流,次第前进。

三是采取预警措施。预警不只是发出警报,而是应急指挥部要立即进入初级响应,进入戒备状态、疏散人群,控制现场。现场发现异常情况,比如人数超过预计、突然增加了新的内容、现场出现异常扰动影响秩序,无论有没有发生事故,都要启动预警,尽快实行应急响应,包括救援队伍、医疗力量调配等。

四是设立安全警示。凡事在易发生群众挤踏事件的高危地点,比如台阶、复杂地形、装有玻璃的建筑物等附近,都应当设立警示牌,必要时设专人值守。对于个别人员不规范行为,比如有人突然在局部发出特别的声响,或者发彩券、发礼品这样特殊的活动,警方要立即制止,所有活动必须按审批申报的内容来进行。

依法依规做好村级换届务必坚持离任审计

民进吕梁市委副主委兼秘书长李媛反映:目前,农村“两委”换届工作如火如荼,各地都站在从严治党管党和发展全局的高度,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希望通过村“两委”换届选举,提高农村社会治理水平,不断巩固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打造作风硬、能力强的农村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强化村级组织的服务功能,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

但换届不忘离任审计,也是不断巩固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关键。为正确评价农村干部对农村三资(资产、资金和资源)经营管理的经济责任,广大农村引入了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这项工作的开展,对于增强农村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增加经济效益,加强管理、促进经济科学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意义重大。在举国上下全面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

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热潮下,更应坚持“村官”离任

审计,确保“两委”换届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尽管当前农村矛盾日趋尖锐,干群关系越来越僵化,但是农村的审计工作还是个薄弱环节,绝大多数村民不了解审计工作的职能职责和监督约束作用。调查发现,农村离任审计非常必要,一些“村官”利用手中的权力,有的骗取上级扶贫款、冒领退耕还林款,有的贪污粮食直补款、私分集体水利工程款,有的把集体土地低价出售村企从中渔利,有的违反财经纪律、挪用公款,有的乱收费、挥霍浪费等。加强离任审计,既是适应反腐败的要求,也是为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打基础。

从一些地方“村官”离任审计情况看,农村干部离任审计存在三方面的问题:

一是离任审计是在被审计人届满离任时,或者离任后进行的审计,对被审计人在任职期间发生的错误或舞弊行为不能及时发现,无法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减少损失,不能有效地保障农村集体三资的保值增值和安全完整;

二是“先审后离”的离任审计原则得不到坚持,大部分情况下是先离后审,即已到了被审计人在届满离任情况下进行的审计,部分人员认为,反正已经离任了,走走过场,应付了事;

三是要对被审计人整个任期进行审计,少则一届三年,多则两届六年,有的甚至十多年,审计期间跨度大,由于有关政策规定发生了变化、人员变动、业务量大等原因,加之受审计时间短、农村审计人员少等因素限制,不可能审计得过细,审计质量难以保证。

“村官”离任审计,既是为了检验“村官”是否清白,也是为了给社会和百姓一个明白。为了更加有效地进行农村干部离任审计,特此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村官”离任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制定和完善法规依据,提高规范化程度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精神实质,联系发展实际,以新作为适应新常态,积极稳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依法依规做好村级换届工作,依法依规对村官进行审计。

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纠风办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要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及农村审计程序的规定,认真研究部署,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编制具体的审计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使这项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进一步增强离任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和可操作性。

二、审计工作中,着重审计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关于集体资产的处置。对村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和并村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进行审计,看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2、关于债权、债务管理。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村级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3、关于土地征用、发包、承包。审计集体土地征用是否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征地费用是否按规定的金额足额补偿被征用土地的村民,村民是否得到合理安置;“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等。

4、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审计上级划拨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等资金或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物资等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是否到户情况等。

5、关于财务公开。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三、农村经济责任审计应突出“五个重点”

要突出五个重点,将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经营考核审计和专项审计有机结合起来,做到资源共享,成果互用;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机地结合起来,逐步加大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频率和力度,以增强农村干部在任期内的责任感和搞好三资管理的自觉性、能动性。

一是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重点审核收入的真实性,支出的合规性,负债的合理性;二是资金收支和管理情况的审计,促进农民减负增收政策全面落实,重点审核有无乱摊派乱收费;三是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增强农村干部财经法规意识,重点审核国家各种专项资金拨付到位和使用效果情况;四是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和保值情况的审计,正确评价农村干部的业绩;五是村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促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

四、严格审计结果公示制度

在依法保守有关农村商业机密的前提下,把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向被审计农村公开,同时抄送主管乡镇政府,或视情况抄送有关部门,共同对被审计村实施有效管理和监督。此外,将一些热点问题,倾向性问题,被审计村屡纠屡犯的问题等,在新闻媒体曝光或内部信息上披露。

同时,在审计中查出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赔和赔偿,并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审计中发现有严重经济问题或执行中央和国家法律法规工作非常不力的村干部,在村委换届时应建议取消其侯选资格;涉嫌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农业产业化大中型企业应互补共赢

吕梁民进骨干信息员梁瑜认为:当前,在发展农业产业化进程中,龙头企业至关重要,可以在许多重要方面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如过分偏重大型龙头企业在实践中也容易引发一系列的问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主要原因是:

一、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龙头企业染上了“大企业病”就极有可能因龙头贪大求全误导,而导致农业结构调整出现偏差,导致农业产业链延而不长、尾大不掉,增值能力下降,从而加大农户的经营损失降低龙头企业的实际效果。

二、从辐射带动农户的相对能力上讲大型龙头企业未必时时处处强于中小型龙头企业。从单位支持资金辐射、带动农户的效果上来讲支持接近农村、接近农民,与农民保持更广泛联系的中小型龙头企业来带动农户从事农业增收可能更符合大多数农村的实际。

三、近年来,“公司+农户”模式的演变出现了一个新趋势:许多龙头企业由过去直接带动千家万户逐步转向带动经营大户(或优势农户);再通过经营大户带动千家万户这种现象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大型龙头企业与中小型龙头企业之间的互补协同效应的体现,其出现与扩大是大势所趋,不得不然。其中的经营大户和优势农户实际上已经演变为一个个的小型龙头企业。

有鉴于这一农业产业链的特定运行规律,农业部门要深刻地认识到,发展大中小多种企业,使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实现互补,有利于整个产业链“强筋壮骨”增强综合功能;也有利于这些企业在市场竞争“洗礼”中“共胜共赢”,避免淘汰。从而自觉地加大了对各类企业的扶持建设力度,各类企业共同发展,相互竞争,对整个产业体系的运行起到“四两拨干斤”的作用。

一、涉农部门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工作中,要科学调整对于不同类型龙头企业的支持重点鼓励龙头企业的多样化发展。把竞争优势和对农户的辐射带动能力作为选择重点龙头企业的主要依据尤其重视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的实际效果,切忌名实不符,以防止支农资金的流失和滥用,导致农民的生产条件更差。

二、发展农业产业化,在培育壮大骨干企业的同时,应更加注重小微企业和注重成长型企业的培育。形成了配置合理的龙头企业阵营,呈现出骨干企业带动明显、中小企业茁壮成长的发展势头。骨干龙头企业是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力军,成长型企业则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未来,直接连接着广大农户。

三、在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的同时,不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企业和农户共同发展。进一步推动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支持龙头企业以基地建设为载体,促进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深度融合,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

关于打造农业品牌的建议

吕梁民进骨干信息员申晓华反映:近年来,吕梁市“8+2”农业产业化振兴三年计划强势启动,市委、市政府规划的核桃、红枣、杂粮、畜牧、蔬菜、马铃薯、林下中药材、食用菌八大产业一同发力,专业市场和龙头企业建设齐头并进,短短时间内,吕梁已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农业产业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的模式和路径。在农业产业蓬勃发展的同时,应重视农产品品牌的打造力度,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发展电子商务销售,解决农民销售难问题,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因此建议:

一、应研究制定扶持品牌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形成整体推动力。打造品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企业、生产经营者等多方面努力。相关部门要研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充分调动企业和生产经营者创建农业品牌的积极性,也要及时指导各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品牌创建活动,形成整体推动力。

二、应发挥行业协会力量,整合地域品牌资源,强化品牌影响力。要注重发挥企业品牌培育的主体地位,通过品牌注册、培育、拓展、保护等手段,努力打造以品牌价值为核心的新型农业。如通过吕梁市的部门引导,把核桃、红枣等专业合作社组织起来,共同创建一个公共品牌,统一推介,形成合力,抱团闯市场。

应发展电子商务,有效解决农民销售难,提升品牌发展力。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电子商务已经越来越成为了重要的营销市场。网上交易公开、公平、透明,成交价格真实地反映了市场中的供求,以此引导广大农户科学安排生产,以销订产,减少了生产的盲目性。同时生产监管机构、检疫机构、市场监管机构可以通过信息平台对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市场准入、质量安全直接监管。消费者可以查询购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追溯产地,保证消费者权益,有利于农产品品牌的创建和保护,提升农业品牌的发展力,带动更多农户增收致富。

网络编辑:贺立辉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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