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促进会吕梁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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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吕梁民进信息》第3期

时间:2016-2-17 16:27:41  作者:   点击:

3

(总第112期)

 

民进吕梁市委                             2016215

 

目         录

 

★ 经济社会发展要把民营经济发展作为突破口

★ 应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 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应进一步完善

★ 关于杜绝非法医疗广告的建议

 

经济社会发展要把民营经济发展作为突破口

省政协常委、山西社会主义副院长、民进山西省委副主委、民进吕梁市委主委成锡锋认为:民营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力军,是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排头兵。特别是在经济增速放缓、急需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特殊背景下,把民营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着力点、突破点,无疑是明智之举。但是一些行政机关在面对企业时还是以“管理者”自居,而不是“服务者”。导致的结果就是,民营企业项目审批时常遇到各种关卡,审批时间拖得久,让民营企业大呼头疼。因此建议:

一、开展好“民营经济项目大起底”行动,掌握好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认真落实民营经济发展33条措施,放宽市场准入,优化经济发展和企业生存环境。要多深入民营企业,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中制约因素和瓶颈问题的调查研究,找准支持企业发展的切入点和对接点。

二、维护好民营企业发展的自主权。职能部门和领导要注意职能转变,尊重企业在投资项目中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市场信息、产业信息和科技信息的服务工作。

三、建立专项审批制度。解决审批难的重点应放在监管上,政府要树立服务型政府的工作态度,立专项审批制度,把信息技术手段运用在提高政府部门审批项目上,建立政府部门的工作效能数据库,就行政审批这个环节,列出“权力清单”,给企业放权,一个项目经过哪些部门审批,每个部门审批时间多久,各个环节都有数据记录,让行政部门、执法部门的工作效能得到量化,也便于监管。建立起数据库后,让企业家和百姓参与进来,就项目审批的问题及时反馈,意见纳入考察体系,定期对各部门审批工作进行考核审查。

 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民进吕梁市委副主委、吕梁市企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主任李晋东反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逐步到来,其“安全网”和“减震器”的功能日益突显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明确要求,体现着党中央、国务院对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关心。2000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务必采取措施,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但由于各地负担系数、积累情况、征收情况等不同,基金运行模式的制约,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

按时足额发放困难重重

一、致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原因分析

1、各地养老金负担系数差距较大。以吕梁为例,吕梁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在职人员16.45万人,统筹离退休人员5.69万人,负担系数平均为2.89,也就是说,要由289个在职人员负担100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但具体到各县(市、区),负担水平差距较大,文水县统筹在职人员8870人,统筹离退休人员5250人,负担系数为1.69,要由169名在职人员负担100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孝义市统筹在职人员32490人,统筹离退休人员8670人,负担系数为3.75,由375名在职人员负担100离退休人员养老金。

2、各地征收金额和发放金额差距较大。以2015年为例,文水县征收金额为5939万元,发放金额为16654万元,缺口高达10715万元。交口县征收金额3629万元,发放金额3400万元,不但没有缺口,还可结余基金229万元。

3、基金结余支撑能力差距较大。截止2015年底,吕梁市结余可用基金17.4亿元,平均每月应发放养老金1.37亿元,支撑能力为12.72个月。柳林县结余基金23484万元,每月应发放养老金829万元,支撑能力为28.32个月。而岚县结余基金1510万元,每月应发放养老金599万元,支撑能力仅为2.52个月。

4、保险费征缴任务完成情况差距较大。以2015年为例,省下达吕梁市征缴任务为10亿元,实际征缴完成11.48亿元,完成率为114.8%。但具体到各县市,任务完成率差距不小,中阳、柳林、兴县、岚县未能完成任务。汾阳市任务为17410万元,实际完成26621万元,完成率为152%;中阳县任务为7159万元,实际完成5225万元,完成率为73%。

    二、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建议

1、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统收统支。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就应该在全省范围内实现统收统支,养老保险征缴收入全部上交省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所需基金,由省统一进行拨付。如果全省统收统支条件不成熟,就先实施全市统收统支。

2、下达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任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报经同级政府同意,每年根据中央下达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任务,结合各地上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征收和扩面等工作情况及统计部门公布的有关统计数据,对下达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任务。

3、建立基金缺口责任分担机制各地完成年度征收任务后的收支缺口,由上级调剂金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基金予以补助。各地未完成年度任务的收支缺口,由同级财政予以弥补。

4、完善问责和考核机制成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协调解决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和基金统收统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考核下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完成养老保险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对因工作不到位,没有完成年度征收任务,影响地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政府予以问责。

突发事件应对机制进一步完善

吕梁市政协委员、民进市直文艺支部主委梁瑜认为:当前,社会转型“三期”叠加因素影响下,虽然我省六权治本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社会公平失衡,民主法制欠缺,道德伦理重构,社会分层加快的负效应仍然存在,社会问题在个别地方还有所加重。如果遇到主客观环境因素的变化,这些问题还可能会以这样或那样的程度不同的突发事件方式表现出来,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因素。

社会突发事件,包括个别制度性、人为性的工作事故、安全事故,规模有大有小,但无不对受灾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威胁,有的突发性灾害事件,影响深远,祸及弥远,尤其应值得人们长期铭记与吸取教训。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对突发事件问题加以特别高度的重视,超前性地加以研究和预防,真正地做到“防患于未然”。

因此建议:

一、重视总结经验教训,建立严密的预防制度。当前,对于历史上已经发生过的突发安全事故及其处理办法,一些主管部门仍没有设定专门的研究人员,没有设定专门的资料室,没有及时整理保存事发后的资料。导致很多部门领导对此类案例讲起大的线索来头头是道,但具体的处理细节却很不清楚,个别单位甚至没有系统的资料积累。这样的态度,不用说难以汲取经验教训,及时预防更是无从谈起。因此设立专门机构,建立严密制度势在必行。

二、依据新闻规律,报道事件经过,引导舆论走向。新闻媒体及时客观的报道,是领导部门正确处理突发事件的前提条件。新闻媒体是对突发事件的起因调查、结果处理起重要监督作用的社会力量,对于突发事件的公开报道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公众的法律知情权,必须注重保障并改善新闻媒体对突发事件的报道,以此作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的重要措施。

三、要建立更完善、科学的法律法规体系。应对突发事件,国家已经建立宏观的法律制度,应进一步完善适合本地的具体操作方案,更有利于当地各级主管部门遵循执行。

四、要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作为领导干部建设的重要内容。在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决策中,决策的随机性和机动性往往不可避免。但这并不意味着应对决策可以为所欲为、任意行事,突发事件的处理必须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程序,这需要对干部进行专门培养来加以积累,这种决策者和指挥者的领导素质必须在平时在干部的日常培训中就予以训练和完善。

关于杜绝非法医疗广告的建议

吕梁市政协委员、民进市直医卫支部主委武建康反映:非法医疗广告已成为一个屡治不愈的社会痼疾,只要打开电视机、收音机,翻开报纸、杂志,甚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都各种诸如治疗牛皮癣、青春痘、痔疮、糖尿病甚至是癌症等“疑难杂症”的违法广告,这些带有欺诈性的违法广告,药商坑害消费者的强有力的证据必须采取强制措施加以杜绝。

之所以这种非法医疗广告风靡,一是有关职能部门在打击制止中存在“雷声大、雨点小”、“重规定、轻落实”现象,造成“监管缺失”;二是广告发布者借助媒体推波助澜,媒体以盈利为目的,不考虑其肩负的责任和社会公信力,不考证其真假,给钱就播发,给虚假医疗广告打开了方便之门;三是广告经营者充当“帮凶”,不尽广告审查义务,听之任之。

为此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只有建立长效机制,出“重拳”予以“严管”、“严打”,彻底遏止虚假医疗广告的泛滥,避免“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现象的出现和反复。

    一、政府采取刚性措施对媒体实施有效监管,要求媒体对自身存在的虚假违法广告问题严格审查把关。凡以专家、患者形象作疗效证明的一律不得播放;凡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及医生与患者进行现场或热线沟通交流内容的一律不得播放;凡由药品生产、经销企业或医疗机构制作的医疗、健康类资讯服务节目一律不得播放,全面叫停医疗讲座节目医患交流热线,要求所有患者咨询电话一律不准接入直播室。

    二、对各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网络,特别是广告部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教育,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绝不允许唯利是图,见钱忘义,刊登、播放、插播各种非法、非正规的医疗广告、讲座、热线等等栏目。    

    三、建立媒体广告发布责任追究制,药监、卫生、工商、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医疗机构,要加强检查和监督,认真履行职责,与广播、宣传机构和部门联手整治,共同堵住非法、非正规医疗企业、机构和药品宣传、销售渠道。

    四、加大对虚假医疗广告的惩罚力度。在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中,一定要让违法成本大大高于非法获利,甚至让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承担刑事责任,才能有效遏制虚假医疗广告的发生。                        

网络编辑:车芳芳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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