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促进会吕梁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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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吕梁民进信息》第4期

时间:2016-3-7 11:13:08  作者:   点击:

第4期

(总第113期)

民进吕梁市委                             2016年2月19日

目         录

★关于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的建议

★关于在农村繁荣民间传统文艺的建议

★关于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的建议

★关于加强基层公安队伍建设的建议

关于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的建议

吕梁市政协委员、民进市直文艺支部主委梁瑜认为:社会突发事件,包括个别制度性、人为性的工作事故、安全事故,无论规模大小,但无会对受灾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威胁,值得吸取教训。在社会转型“三期”叠加因素影响下,虽然山西省六权治本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社会公平失衡、民主法制欠缺、道德伦理重构、社会分层加快的负效应仍然存在,甚至在个别地方还有所加重。如果遇到主客观环境因素的变化,这些问题还可能会以这样或那样的程度不同的突发事件方式表现出来,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因素。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对突发事件问题加以特别高度的重视,超前性地加以研究和预防,真正地做到“防患于未然”。因此建议:

一、重视总结经验教训,建立严密的预防制度。当前,对于历史上已经发生过的突发安全事故及其处理办法,一些主管部门仍没有设定专门的研究人员,没有设定专门的资料室,没有及时整理保存事发后的资料,导致很多部门领导对此类案例讲起大的线索来头头是道,但具体的处理细节却很不清楚,个别单位甚至没有系统的资料积累。这样的态度,不用说难以汲取经验教训,及时预防更是无从谈起。因此设立专门机构,建立严密制度势在必行。

二、依据新闻规律,报道事件经过,引导舆论走向。新闻媒体是对突发事件的起因调查、结果处理起重要监督作用的社会力量,对于突发事件的公开报道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公众的法律知情权,必须注重保障并改善新闻媒体对突发事件的报道,以此作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的重要措施。新闻媒体及时客观的报道,是领导部门正确处理突发事件的前提条件。

三、要建立更完善、科学的法律法规体系。应对突发事件,国家已经建立宏观的法律制度,各地应进一步完善适合本地的具体操作方案,更有利于当地各级主管部门遵循执行。

四、要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作为领导干部建设的重要内容。在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决策中,决策的随机性和机动性往往不可避免。但这并不意味着应对决策可以为所欲为、任意行事,突发事件的处理必须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程序,这需要对干部进行专门培养来加以积累,这种决策者和指挥者的领导素质必须在平时在干部的日常培训中就予以训练和完善。

关于在农村繁荣民间传统文艺的建议

    吕梁市政协委员、民进市直文艺支部主委梁瑜认为:民间传统文艺在和谐新农村建没中具有不可替代作用。民间文艺是群众情感表达的最佳途径,是构建和谐新农村的现实载体。从农民的文化需求层次分析,“阳春白雪”式的文化产品不一定适合他们的口味,而民间文艺虽属“下里巴人”,但其样式丰富多彩,语言通俗易懂,表演生动活泼,既容易接受又易于学习模仿,因此很受欢迎。民间文艺还具有“大篷车”、“轻骑兵”的作用,在田间地头、集市广场,甚至在家门口均可表演,是深植于农民身边的文化。但是,近些年随着农民的大面积迁移,举家外出打工、陪读,农村呈现空壳村、空巢老人状况,农村文化日渐衰微,甚至遗失。一些中心村人口虽然相对集中,但是也存在文化荒芜现象,越来越多的人民热衷于游戏、赌博等活动。

民间传统文艺活动的开展,不仅可以增强群众的集体观念,形成社会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吸引力,能有力地促进当地文明乡风的形成,还能充分发挥宣传教化功能,能迅速反映现实生活和配合党在农村的中心工作,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表演形式,宣传我党在各个时期的方针政策,宣传公民道德纲要,配合系列文明创建。它不但培养了农民群众高尚的情操,而且还可以帮助他们树立健康的审美情趣,引导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抵制封建迷信、“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让农民在欣赏节目的同时满足求真、求善、求美的需求。因此建议:

一、在大学生“村官”中培养民间文艺人才,主抓传承创新。农村乡镇基层文化站普遍出现人才“青黄不接”现象。文化站专职人员比例严重不足,且不少人是“半路出家”,专业知识相对缺乏,其余人员均兼有其他职务,工作精力无法集中。因此要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在大学生“村官”的选拔中注重文艺人才的录用方式,把一批年纪轻、专业强、乐于扎根农村的优秀文化人才充实到乡镇文化站。同时要鼓励他们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作出更多讴歌新时代新风貌、反映农民群众心声、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使传统的民间文艺得到进一步传承。

二、加大文化事业投入,建立长效保障机制。县级财政应在加大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的基础上,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成立公共文化服务基金,用于文体队伍组建、文艺作品创作、文化演出补贴等方面。在资金安排上向基层文体队伍倾斜,采用定额平均补贴和评比优秀额外奖励相结合的形式,鼓励民间文艺队伍发展壮大,出精品、多活动。各镇应明确将每年的文体活动经费列人当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提高人均比例,并坚持专款专用。

三、立足农民群众实际搞创作。结合县情、乡情、村情、民情,编演适合农民口味的民间文艺节目,因地制宜、因人制宜、突出特色。要鼓励支持各乡镇举办各类文化节庆活动,提高群众的参与度,以此来普及、推广民间文艺,让人们感受到原汁原味的民间文艺之艺术魅力,从而营造良好和谐的社会氛围。

关于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的建议

吕梁民进骨干信息员刘海刚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不断适应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而产生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也是农村经营体制改革的创新产物,在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标准化生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农委、农经、财政、工商、供销等政府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有力地支持合作社发展,国家级示范社、省级示范社层出不穷,合作形式不断丰富,合作范围不断扩大,发展质量不断提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服务能力较弱。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户数少、规模小,带动能力弱,与农户的联结不够紧密;有的合作社服务停留在生产或销售的个别环节上,没有形成产供销一体化;大多数合作社缺少大区域的协同合作,市场开拓能力有限,难以抵御大的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二是运营不够规范。合作社在内部管理规范、收益分配制度以及合作社激励、约束、机制健全达到标准化的比例还不高,部分合作社有的是只注册不运作,有的是只运作不合作,还存在诸如没有成员分户账簿、没有盈余返还、没有成员与非成员区别,重大事项的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三是社员素质偏低。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高级人才较少,会员的小农意识较浓,普遍看重眼前利益,缺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长期合作的思想,直接影响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四是业务指导薄弱。一些干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作用认识不足,更看不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实现“农超对接”最有利的形式,消极对待,支持和参与的力度不够大。因此建议:

一、加强领导体系,制定发展规划。要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主管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市、镇、村专门领导体系和长效协作服务机制。对农委、供销、工商、税务、金融、财政、保险、商业等部门统一调度,明确责任,形成协调联动促发展的合力。对县市区具有优势的产业资源、产品资源和人才资源进行全面考察,制订发展规划,明确在长期、中期和近期内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目标实现。

二、制定具体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政府各项支农资金应适当向专业合作社倾斜,积极争取到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建设资金的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在贴息贷款和小额信贷上予以倾斜。推动专业合作社与银行和保险部门合作,化解投入风险,实现互动多赢。开展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积极探索推动鲜活农产品销售的有效途径和措施。积极推动农村土地向规模生产、集约化经营的专业合作社集中,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三、完善内部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依法建社,充分体现“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实行农民入社自愿、退社自由、自主经营、自我服务、民主管理。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管理章程规范现有的合作社,充分发挥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的作用,加强民主管理和外部的监督管理,让制度保障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公开透明,认真规范股权结构、财务制度和利益分配机制,做好财务审计工作,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为引进扶持资金创造良好条件。同时,要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试行)》,深入开展示范社的创建活动,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整体水平的提高。

关于加强基层公安队伍建设的建议

吕梁民进骨干信息员李丽静反映:“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脱贫攻坚进入冲刺阶段之际,公安机关肩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治和社会责任。而市县级基层公安机关则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是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主力军,是落实“三基”工作的重要保障。基层民警,深居一线,了解情报最及时,掌握情况最准确,接触群众最广泛,得到信息最真切,他们直接给公安机关党委决策提供最真实有力的依据,给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坚强的保障。

2015年10月下旬,公安部派出11个督导检查组对全国31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机关进行全覆盖、全方位的督导检查,共检查52个地市州和81个区县公安机关,以及412个基层所队和窗口单位。督查发现,宗旨观念、法治意识淡薄,不作为、乱作为,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特别是一些窗口单位,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建议:

一、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民警综合素质,积极引导民警转变观念,树立主人翁意识。哲学上讲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和决定性因素,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所以,发挥民警积极性的根本点在于提高民警思想素质和自身素质,加强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民警的政治觉悟,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为公安事业忘我奋斗的牺牲精神,激发民警的奉献精神,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二、多措并举,切实为基层减负。基层工作量大、任务重,而“婆婆”、“管家”又多,缺乏自主权。上级公安机关要综合考虑,采取多种措施,尽力为基层减负,为基层公安机关自主开展工作提供更大的空间。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正确实施奖惩,激发民警的工作热情。坚持以工作绩效公正评价民警,并根据考核结果,正确地实施奖惩激励,从而使民警得到公正的评价和回报,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四、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做到管理和关心情理交融。民警积极性的激发,需要建立严格的管理监督机制,切实把队伍管住管好。同时,更要重视关心体贴民警,从实际行动上落实从优待警措施,以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一要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激活基层民警的上进心;二要提高福利待遇,增强基层民警工作的积极性;三要在工作环境上从优待警;四是要在生活上从优待警。

五、树立典型,为提高民警的积极性提供动力支持。民警通过学习先进典型,树立以公安事业为重的风范,发扬克服困难和奉献牺牲精神,可以把潜在的自尊心、进取心激发出来,把工作积极性调动起来,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工作氛围。

网络编辑:车芳芳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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